圣经要道
第五八题
乐园与火湖
壹
乐园
在圣经中,除了伊甸园(创二8~16
)以外,还说到两个不同的乐园。
8
耶和华神在东方的伊甸栽植了一个园子,把所塑造的人安放在那里。
9
耶和华神使各样的树从地里长出来,可以悦人的眼目,也好作食物;园子当中有生命树,还有善恶知识树。
10
有一道河从伊甸流出来滋润那园子,从那里分为四道。
11
第一道名叫比逊,就是环绕哈腓拉全地的,在那里有金子。
12
并且那地的金子是好的;在那里又有珍珠和红玛瑙。
13
第二道河名叫基训,就是环绕古实全地的。
14
第三道河名叫希底结,流在亚述的东边。第四道河就是伯拉河。
15
耶和华神将那人安置在伊甸园,使他耕种看守。
16
耶和华神吩咐那人说,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
一
阴间的乐园─即阴间的安乐部分
1
是义人的灵魂所在的地方
(一)“那讨饭的死了,被天使带去放在亚伯拉罕的怀里”—“他在这里得安慰”。路十六22
,25
。
后来那讨饭的死了,被天使带去放在亚伯拉罕的怀里;财主也死了,并且埋葬了。
亚伯拉罕说,孩子,你该回想你生前享过福,拉撒路也同样受过苦;如今他在这里得安慰,你倒受痛苦。
阴间里的第一部分,是安乐的部分,就是阴间的乐园,也就是义人死后,灵魂所在的地方。路加十六章这段圣经给我们看见,亚伯拉罕和那讨饭的拉撒路,死后都是在这个地方。这个地方虽然也是阴间的一部分,却是叫人的灵魂得安慰的地方。那讨饭的拉撒路,死后灵魂就是在这里得到安慰。他的灵魂乃是被天使带到亚伯拉罕的怀里。“怀”乃是一个叫人得安慰的地方,所以阴间里亚伯拉罕的怀,就是阴间这一部分,乃是叫人得安慰的一个地方的象征。
我们要知道,人死了,灵魂离开身体,就成了脱体的灵魂,也就是赤露的灵魂,乃是一种不完整、不正常、羞耻的光景,如同人赤体是羞耻的一样,所以是不能进到神面前去见神面的。就是属神的义人死了,灵魂也是这样。但他们死了,灵魂到哪里去?他们脱体的灵魂,既不能进到神那里,又不该到阴间里受痛苦,就该到哪里去呢?我们的神是有智慧的。按理死人的灵魂是应该到阴间的。因为阴间是专为死人的灵魂预备的,是死人的灵魂在复活以前,一个时期的居留所,人死了之后,灵魂必须到阴间这里等候复活(所以圣经常是把阴间和死亡联在一起来说)。属神的义人死了,按理他们的灵魂也必须到阴间里。但他们是神所称义的人,又不该到阴间里受痛苦。所以神的智慧就为他们在阴间里开辟了乐园一部分,叫他们在这里先得安息,等候将来复活的时候,就是主再来的时候,也就是千年国度之前,再从这里出来,复活起来,穿上复活的身体,被提到天上,与主永远同在。他们在未复活之先,虽然没有死的痛苦,但因他们是脱体的灵魂,是不完整、不正常的人,却仍有一种死的情形、死的羞耻在他们身上,所以他们还得到阴间去,等候复活。到复活的时候,他们再穿上身体,成为一个完整正常的人,就完全脱去死的情形和羞耻,所以就能到天上与主同在,而不必再到阴间了。当他们死后,去到阴间的乐园里,虽然脱离了世上的痛苦,而在这个乐园里得到安慰和快乐,但他们还没有得享新耶路撒冷那个乐园里的福气,直到他们复活的时候。因为那个乐园的福气,乃是等到他们复活穿上身体,成为一个完整的人以后,才能进到主面前去享受的。
2
是主耶稣死后三日三夜所在的地方
3
是保罗在异象中所去过的地方
(一)“并且我认得这人,或在身内,或在身外,我都不知道;只有神知道。他被带到乐园里。”林后十二3~4
原文。
3
并且我认得这样一个人(或在身内,或在身外,我都不晓得,只有神晓得),
4
他被提进乐园里,听见不能言传的话语,是人不可说的。
使徒保罗在这里告诉我们,他在异象中,曾被神带到乐园里。许多人以为使徒在这里所说的乐园,就是他在前一节所说的第三层天。但照这段圣经的原文,和它所记载的事实看,这里“被带到乐园里”,和前面第二节“被带到第三层天上去”,乃是不同而相对的两件事。这段圣经是说到使徒所得到的启示(1
)。神为着叫他得到一个完全的启示,就不只将他带到第三层天,给他看见天上的事,并且也将他带到乐园里,给他看见地下阴间里的事。圣经是把宇宙中的空间分作天上、地上、和地底下三部分(腓二10
)。一个人在宇宙中,要有完全的启示,就必须知道这三部分里头的事。保罗是一个活在地上的人,当然知道地上的事。但天上和地底下─阴间─的事,他不知道。所以神就一面带他到天上,一面又带他到阴间的乐园里,给他看见天上和地底下阴间里的事。因此,他“所得的启示甚大”(7
)。所以阴间的乐园,也是保罗在异象中所去过的地方。
夸口固然无益,但我是不得已的。我要来说主的异象和启示。
叫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在耶稣的名里,万膝都要跪拜,
反而倒空自己,取了奴仆的形状,成为人的样式;
4
这个乐园在哪里?
(三)在里面的义人,“并没有升到天上,”他们还“在…地底下…因耶稣的名…屈膝,…口称耶稣基督为主”。徒二34
,腓二10~11
。
大卫并没有升到诸天之上,但他自己说,“主对我主说,你坐在我的右边,
10
叫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在耶稣的名里,万膝都要跪拜,
11
万口都要公开承认耶稣基督为主,使荣耀归与父神。
许多人以为主耶稣复活升天的时候,也把这个乐园里的义人带着升到天上去了。但照这两处的圣经看,在主复活升天以后,这个乐园里的义人,并没有升到天上,他们还在这地底下的阴间乐园里,因主的名而屈膝,称呼主为主。在主升天以后,彼得在五旬节那天还说大卫“并没有升到天上”。这证明直到那时,这个乐园里的义人,仍没有升到天上。如果真的在主复活升天的时候,他们也都升天了,就在主升天的时候,地底下怎么还能有人因主的名而屈膝,称呼主为主?启六9
给我们看见,直到第五印的时候(将近这世代的末了),他们的灵魂还在祭坛底下。祭坛是在地上,在祭坛底下,就是在地底下。所以那里是给我们看见,直到这世代的末了,这个乐园里的义人,仍在地底下的阴间乐园里。他们在这个乐园里,既然就是在地底下,也就证明他们所在的这个乐园,乃是在地底下。
羔羊揭开第五印的时候,我看见在祭坛底下,有为神的话,并为所持守的见证被杀之人的魂。
所以这个乐园,乃是在地底下,就是地心中的阴间里,虽然在地底下,地心中的阴间里,但仍是一个乐园,因为义人的灵魂在这里能享到安乐。
今天在基督教中,一般的人都是相信这个阴间的乐园,主耶稣复活升天的时候,已经把它改了一个地方,就是从阴间改到天上,也就是改到天堂去了。这样相信的解经者,像司可福那一班的人,是根据弗四8
的话,作这样的主张。他们说,弗四8
所说“掳掠了仇敌”,应该翻作“掳掠了仇敌所掳掠的”。他们认为“仇敌所掳掠的”,就是那些在阴间乐园里的义人。在他们看,那些义人的灵魂在阴间里,乃是被仇敌魔鬼掳掠去了,而扣在那里。现在主既借着十字架败坏了那掌死权的魔鬼,并且胜过死亡而复活了,所以在祂升天的时候,就把魔鬼所掳掠去而扣在阴间里的这些义人的灵魂,掳掠回来,而带到天上去了。所以他们就根据这种见解,而主张说,主升天的时候,已经把这些义人灵魂所在的乐园,和这些义人的灵魂,一同从阴间改到天上去了。我想,我们只要稍微细察一下,就不难看出这种说法是太牵强了。不要说,他们对弗四8
这句话的翻法有问题,就是没有问题,也不能根据他们这种翻法,而断定主升天的时候,就把阴间的乐园也改到天上去了。这不免推想得太多了!至于“掳掠了仇敌”这句话,原文的意思,实在就是指着掳掠了仇敌。不过这里的仇敌,不是指一个被掳的敌人,乃是指一群被掳的敌人,就是指魔鬼和他的使者们。所以这话乃是说到主如何胜过了仇敌魔鬼和他的使者们,不是说到主如何把义人的灵魂从魔鬼手下掳掠回来,因此,就更不能作为阴间的乐园改到天上的一个根据。
所以经上说,“祂既升上高处,就掳掠了那些被掳的,将恩赐赐给人。”
所以经上说,“祂既升上高处,就掳掠了那些被掳的,将恩赐赐给人。”
所以经上说,“祂既升上高处,就掳掠了那些被掳的,将恩赐赐给人。”
主张阴间的乐园已经改到天上去的人,也把林后十二2~4
的话,当作他们这样主张的有力根据。在他们看,那里所说使徒保罗被提到乐园,和他被提到第三层天,乃是一件事。所以,在他们看,到保罗这样被提的时候,乐园不再是在阴间,乃是已经改到第三层天,就是天堂上了。但我们在前面,已经看见,照林后十二章这段话的原文,和它所记载的事实看,这段话所说的,和他们这种的见解,正正相反,不是证明义人灵魂所在的乐园今天是在天上,和天堂是一个地方,乃是证明这乐园今天还是在阴间,和天堂是两个不同的地方。
2
我认得一个在基督里的人,十四年前,这样的一位被提,直到第三层天里,(或在身内,我不晓得,或在身外,我也不晓得,只有神晓得。)
3
并且我认得这样一个人(或在身内,或在身外,我都不晓得,只有神晓得),
4
他被提进乐园里,听见不能言传的话语,是人不可说的。
还有两处圣经,也是主张阴间的乐园已经改到天上去的人,所当作根据的,就是林后五8
,和腓一23
。这两处圣经说,“离开身体与主同住,”“离世与基督同在。”他们就根据这两句话,说,主现在乃是在天上,信徒离开身体便与主同住,离开世界便与主同在,而信徒离世之后所去的地方又是乐园,这岂不证明今天乐园就在天上么?但我们要知道,与主同住,与主同在,在信徒被提变化与主同在(帖前四17
)之前,都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比方创世记五章六章说,以诺和挪亚在地上活着的时候,就与神同行。再比方我们书房出的那本与神同在,也说到我们今天在地上如何就能与主同在。这些都是相对的说法。照样,林后五章和腓立比一章的话,也是相对的说法。信徒活在这个属土的物质身体里,就是活在属物质的世界里,虽然能在心灵里与主同住或同在,但总是隔着一层物质。信徒若离开身体,就离开了这属物质的世界,而进到另一个属灵的世界里,自然就比较更深更近的与主同住,与主同在了。虽然信徒在那里,还不是完全与主同住,还不是绝对与主同在,但总比信徒在肉身里活着的时候,是更与主同在了。所以,这两处的圣经,并不是说到信徒离世就得以绝对与主同在,所以也就不能证明信徒离世所去的乐园,乃是在主现今所在的天上。
是的,我们是放心振作,宁愿离家出到身外,与主同在家中。
我正困迫于两难之间,情愿离世与基督同在,因为那是好得无比的;
然后我们这些活着还存留的人,必同时与他们一起被提到云里,在空中与主相会;这样,我们就要和主常常同在。
也有人说,历代死了的信徒所去的乐园,今天若不是在天上,就帖前四14
说,将来主耶稣再来的时候,神要把历代死了的信徒与主耶稣一同带来,怎么讲法呢?我们在前面已经说过,信徒死了,乃是从这属物质的世界,进到另一个属灵的世界里。等到主再来的时候,神要把他们从那个属灵的世界里,和主耶稣一同再带到这个物质的世界来。这不能证明,在神未把他们带回来之先,他们一定就是和主耶稣同在天上。比方一个姊妹的丈夫是在美国经商,儿子是在日本读书,丈夫有一天写信告诉她说,等他回家来的时候,也要把儿子一同带来,这不能证明,她的儿子在未回家之先,就是和她的丈夫同在美国。照样,帖前四章的话,也不能证明,在信徒复活回来之先,就是和主同在天上,所以也就不能证明信徒复活之先所在的乐园乃是在天上。
因为我们若信耶稣死而复活了,神也必照样将那些已经借着耶稣睡了的人与祂一同带来。
所以阴间的乐园已经改到天上,这个说法是不准确的。按圣经看,这个乐园今天仍是在阴间,并没有改变地方。因为这个乐园仍是在阴间,所以其中的义人将来复活,就是从地底下起来。这样,才能合于复活的意义,因为“复活”原文的意思就是“起来”。如果这个乐园已经改到天上,就其中的义人将来复活,只能说是从天上下来,怎能算是起来?所以这个乐园里的义人,将来复活,乃是“起来”,也证明这个乐园仍是在地底下的阴间,并没有改到天上。
二
神的乐园─即将来的新耶路撒冷
(一)“那座有根基的城,就是神所经营所建造的”—“一个更美的家乡,就是在天上的”。来十一10
,16
。
因为他等候那座有根基的城,其设计者并建筑者乃是神。
他们却羡慕一个更美、属天的家乡;所以神称为他们的神,并不以为耻,因为祂已经给他们预备了一座城。
这里给我们看见,有一座有根基的城,乃是神所经营所建造的。这座城乃是在天上一个更美的家乡。这座城是什么地方?照圣经看,这座城就是将来的新耶路撒冷。将来的新耶路撒冷,乃是神在宇宙中所经营所建造的一座城,也就是神将来和众圣徒所居住的一座城。简单的说,将来的新耶路撒冷,就是神把祂今天的家,建造成将来的一座城。这座城,直到今天,还在建造,还没有建造好。
神在圣经里启示出祂的一个思想,就是祂要从一个家达到一个城,祂要把祂今天的家,建造成祂将来的城。圣经开头给我们看见的,乃是一个园子,到末了给我们看见的,就是一座城。此二者,在圣经首尾遥遥相对,里面所有的光景也很相同。仔细读经的人都承认,启示录末了所说的新耶路撒冷城,就是创世记开头所说在伊甸那里的园子,经过神历代的工作而成的。园子是家的地方。神历代所作的,就是要把祂的园子,要把祂的家,建造成祂的一座城,要把祂一个家的居所,扩建成祂一座城的住处。所以,将来的新耶路撒冷乃是神的乐园。
将来的新耶路撒冷,既是神今天的住处所要成功的,就是天上的一座城;并且既是神所经营所建造的,且是神所居住的,也就是永生神的一座城。所以将来的新耶路撒冷,也称作“永生神的城邑”,和“天上的耶路撒冷”。
1
千年国度里的新耶路撒冷
这里说,这个乐园里有生命树,生命树乃是在新耶路撒冷(启二二章1~2),所以这个乐园必是新耶路撒冷。照启二7
这里的话看,将来这个乐园,要作千年国度里的一个赏赐,只给那些得胜的信徒先来享受其中的福乐。自然,到新天新地的时候,所有的信徒就都能享受这个乐园里面的福乐了。所以这个乐园,和前一个乐园,是两个不同的乐园。前一个乐园,是从旧约一直到今天就有的;这一个乐园,是到将来千年国度时才开始有,而到新天新地时才完全显出的。前一个乐园,是在地底下的阴间里;这一个乐园,是在天上的新耶路撒冷里。前一个乐园,是为着自古一直到主再来之前,所有未复活的义人灵魂;这一个乐园,在千年国度时,是只为着那些复活和被提变化的得胜信徒,到新天新地时,就是为着所有复活和被提变化的得救信徒。
那灵向众召会所说的话,凡有耳的,就应当听。得胜的,我必将神乐园中生命树的果子赐给他吃。
2
新天新地里的新耶路撒冷
圣经最后的一卷─启示录─给我们看见,当神在宇宙中的工作完成的时候,旧造的天地都要过去,新天新地要来,在新天新地中有一个新耶路撒冷,作为神和新旧约一切蒙祂所救赎的人,永远的居所。这新耶路撒冷乃是神的乐园,也是神的圣城。这圣城是极其奥秘的,其中每一个重点,都表明很深奥的属灵意义。
圣城的长、宽、高都是一样,在原则上与旧约里的至圣所相同(王上六20
)。这表明整个的圣城,在永世里乃是神的至圣所。
内殿里面长二十肘,宽二十肘,高二十肘,都贴上纯金;又将香柏木作的坛包上纯金。
在这里,十二使徒代表所有新约蒙救赎的圣徒,表明一切新约圣徒,都是组成圣城的成分。
十二支派是代表旧约一切蒙救赎的圣徒,表明一切旧约圣徒,也都是组成圣城的成分。这是指明圣城新耶路撒冷,乃是由新旧约一切蒙神所救赎的人合组而成的,作神永远的居所。
(五)“城是精金的,如同明净的玻璃。…城内的街道是精金,好像明透的玻璃。”启二一18
,21
。
墙是用碧玉造的,城是纯金的,如同明净的玻璃。
十二个门是十二颗珍珠,每一个门各自是一颗珍珠造的,城内的街道是纯金,好像透明的玻璃。
精金表明神纯洁的性情如同明透的玻璃。这是说明城的本质。
珍珠表明基督的死而复活所产生新造的人。这是说明唯有在基督里新造的人,才能有分于(进入)新耶路撒冷。
(七)“墙的根基是用各样宝石修饰的”—“墙是碧玉造的”—“城的光辉如同极贵的宝石,好像碧玉,明如水晶。”启二一19
,18
,11
。
城墙的根基是用各样宝石装饰的。第一根基是碧玉,第二是蓝宝石,第三是玛瑙,第四是绿宝石,
墙是用碧玉造的,城是纯金的,如同明净的玻璃。
城中有神的荣耀;城的光辉如同极贵的宝石,好像碧玉,明如水晶;
宝石表明由圣灵圣别的工作而变化像基督的圣徒,作神建造的材料(罗十五16
,林后三18
,彼前二4~5
)。精金、珍珠和宝石三者说明圣城新耶路撒冷乃是由三一神的成分并祂三部分的工作所组织而成的。
使我为外邦人作基督耶稣的仆役,作神福音勤奋的祭司,叫所献上的外邦人,在圣灵里得以圣别,可蒙悦纳。
但我们众人既然以没有帕子遮蔽的脸,好像镜子观看并返照主的荣光,就渐渐变化成为与祂同样的形像,从荣耀到荣耀,乃是从主灵变化成的。
4
你们来到祂这为人所弃绝,却为神所拣选所宝贵的活石跟前,
5
也就像活石,被建造成为属灵的殿,成为圣别的祭司体系,借着耶稣基督献上神所悦纳的属灵祭物。
这是说明整个圣城乃是神的殿。城就是殿,表明这是神和祂救赎、重生、而变化的人互居之所。神以祂所救赎、重生、并变化的人为居所,他们也以神为居所。这是极其奥秘的联结。
神和羔羊是圣城的中心,也是圣城的权柄。神在此治理祂永远的国。
(十)“城内街道当中一道生命水的河,明亮如水晶,从神和羔羊的宝座流出来。在河这边与那边有生命树,结十二样果子。”启二二1~2
。
1
天使又指给我看在城内街道当中一道生命水的河,明亮如水晶,从神和羔羊的宝座流出来。
2
在河这边与那边有生命树,生产十二样果子,每月都结出果子,树上的叶子乃为医治万民。
圣城如同一座山,神的宝座在山顶,从那里只有一条街道,盘旋而下,达到东西南北十二城门。在这条街道中有一道生命水的河,在河中有一棵生命树,像蔓藤一样长于河的两岸,每月都结果子。这是表明从三一神流出生命像活水,并结出果子作食物,以供应全城,就是神所救赎的人。神这生命也就是城中交通的街道,从神的宝座通到城门,也从城门达到神的宝座。
(十一)“城内…不用日月光照;因有神的荣耀光照;又有羔羊为城的灯”—“不再有黑夜,…也不用灯光日光。”启二一11
,23
,25
,二二5
。
城中有神的荣耀;城的光辉如同极贵的宝石,好像碧玉,明如水晶;
那城内不需要日月光照,因有神的荣耀光照,又有羔羊为城的灯。
城门白昼总不关闭,在那里原没有黑夜。
不再有黑夜,他们也不需要灯光日光,因为主神要光照他们;他们要作王,直到永永远远。
三一神不只是圣城的生命作圣城的内容,也是圣城的光、圣城的荣耀,作圣城的彰显。
唯有信基督的人才得有分于圣城。圣城新耶路撒冷乃是一切因信基督而与神联结之人在永世里的神圣福分。
贰
第三层天
一
是神的居所
二
是主耶稣今天所在的地方
三
第三层天在哪里?
弗四8
,和来一3
,都说主耶稣是升上了高天。这两处的“高天”,原文都是“高处”。所以这叫我们知道,主耶稣今天所在的天,乃是在宇宙的高处。
所以经上说,“祂既升上高处,就掳掠了那些被掳的,将恩赐赐给人。”
祂是神荣耀的光辉,是神本质的印像,用祂大能的话维持、载着并推动万有;祂成就了洗罪的事,就坐在高处至尊至大者的右边;
4
“我要升到天上;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神众星以上;我要坐在众会的山上,在北方的极处,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与至上者同等。”赛十四13~14
。
13
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天上;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神众星以上。我要坐在聚会的山上,在北方的极处。
14
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使自己与至高者一样。
这里清楚给我们看见,神所在的天上,乃是在众星以上,在高云之上,就是“在北方的极处”。这里所说“北方的极处”,必是高过地球北极的天空之上,所以是宇宙中最高的地方。
这里说,高举非从东、西、南而来,唯有神断定。为什么这里只说东、西、,而不说北?这说得非常妙。因为神是在北方。高举是神断定的,就是从北方而来的,不是从东、西、南而来的。所以这里也是给我们看见,神所在的地方乃是在北方。
叁
阴间的痛苦部分─即罪人的灵魂所在的地方
我们看过,阴间里分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安乐的部分,就是阴间的乐园,是义人的灵魂所在的地方。阴间里的第二部分,是痛苦的部分,就是罪人死后,灵魂所在的地方。路加十六章这里说,那个财主死了,就是在这里受痛苦。他在这里,是在火焰里被燎,所以是极其痛苦。同时他还能远远地望见阴间乐园那一部分里的光景。他望见亚伯拉罕,也望见拉撒路在亚伯拉罕的怀里。这自然使他更感到痛苦。伯二四19
说,干旱炎热消没雪水,阴间也这样消没罪人。所以在阴间这痛苦的一部分里,是没有一点安乐的。
干旱炎热消没雪水,阴间也如此消没犯罪之辈。
这一部分痛苦的阴间,总是跟在死亡的后面,收取死人(启六8
)。死了的世人,灵魂都必须到这一部分的阴间来,等候复活。这一部分的阴间,对他们不仅是一个时期的居留所,更是一个时期的拘留所。他们在这一部分的阴间里,乃是一个时期被拘留,直到千年国度以后,他们要从这里复活起来,去站在白色大宝座前受审判,才定规他们永世的结局,就是被扔在硫磺的火湖里永远灭亡。在千年国度之前,阴间乐园那一部分里面的义人,早已复活了。所以等到千年国度以后,阴间痛苦这一部分的罪人再复活了,阴间就没有人了,就成为空的。
我就观看,看哪,有一匹灰马,骑在马上的,名字叫作死,阴间也随着他。有权柄赐给他们管辖地的四分之一,用刀剑、饥荒、瘟疫、地上的野兽去杀害人。
这里给我们看见,阴间的这两部分,虽能彼此望见,两部分里的人也能彼此通话,但有深渊限定,不能彼此相通,这证明这两部分虽相离不远,却分得清楚。
肆
几很那
“几很那”,原是希伯来文一个地名,在耶路撒冷城外有一个深谷,叫作“欣嫩子谷”(书十八16
),又称为“几很那”,也称为“陀斐特”(耶七31~32
,十九2~6
,王下二三10
,赛三十33
)。拜摩洛的人,在这里焚烧儿女。后来犹太人在这里焚烧犯罪者的尸首,和一切不洁的东西,那个火是常不止息的。圣经就用这事,形容犯罪的人将来要在新耶路撒冷的火湖里,被焚烧,受永刑。
又下到欣嫩子谷前面山的尽边,就是利乏音谷北边的山;又下到欣嫩谷,贴近耶布斯坡的南边;又下到隐罗结;
31
他们在欣嫩子谷建筑陀斐特的邱坛,好在火中焚烧自己的儿女;这并不是我所吩咐的,也不是我心所起的意。
32
耶和华说,因此日子将到,这地方不再称为陀斐特或欣嫩子谷,反倒称为杀戮谷;因为他们要在陀斐特葬埋尸首,因无别处可葬。
2
出去到哈珥西门口欣嫩子谷那里,宣告我要对你说的话,
3
说,犹大君王和耶路撒冷的居民哪,当听耶和华的话;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如此说,我必使灾祸临到这地方,凡听见的人都必耳鸣;
4
因为他们离弃我,使这地方疏远我,在这里向他们和他们列祖并犹大君王素不认识的别神烧香,又使这地方满了无辜人的血;
5
又建筑巴力的邱坛,好在火中焚烧自己的儿子,作为燔祭献给巴力,这不是我所吩咐的,不是我所提说的,也不是我心里所想的。
6
耶和华说,因此,日子将到,这地方不再称为陀斐特或欣嫩子谷,反倒称为杀戮谷。
王又污秽欣嫩子谷的陀斐特,不许人在那里使儿女经火献给摩洛;
原来祂早已将陀斐特安排好,是为王预备的,作得又深又宽。其中堆的是火与许多木柴;耶和华的气如一股硫磺火,使它着起来。
二
“落到几很那,入那不灭的火里去。”可九44~48
原文。
44
见44注1。
45
若是你一只脚绊跌你,就把它砍下来;你瘸腿进入生命,比有两只脚被扔在火坑里更好。
46
见46注1。
47
若是你一只眼绊跌你,就去掉它;你只有一只眼进入神的国,比有两只眼被扔在火坑里更好。
48
在那里虫是不死的,火是不灭的。
这里给我们看见,“几很那”的刑罚,就是那不灭之火的刑罚,所以这刑罚,就是火湖永火的刑罚。可九44~48
,太五22
、二十九节、三十节,十28
,十八9
,二三15
,路十二5
,和雅三6
等处的“地狱”,原文都是“几很那”,也都是说到火湖的刑罚。
44
见44注1。
45
若是你一只脚绊跌你,就把它砍下来;你瘸腿进入生命,比有两只脚被扔在火坑里更好。
46
见46注1。
47
若是你一只眼绊跌你,就去掉它;你只有一只眼进入神的国,比有两只眼被扔在火坑里更好。
48
在那里虫是不死的,火是不灭的。
但是我告诉你们,凡向弟兄动怒的,难逃审判。凡骂弟兄拉加的,难逃议会的审判;凡骂弟兄魔利的,难逃火坑的火。
不要怕那些杀身体,却不能杀魂的;唯要怕那能把魂和身体都灭在火坑里的。
若是你的眼绊跌你,就把它剜出来扔掉;你只有一只眼进入生命,比有两只眼被扔在火坑里更好。
假冒为善的经学家和法利赛人,你们有祸了!因为你们走遍洋海陆地,叫一个人入教,既入了教,却使他成为火坑之子,比你们还加倍。
我要指示你们当怕的是谁;当怕那杀了以后,又有权柄扔在火坑里的;我实在告诉你们,正要怕祂。
舌头就是火,在我们百体中,是个不义的世界,污秽全身,也把生命的轮子点起来,且是给火坑的火点着的。
伍
火湖
火湖乃是魔鬼,和他的使者,并罪人,以及一切顶撞神的东西最终的归宿。
这里告诉我们,将来的敌基督,就是“那兽”,和他的假先知,两个要活活地被扔在火湖里。他们两个是最先下火湖的,因为他们是顶撞神最厉害的。他们被扔在火湖里,乃是在主再来,击打地上反抗祂的世人的时候,就是在千年国度之前的时候。
这里告诉我们,将来所有拜敌基督,就是“那兽”,并拜他像的人,都要到火湖里受痛苦。他们下火湖,也是在千年国度之前。
将来主来到地上审判活着的万民,祂所看为“山羊”,定为恶人的那些人,都要进入火湖,受永火的刑罚。这也是在千年国度之前。这里说,那永火是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这叫我们知道,火湖乃是神为魔鬼,和跟随他背叛神的天使,所预备一个受永刑的地方。这也叫我们知道,所有的罪人,将来所以也被扔在火湖里,乃是因为他们跟随魔鬼犯罪顶撞神。他们既跟随魔鬼顶撞神,就当和魔鬼一起受神的刑罚;既是魔鬼犯罪的伙伴,就当作魔鬼受刑的同伴。
这里说,将来魔鬼也要被扔在火湖里。火湖原是为他预备的,他将来被扔在火湖里,实在是该的。他被扔在火湖里,也是在千年国度之前。
这里给我们看见,连死亡和阴间,将来也要被扔在火湖里。这火湖乃是第二次的死。所以在这火湖之前,一切死亡的故事,都算作第一次死所包括的东西。死亡和阴间被扔在火湖里,乃是在千年国度之后,所有罪人的灵魂都从阴间里复活起来的时候。到这时,阴间再没有死人了,也再没有用处了,所以神就把阴间扔在火湖里,结束了它。
这里给我们看见,历代名字没有记在主生命册上,而没有得救的人,就是一切不在基督里的人,也就是所有犯各样罪恶的人,将来他们都要被扔在火湖里。将来的火湖,乃是他们犯罪应得的分。他们是在千年国度之后,从阴间复活起来,经过白色大宝座的审判,而被扔在这火湖里的,所以他们乃是最后一批下火湖的人。这火湖对于他们,乃是第二次的死。在这个以前,他们所经过一切死的痛苦,无论是灵里的,是身体的,是魂里的,都是第一次死里的故事。那不过是一个时期的死,不过是他们一个时期的经过;这第二次的死才是永远的死,才是他们永远的结局。他们从已往一直到将来复活起来受审判的时候,所在的阴间,对他们不过是一个时期的拘留所。他们在将来经过审判,而下的火湖,对他们才是一个永远的监狱。
这里给我们看见,将来的火湖乃是在新耶路撒冷城外,如同从前的“几很那”是在旧耶路撒冷城外一样。那些犯各样罪恶,而下到这火湖里受永刑的人,在神看像污秽的犬类一样。就是因为神看他们是这样污秽,所以他们才被扔在这火湖里,受永火的刑罚。
所以将来的火湖,乃是一切反对神者一个永远受刑的地方,和将来的新耶路撒冷,乃是一切属神者一个永远享乐的地方,正正相对。神在宇宙中历代工作的结果,就是产生出这两个相对的地方。一个是一座生命的水城,一个是一处死亡的火湖。一个是神永远的居所,一个是魔鬼永远的监牢。一个是神和一切属于祂者永远享乐的所在,一个是魔鬼和一切跟随他者永远受刑的地方。一切拣选神,站在神一边的,将来都要进到这荣耀的城里,作神永远享乐的配偶;一切拣选魔鬼,站在魔鬼一边的,将来都要下到这痛苦的湖里,作魔鬼永远受刑的同伴。
陆
无底坑
“无底坑”原文是“阿敝撒斯”,乃是鬼被监禁的地方。
鬼在这里央求主耶稣的话,证明无底坑乃是神监禁鬼的地方。这些鬼,不是魔鬼自己,也不是犯罪的天使,更不是死人的灵魂。按圣经看,这些鬼必是在亚当以前的世界里,一班在地上受魔鬼管治的活类,后来因着跟随魔鬼背叛神,受了神淹灭的审判,而变成的一些脱体的污灵。他们常在地上为害犯罪的世人。但神是要把他们监禁在无底坑里。
(二)“他捉住…魔鬼,…把他…扔在无底坑里,将无底坑关闭。”启二十2~3
。
2
他捉住那龙,就是古蛇,也就是魔鬼,撒但,把他捆绑一千年,
3
扔在无底坑里,关起来,封上印,使他不得再迷惑列国,等那一千年完了;以后必须暂时释放他。
这里给我们看见,将来魔鬼被捉起来,也是被扔在无底坑里,而被关在其中。
柒
他他拉
“他他拉”是希腊文,意即“极深之坑”,是犯罪的天使被监禁的地方。
(一)“天使犯了罪,神也没有宽容,曾把他们丢在他他拉,交在黑暗坑中。”彼后二4
,原文此处的“黑暗坑”,有的古卷是“黑暗的锁链”。
就是天使犯了罪,神也没有宽容,反而把他们丢在他他拉里,交在幽暗坑中,拘留着等候审判;
这里说,神把犯罪的天使,丢在他他拉。中文圣经把这里的“他他拉”,翻作“地狱”。实在说,他他拉不是地狱。地狱在原文乃是另一个字。他他拉乃是一个极深的坑,神把犯罪的天使丢在其中,交在黑暗坑中,或是交与黑暗的锁链,把他们禁闭起来,等候审判(参看犹6)。所以他他拉乃是犯罪的天使被监禁的地方。这个地方,大概就是彼前三19
所说的“监狱”。
在这灵里,祂也曾去向那些在监狱里的灵,
以上所看过的阴间、无底坑、和他他拉,乃是三种不同的拘留所。阴间是罪人灵魂的拘留所,无底坑是鬼和魔鬼的拘留所,他他拉是犯罪天使的拘留所。这些拘留所,都是神管理宇宙施行审判所需要的。在神最终的审判临到之先,神为各种背叛犯罪的受造者,都预备了一个地方,把他们各自拘留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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