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课 长老的起源
读经:出三16,十九6,二四1,9,徒十一30,十四23,十五2,6,22~23
壹 圣经中长老与长老职分的起源:
一 在旧约里,神首先定规行政的人,不是君王,乃是长老─出三16:
1 旧约第一卷书,创世记里的记载,几乎全是个人的;创世记里讲了八个大人物,就是亚当、埃布尔、以挪士、以诺、挪亚、亚伯拉罕、以撒、雅各。
2 到了旧约第二卷书出埃及记,个人的时期就过去了,变作团体的时期;出埃及记讲到『国度』─十九6。
3 国度既是一个团体,自然有其行政的必要;因此,一有了国度,有了神的子民,立即在神子民中间就有长老。
4 长老这个体系,乃是在出埃及记里产生的;所以无论是名称或体系,『长老』都是旧约里所有的─二四1,9。
5 神不要君王管理神子民的行政,所以作长老的要小心,不是作了长老,就作君王了。
二 新约中的长老们就是信徒中间『长而老』者,可以说是老练的:
1 召会中设立长老的原则,乃是『长而老』者,是生命的问题,是长大的问题,也是成熟的问题。
a 一个作长老的,首先必须在属灵的事上有丰富生命的经历,也就是在生命上『长而老』。
b 作长老的人,必须是个在生命上有经历,能担当神百姓责任的人。
2 长老也必须是一个作祭司的人,就是一个亲近神,和神有接触的人:
a 在旧约里有两种的体系:与执行行政有关的长老体系,以及与供应神话语有关的祭司体系。
b 然而到了新约,这两个体系成了一个体系。
c 作长老的人,要常常亲近神,不仅是在肩头上肩负神的百姓,更要在胸间怀着神的百姓,把神的百姓带到神的面光中,好像读字母般的来阅读。
d 他必须怀着一颗心,关怀神的百姓,在不断亲近神,与神交通,并在神的面光中,从祂那里,用祂的眼光,读召会里的每一个肢体;据此,就能得着神临时的启示。
贰 长老在地方召会中的重要性:
一 新约的经纶在各地能否行得通,全在于长老们。
二 召会的潮流是高是低,全看长老如何:
1 长老弱,召会就弱;长老强,召会就强。
2 长老丰富,召会就丰富;长老若是贫穷,召会铁定也贫穷。
三 长老们乃是和使徒合作的:
1 从行传十五章我们能看见,长老在地方召会中行政上的重要。(2,6,22~23。)
2 保罗和巴拿巴去见使徒『和长老』,(2,)商议关于教导守律法的难处;这给我们清楚看见长老的重要性。
3 使徒如何重要,长老也同样重要;长老们乃是与使徒合作的。
四 长老在召会中,是居重要的位置,且是重在两面:一面,一定要和使徒合作;另一面,一定要随从圣灵:
1 虽然长老是和使徒合作的,但无论使徒或长老,他们在合作时,都是随从圣灵的带领。(28。)
2 若是长老不和使徒合作,召会行政将是个解体的行政;若是长老不随从圣灵,召会行政就是个残缺的行政。
3 有些长老不和使徒合作,也不随从圣灵,只照着自己的看法、意思行事;这样一作,就失去了长老的重要性。
4 长老的重要性,乃在于与使徒合作,并和圣灵同行,随从圣灵的带领;如此,这个行政才是重要的。
5 因为使徒带来使徒的教训;而圣灵又在长老身上,在地方召会中间,实行使徒的教训。
参 召会中的长老职分里总有多位长老:
一 关于长老职分,合乎圣经的原则总是有多位长老。
二 神不要一位弟兄作惟一的长老,神要几位弟兄成为一班长老。
三 长老职分里总该有多位长老,这样的多数,使任何长老不能成为职位性或永久性的领导者。
四 长老中谁领导,这件事取决于每个人的分量;因着一位弟兄在某一方面有最高的分量,他在那件事上就可以领头;在另一件事上,另一位弟兄可能有最高的分量。
五 在新约里,神的子民中间没有惟一的、固定的、职位性或永久性的领导;这样的领导会亵慢基督的元首权柄。
六 长老职分中有复数的情形是非常关键的,因为这有助于避免任何人在众召会中作王。
职事信息选读:
长老的名称和体系,源自出埃及记
我们先来看长老这个名称,和长老这件事;这是旧约就已经记载的。旧约第一卷书,创世记里的记载,几乎全是个人的。凡读过旧约的人都知道,创世记里讲了八个大人物,就是亚当、埃布尔、以挪士、以诺、挪亚、亚伯拉罕、以撒、雅各,也讲这八个大人物的历史。然而,似乎还没有太说到团体的事。虽然在挪亚时代,好像摸到一点,但并不是摸得太深,乃是轻描淡写的过去了。而后,从挪亚往下到了亚伯拉罕,再往下到了以撒、雅各。乃是到了雅各,团体这事才稍有眉目,因为到雅各以后,就不再题个人了,而是题到雅各的十二个儿子,如何成为十二个支派,并且这十二个支派如何成为一族。至此,团体就出来了。
所以,到了旧约第二卷书出埃及记,个人的时期就过去了,变作团体的时期。在出埃及记里,有了『国度』的字眼:『你们要归我作祭司的国度。』(十九6。)一题到国度,当然就是团体的。不仅如此,国度既是一个团体,自然有其行政的必要,也难免有行政的问题。所以,出埃及记不仅是给我们看见,神怎样颁下律法,也给我们看见一个团体,一个国度。实在说,若是没有一个团体,没有一个国度,也不需要律法。因此,律法的需要,是因为有一个国家,有一个国度,有一个团体在那里需要治理。这治理的根据就是律法。
人类经过六千年的历史,无论如何经历,如何演变,如何研讨,律法都是头一件事。所以,律法是一个国度极大的需要。因此,到了出埃及记,我们就看见一个国度,牵涉到律法的问题。由律法往下,就看见行政的问题。在人类的政权制度中,首先有立法院,其次有行政院。旧约出埃及记里,所给我们看见的行政,全在于长老这班人。『长老』这称呼是在出埃及记三章里第一次题起,(16,)到了二十四章,说到以色列中有七十位长老。(1,9。)长老这个体系,乃是在出埃及记里产生的;所以无论是名称或体系,『长老』都是旧约里所有的。(主恢复中划时代的带领(二)带领圣徒实行主所命定的新路,六至七页)
旧约的长老是神子民中行政的人
在旧约里,神首先定规行政的人,不是君王,乃是长老。神不要君王管理神子民的行政,所以作长老的要小心,不是作了长老,就作君王了。人一作了君王就了了,神不要这个;神最不喜欢的就是君王,神乃是要长老,因为长老在神的子民中,是代表神来行政的。这行政绝不是照着长老自己的看法,乃要照着神永恒的律法,就是旧约十条诫命所代表的,那是铁定的,是不能更改的。除此之外,神也要祂的行政人员,跟随祂临时活的启示;所以不仅有永恒、写成的律法,还有活的启示。
在旧约里,神在祂子民中间的安排,首先题起的是神的国度;一有了国度,有了神的子民,立即在神子民中间就有长老。这些长老的设立,不像帝制国家设立皇帝那样。召会中设立长老的原则,乃是『长而老』者,是生命的问题,是长大的问题,也是成熟的问题。(主恢复中划时代的带领(二)带领圣徒实行主所命定的新路,九页)
新约的长老也是祭司
以色列中间的行政,不仅是根据设定的律法,并且根据乌陵和土明,来跟随神临时的启示。十条诫命是由祭司领得,带出来教导百姓;乌陵和土明也是由祭司带到神面前,好得着神临时的启示。这两种职事,都是由祭司管理。可见在旧约里,是有两种的体系,长老体系和祭司体系。然而到了新约,两个体系成了一个体系。在新约里,每一个得救的人都是一个祭司。(彼前二5,启一6。)长老们就是信徒中间『长而老』者,可以说是老练的。他们一面是长老,一面是祭司;他们是长老,也是祭司。
这给我们看见,一个作长老的,首先必须在属灵的事上有丰富生命的经历,也就是在生命上『长而老』。其次,长老必须是一个作祭司的人,就是一个亲近神,和神有接触的人。他们不仅懂得神的律法,也有胸牌随时能得着神的启示;因为在旧约里,大祭司能从这胸牌,读出以色列十二个支派的情形。这在预表上,指明作长老的人,要常常亲近神,不仅是在肩头上肩负神的百姓,更要在胸间怀着神的百姓,把神的百姓带到神的面光中,好像读字母般的来阅读。有时这点会突然变暗,有时那点会变暗;就这样从神百姓身上,把神的心意读出来。这意思是,作长老的人,必须是个在生命上有经历,能担当神百姓责任的人;同时,怀着一颗心,关怀神的百姓,在不断亲近神,与神交通,并在神的面光中,从祂那里,用祂的眼光,读召会里的每一个肢体。据此,就能得着神临时的启示。
作长老的条件
今天原则也是一样,我们有设定的律法,就是这本新约圣经,共二十七卷书,两百多章,包罗得相当广泛。虽然新约是这样完整,但仍有一些事没有说到;原则是说了,但细则没有说完。身为长老的,首先应当把新约圣经读清楚,把神的律法读明白。不仅如此,身为长老的,在新约里也是祭司。在旧约里,长老、祭司二者是分开的;但在新约里,这两班人就是一班人。今天,一位作长老的人,必须也是个祭司,是一位亲近神的人。他不仅懂得神的律法,懂得整本新约,并且是个肩担神百姓,心怀神百姓的人,在神面前亲近神,并用神的亮光,读每一位圣徒实际的状况。从这样的读里,得着神的启示。这乃是作长老的,应该带进来的。这在旧约原则上都有,到了新约也是同样的原则。
因此,作长老的,第一,必须在生命上有经历;第二,必须是亲近神的人。他们不仅懂得神的律法,也懂得神的启示,并且有路,是确定的路,到神面前寻求神临时的启示。这条路是甚么呢?就是肩担众圣徒,心怀众圣徒。有时作长老的遇到很大的难处,觉得最好不要作了,不要再服事下去了。这表示他们肩头上有神的百姓,但心怀里没有。若是你们是这样一个长老,就永远读不出神的心意;因为那二十二个字母不在肩头上,乃在胸怀里,要看看你们到底爱不爱弟兄姊妹,关不关心弟兄姊妹,他们是否是在你们的心头上被记念着。
在这行政里,有祭司能讲解律法,能使用胸牌,得着神临时的指引。然而在旧约里,祭司没有长老身分,他不能行政。同样的,如今也不是每个信徒都能担负行政责任。在旧约时代,祭司相当的多,但长老不多;这意思是,在众圣徒中间,个个都是祭司,但只有少部分人是长老。所以,我们中间作长老的弟兄都要看见,在神新约的经纶里,长老乃是特别的一环。祭司是普通的,每一个得救的人都是祭司;但长老不然,只有少数人是长老,就是那些在生命经历上年长的人。这不是指肉体的生命,乃是指属灵的生命。要知道,在属灵一面,不是大家都相当成熟了,只有少数人是比较成熟的。然而,这不是绝对的,乃是相对的;即使是相对的,也不是全体都如此,只有少数人是。比方在一百人中,只有少数十多位是在生命上比较成熟的,因着别人还没有长到那个地步,他们就先来服事带领,这些人就是长老。
因此我们看见,作祭司不分年幼年长,只要你是生在祭司的家庭里,你一生出来就是祭司。然而,你是不是长老,在于你长得如何。好比旧约里,亚伦这一族,或说那个支派的人,生出来就是祭司,但并不是个个都是长老。在整个亚伦支派里,可能只有五、六位是长老。无论如何,两、三百万的以色列人,加上妇女、孩子等,为数实在不少,但其中却只有七十位是长老。(出二四1,9。)这意思是,按旧约说,只有七十位长老。所以,长老在神的经纶中,以行政来说,是最重要的一环。我们可以这样说,在旧约里不缺祭司,却是缺长老。(主恢复中划时代的带领(二)带领圣徒实行主所命定的新路,十一至十四、十五至十六页)
长老在神新约经纶中的重要性
所有事奉主的人,无论是全时间的,或是作长老、同工的,都需要看见一件事,就是在新约的启示里,有一班人是非常关键的,那就是地方上的长老。在新约里,长老这一环在实行上,是非常关键的。所有读经的人,素常都极为注意使徒、申言者、传福音者,也注意教师。不仅读经的人如此,就是在一般所谓的基督教里,也都觉得需要使徒,需要申言者,需要传福音者和作教师的;然而,不太有人觉得长老的重要。不要说得救之前,就是在得救进入召会生活之后,也没有甚么人会作梦,梦到在神新约的经纶中,还有一班人,他们能成为长老。
实际上,新约的经纶在各地能否行得通,全在于这一班人。我们都知道,一个政府的政令,能否畅通无阻,全在于地方上的行政如何。地方行政若是不合作,若是对于政令的实行有问题、有难处,那么中央政府定规失败。无论那个中央政府多强、多好、多能干、多光明、多正确,当政令达到地方,却不能通得过时,一切就都归于虚空,归于徒然。亦或政令在地方上,因着地方行政的无能或低能,而不能力行中央政令时,即使不是有心的,也是等于零。同样的,长老们在神新约经纶中的地位,就如同地方上的行政一样,是极其重要的。
不只圣经的启示如此,甚至我们的经历也证实是这样,长老们的确是召会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环。长老弱,召会就弱;长老强,召会就强;长老丰富,召会就丰富;长老若是贫穷,召会铁定也贫穷。所以,召会的潮流是高是低,全看长老如何;长老高,召会就高;长老低,召会就低。长老在那里,在甚么情形中,召会也必定是如此,这是无可跳脱的铁律。(主恢复中划时代的带领(二)带领圣徒实行主所命定的新路,四至六页)
长老在地方召会中行政上的重要
与使徒合作
从行传十五章我们能看见,长老在地方召会中行政上的重要。(2,6,22~23。)那时召会在地上,几乎处处都遇到一个很大的风波。这风波就是那些热中犹太教的人,他们虽然信了主,却还在教导人守律法、行割礼,并且推动得相当厉害;所以,成了犹太和外邦众召会的一个难处。(1。)当时,保罗、巴拿巴、和其他几个人,就受指派上『耶路撒冷』去,(2,)因为那是个源头,是难处根源的所在。然而到了那里,有成千成万的基督徒,他们应该去见谁呢?圣经告诉我们,他们乃是去见『使徒和长老』。(2。)这话给我们清楚看见长老的重要性。的确,长老的重要性是和使徒同等的;使徒如何重要,长老也同样重要,他们乃是和使徒合作的。
随圣灵带领
再者,作长老的也得学习随从圣灵的带领。行传十五章也给我们看见这幅图画。虽然长老是和使徒合作的,但无论使徒或长老,他们在合作时,都是随从圣灵的带领。(28。)所以,作长老的都要看见,他们地位的重要。一面说,他们必须学习和使徒合作,他们一和使徒不合作,这个行政就解体了;另一面,若是这些作使徒、作长老的,不随从圣灵,这个行政也会成为偏枯的行政。总得长老和使徒合作,并且二者都跟随圣灵,这个行政才是完整的;既不是解体的,也不是残缺的。
若是长老不和使徒合作,召会行政将是个解体的行政;若是长老不随从圣灵,召会行政就是个残缺的行政。所以,长老在召会中,是居重要的位置,且是重在两面。一面,一定要和使徒合作;另一面,一定要随从圣灵。
有些长老不和使徒合作,也不随从圣灵,只照着自己的看法、意思行事,那是相当危险的。并且这样一作,就失去了长老的重要性。我们已经看见,长老的重要性,乃在于与使徒合作,并和圣灵同行,随从圣灵的带领;如此,这个行政才是重要的。因为在新约中,是使徒带来使徒的教训,又是圣灵在长老身上,在地方召会中间,实行使徒的教训。所以,长老们必须和使徒合作,也必须随从圣灵。(主恢复中划时代的带领(二)带领圣徒实行主所命定的新路,二二至二四页)
召会中的长老职分里总有多位长老
在一些地方召会里曾有一种作法,就是安排谁作众长老之首。圣经里没有一处经节指明该有这种安排。反之,关于长老职分,合乎圣经的原则总是有多位长老。神不要一位弟兄作惟一的长老,神要几位弟兄成为一班长老。长老职分里总该有多位长老。这样的多数,使任何长老不能成为职位性或永久性的领导者。长老中谁领导,这件事取决于每个人的分量。因着一位弟兄在某一方面有最高的分量,他在那件事上就可以领头。在另一件事上,另一位弟兄可能有最高的分量;所以,在那件事上他是领头人。六个月以后,这二位弟兄可能都失去他们的分量,而另一位弟兄可能靠着主的恩典和怜悯而长大,在属灵分量上加增。因此,第三位弟兄自然成为众长老中领头的。在新约里,神的子民中间没有惟一的、固定的、职位性或永久性的领导。这样的领导会亵慢基督的元首权柄。因此,今天在每个地方召会,除了基督以外,不该另外有头。(正当召会生活极重要的原则,五六至五七页)
召会的聚会应当是相互的。相互的(mutuality)与复数的(plurality)不同。在召会里长老职分的责任应当是由复数的人来承当的。在召会生活里,长老职分的责任应当至少由三个人负担。在一个地方召会里,不应该少于三个长老。事实上,长老越多越好。长老职分是一件复数的事。(长老训练第十一册,一 六页)
研读问题:
问题一:圣经中长老与长老职分的起源是甚么?
问题二:新约中所题的长老是指甚么?
问题三:长老在地方召会中的重要性是甚么?
问题四:为甚么地方召会中的长老职分里需要是多数的?
出处与参读:
一 主恢复中划时代的带领(二)带领圣徒实行主所命定的新路,第一章。
二 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一、二章。
三 长老治会,第二篇。
四 正当召会生活极重要的原则,第三章。
五 长老训练第十一册,第十一章,一 五至一 六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