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课 长老的设立
读经:徒十四23,多一5
壹 神如何设立长老:
一 在召会里,没有专制的,也没有民主的,在召会里,只有神治:
1 召会不是一人的专制,也不是众人的民主;二者的源头都来自于人。
2 召会的管理是神的,是出乎神—神治。
二 长老的设立,不操在众圣徒手中,乃是操在神手里,或者说,操在元首所设立的使徒手中—弗四11上。
三 使徒们所以能设立长老,是因他们服在元首的权柄底下:
1 设立长老的权柄乃是圣灵;惟有当使徒活在圣灵里,服在元首的权柄之下,在他身上才有元首所赋与的权柄。
2 乃是元首的权柄设立长老;当一位作使徒的人设立长老时,他必须问自己,是不是圣灵的权柄在他身上,他有没有服在圣灵的权下?
3 若不是有使徒活在圣灵里,活在元首面前,召会中就不该有设立长老的事。
4 有的地方召会长老的设立,不是出于圣灵的主权,而是出于规条,出于原则;若是那样,在那个设立里,定规没有膏油的印证。
四 在设立长老的事上,保罗可能也有了改变:
1 在第一次行程里,召会一建立,保罗就设立长老;但后来他可能发现,这种作法并不可靠—徒十四21~23:
a 因此,他晚期尽职时,没有立刻设立长老,反而把这项工作留给他的青年同工,因为他看见长老在资格上需要一些考虑—多一5~9。
b 保罗一直到晚期尽职时,才题到长老特定的资格;这或许指明,他发现有些长老被设立的时间不对—提前三2~7,多一6~9。
2 保罗早期尽职时,设立长老非常快;但他晚期尽职时,设立长老既推迟又慎重;对这件事,他变得非常谨慎:
a 我们不该在一位弟兄生命长进的初期,在他生命还不成熟时,就决定他是不是长老;在这件事上,我们必须慢慢等待直到时机成熟。
b 每当一处新的地方召会被兴起成为主的见证,要延后长老的设立,直到状况完全明朗,才合式且安全。
3 值得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的全时间者都是使徒;同工们必须知道自己的地位,晓得他们虽然全时间服事,在同工们当中有其地位,但他们不一定是使徒。
贰 设立长老该考虑的事:
一 必须服在圣灵的权下:
1 使徒设立长老时,首要考虑的是,长老在神面前权柄的问题。
2 一个人要作监督或作长老,这个人的首要条件,就是要服在元首的权下。
3 在一个人身上的权柄没有建立之先,权柄问题没有解决以前,他不能在召会中作长老。
二 必须生命老练:
1 其次,就是要看他生命的光景;所以认真说,长老不是设立出来的;长老乃是长出来的。
2 『长老』这个名称、这个称呼,说出一个生命的故事;凡是生命不够成熟的,都不能作长老,因为又『长』又『老』乃是生命的问题。
3 所谓长老,这个长而老,这个生命老练的程度,并不是绝对的,乃是相对的;有的人在一个小的地方召会中,一个刚兴起的召会中,也许可以作长老;但换到一个大的召会中,一个生命比较老练的召会,就不一定能作长老。
三 要有功用:
1 这里主要的点是,长老的设立乃是根据权柄和生命的问题;这两个问题解决了,才附带有一个考虑,就是看他的功用有多少。
2 若是两个人服权柄的情形相同,生命的光景也同等,然而这一个功用大,那一个功用少,就应该设立功用大的。
3 设立长老也需要注意功用,但是功用并不是太大的问题。
四 被基本新约真理的神圣认识构成了多少:
1 一位弟兄是不是受神圣设立作长老的,乃在于他被基本新约真理的神圣认识构成了多少。
2 一位弟兄若要成为长老,至少该懂得百分之五十新约的基本真理。
3 要认识神新约的经纶,当前最好的路就是使用恢复译本带批注并生命读经的信息。
参 设立长老与众圣徒的关系:
一 设立长老的使徒要属灵,被设立为长老的也要属灵,接受长老权柄的圣徒更要属灵。
二 凡是作主工的人,无论到那里帮助地方召会设立长老,都必须在主面前谨慎、认真的寻求,看看这位弟兄作长老,圣徒们能得着生命的供应么?召会能得着生命么?同时,这位弟兄自己能不能从召会得着供应?
职事信息选读:
召会中的长老和执事,基本上就是召会中的一种职分。说到职分,完全是权柄的问题。一个人在召会中尽他的职分,绝不是凭着权柄,而是凭着生命和恩赐;但职分的设立,却完全是权柄的问题。这个权柄的源头,就是基督-召会的元首;元首在祂的召会里,设立了使徒,使徒就凭着元首所赋与的权柄,在一地一地的召会中,设立长老和执事。因此,长老和执事的设立,完全是使徒的权柄。这个使徒的权柄,明确到一个地步,就如提摩太前书所说,有的长老犯了罪,召会不能自己解决,还得把他犯罪的事,像打官司一样,告到使徒那里。(提前五19。)这是因为使徒在长老身上有一个权柄。
今天,在一般的社会团体里,团体的分子对团体的负责人,有选举权,也有罢免权。然而在召会中,长老的设立,不操在众圣徒手中,乃是操在神手里,或者说,操在元首所设立的使徒手中。在使徒设立长老时,百分之九十以上是根据生命,只有一小部分是根据他的功用,也就是他的恩赐。
首先我们要看见,在长老和执事身上的问题,乃是权柄问题。如果一个地方召会,自己能选长老,也能罢免长老,那个召会绝对不是个正常的召会,里面定规有混乱,定规走下坡。盼望我们在讲到召会的事时,不要把世界的思想带进来。世界的团体,无论大小,在管理上,大体分为专制和民主两种;有专制的,有民主的。然而在召会里,没有专制的,也没有民主的,在召会里,只有神治。召会中的管理不是一人的专制,也不是众人的民主;因为无论专制也罢,民主也罢,二者虽有分别,其权柄源头却都是一个,都来自于人。
召会的管理是神的,是出乎神。使徒们所以能设立长老,是因他们服在元首的权柄底下。在此只有一个保障,就是活在圣灵里,活在元首面前。甚么时候一个被元首设立为使徒的人,他不活在圣灵里,不活在元首面前,他就失去保障,一点也没有保障。那时,整个召会就会落到人手里。这个管理上权柄问题的保障,乃在于活在圣灵里,活在元首面前。换句话说,若不是有使徒活在圣灵里,活在元首面前,召会中就不该有设立长老的事,也不该有设立执事的事。
盼望我们中间比较在前头带领事奉的人,在这事上要当心。他们自己若没有活在圣灵的管治之下,没有服在元首的权柄之下,就不该摸长老的问题。如果他们去摸,那就不是神治,而是落到人治里。召会不是人管理的,召会乃是神管理,是基督管理,是圣灵管理的。为着避免混乱,神所安排的路,乃是以祂明显兴起像使徒那样的人,有权柄来设立长老。我们若是安静默想一下,就会觉得神这个作法太好了。这个作法要求召会属灵,要求召会中,包括使徒在内,长老、执事,甚至每一位圣徒都得属灵。如果圣徒们不属灵,就会不敬畏神,不服在元首的权下,自然也就不会接受长老,不会接受执事。
一个作使徒的人,若不是活在圣灵里,不是活在元首面前,他就没有地位设立长老。他若是任意而行,凭自己行动,虽然他是作工的人,却也不会有设立长老的权柄;设立长老的权柄乃是圣灵。惟有当他活在圣灵里,服在元首的权柄之下,在他身上才有元首所赋与的权柄;这时,他就可以运用那个权柄设立长老。神用申言者 撒母耳膏一个王,乃因撒母耳是那样一位申言者。仅仅是位申言者还不够,必须是撒母耳那样的申言者;老以利就不行,因他失去了神的同在。(撒上二27~36。)所以,并非每一个名为申言者的,都可以设立君王,必须像 撒母耳那样活在神的权柄之下,从神领受一个命令,这样的一个申言者才能膏一个人作王。照样,必须是活在神的权下,受圣灵的管治,从圣灵领受一个命令,这样的人才能设立长老。
在我们所在的地方召会中,长老的设立是很重要的。在那个设立时,人是在圣灵里,还是在圣灵外,是相当有讲究的。并不是有个规条、有个原则说,『作工的人设立长老,而作工的人既是使徒,所以是使徒设立长老。』乃是元首的权柄设立长老,严格说,不是使徒设立长老,乃是圣灵的权柄设立长老。当一位作使徒的人,去设立长老时,他必须问自己,是不是圣灵的权柄在他身上,他有没有服在圣灵的权下?这是个很重要的问题。恐怕有的地方召会长老的设立,不是出于圣灵的主权,而是出于规条,出于原则。若是那样,在那个设立里,定规没有膏油的印证。所以,这首先要求设立的人,必须活在灵里。(召会的组织,九四至九七页。)
必须服在圣灵的权下
召会中对这些职分,都有很高的属灵要求。首先是要求设立职分的人要在圣灵里,当他不在圣灵里时,即使他是头号使徒,也不能设立长老。这是在设立的人身上的要求。对被设立的人,就是长老和执事,同样有属灵的要求。不能看他的地位、名声、干才或财富,乃要看他是否服在元首的权下,服在圣灵的权下。凡是凭着地位、名声、干才或财富而设立长老的,这个设立定规是出乎人,不是出乎神。在召会中,每一次设立长老的时候,都得惧怕这一件事,像惧怕毒蛇猛兽一般。绝不要把地位、名声、干才和财富带进来,这些都得摆在一边。
一个人要作监督或作长老,这个人的首要条件,就是要服在元首的权下,他若不是一个服在神权下的人,就不能把一个地方召会交在他手里。那等于是叫扫罗作王,不是让耶和华神作王,这是要不得的。圣经的知识、服事的干才、处事的本能,都不是作长老的资格。长老是召会职分里的第一个,设立长老时,首先要解决的是权柄的问题,要看这个人是不是一个服在神权下的人。
二十年前,我们对这个问题,还摸不清楚。现在,主给我们看清楚了。一个人在召会中作长老,乃是一个权柄的问题;在他身上的权柄没有建立之先,权柄问题没有解决以前,他不能在召会中作长老。乃是像马太八章里那位百夫长,知道他在人的权下,也有人在他以下,是这样一个认识权柄,也服权柄的人能作百夫长。(9。)换句话说,是这样的人才能作长老,因为他懂得甚么叫作神的权柄。又如 大卫,他所以能治理神的家,因为他是个合神心意的人,能让神借着他、经过他来掌权。最怕的是,长老像扫罗一样;扫罗是个自己作王掌权,把神摆在一边的人。
不要以为大卫尊扫罗为神的受膏者,扫罗在神面前就对了;没有这件事。同样的,不要以为圣徒看你是长老,你的地位就对了。圣徒们在召会中看你是长老,那是圣徒们在神面前的学习,并不因此就能称义你是对的。你若是个作长老的人,就要清楚一件事,你自己是不是在神的权下?另一面,设立长老的人,也要一直观察那个被设立的人,是不是在神的权下,权柄问题在他身上解决了没有。
没有一个不服神权柄的人,能作神代表的权柄。没有一个不服神权柄的人,能在召会中使用神的权柄,作使徒来设立长老。另一面,当你在考虑别人的权柄问题时,圣灵也要在你里面,问你自己,你的权柄问题解决了么?所以我们要看见,在关于召会职分的事上,完全是权柄的问题。譬如,一个使徒要去设立长老,他首先要考虑的,就是这个要被设立的人,权柄问题解决了没有?当他这样考虑别人时,圣灵在他里面也要问他,他的权柄问题解决了没有?如果我们自己的权柄问题都没有解决,当然就不能去考虑别人权柄的问题。召会中的治理,乃是神治,是在圣灵的权下。若是召会中没有人在圣灵的权下,那就不可能有长老,也不必设立长老,否则,不过是多出几个扫罗。所以在被设立的长老身上,有一个厉害的要求,就是要求他服在神的权下。
必须生命老练
在长老身上还有一个基本的条件,就是生命的问题。『长老』这个名称、这个称呼,说出一个生命的故事。凡是生命不够成熟的,都不能作长老,因为又『长』又『老』乃是生命的问题。长而老的人,都是相当有生命分量的人。使徒设立长老时,不能先考虑别的问题,首要考虑的是,他在神面前权柄的问题。其次,就是要看他生命的光景。所以认真说,长老不是设立出来的;长老乃是长出来的。
我们的眼睛必须被开启,看见学问、干才、名声、地位、财富,都不是长老被设立的条件。甚么时候,使徒设立长老是以这些为考虑,甚么时候召会就已经堕落了,已经不在圣灵的权下。设立长老必须考虑的,只有两个问题,一是权柄的问题,一是生命的问题。然而所谓长老,这个长而老,这个生命老练的程度,并不是绝对的,乃是相对的。有的人在一个小的地方召会中,一个刚兴起的召会中,也许可以作长老;但换到一个大的召会中,一个生命比较老练的召会,就不一定能作长老。
要有功用
这里主要的点是,长老的设立乃是根据权柄和生命的问题。这两个问题解决了,才附带有一个考虑,就是看他的功用有多少。若是两个人服权柄的情形相同,生命的光景也同等,然而这一个功用大,那一个功用少,就应该设立功用大的。设立长老也需要注意功用,但是功用并不是太大的问题,重要的还是生命和权柄的问题。因着长老服权柄,所以长老能在召会中作权柄;长老就是地方召会中的权柄。他所以能作权柄,因为他服权柄;没有一个不服权柄的人,能作权柄。我在人的手下,人也在我的手下。我在人的手下,是我服权柄的问题;人在我手下,我是作权柄的问题。(召会的组织,九七至一○一页。)
长老的设立
最近,一位弟兄问到长老的设立。一个人生来就是人,并且永远是人。无论他是怎样的人,他还是一个人。但长老的设立不一样。凡想要永远作长老的,都该辞职,并且一位弟兄一旦察觉自己没有资格在长老职分里面,也该辞职。
行传二十章二十八节论到长老(监督)是由圣灵设立的。可以说,这里是说到长老的神圣设立,为着照顾神的群羊。然而,我不信今天在召会中作长老的,都是神圣设立的。有些人是天然的成为长老,他们也许是当地第一个信主的,或者是当地召会藉他兴起来的。谁能对这样一位弟兄说,他不该作长老?我说这话,目的不是要使人丧气;乃是诚实的说明情况。
有些人听见有的弟兄是天然的作了长老,也许说,『李弟兄,你为甚么不对这种情况作些甚么?』我对这问题的答复是,我觉得没有自由来作甚么。这证明我没有控制任何召会或任何人。我只管帮助众召会。我能察觉一位弟兄作长老不是由于神圣的设立,但我考虑这种情况时,也察觉到对这情况无法作甚么。无论如何,我们都需要谦卑,不以为自己作长老是神圣设立的。很可能你不是被神圣设立为长老的。
请不要以为你作长老是出于神圣的设立。我说这话的用意是,我们都要谦卑自己,不要声称你确定是被神圣设立作长老的。
你是不是受神圣设立作长老的,不在于你的想法,或别人的印证,乃在于你被基本新约真理的神圣认识构成了多少。你越被新约的真理所构成,就越受神圣设立为长老。今天神圣的设立不是别的,乃是对新约基本真理的充足认识。
我们缺少被新约真理所构成的人。众召会多少有几分软弱,就是因为缺少对新约基本真理有充足认识的弟兄们。一个召会即便有一位这样的弟兄,也是一大帮助。
我鼓励你们不要去思想自己是不是受神圣的设立作长老的。有些在灵恩运动里的人宣称有神圣的设立,但他们所谓的设立,结果却是混乱。相对的乃是有些人被新约的真理所浸透。他们即使只在某种程度上被圣经的真理所构成,对召会也是一大祝福。他们无论在那个地方,只要他们活在圣徒们中间,他们就是祝福。他们也许没有长老的名称或地位,但只要有他们,那个地方的召会就得着益处。这确实是神圣的设立。
我说到长老神圣的设立,目的是要指出我们的缺欠。我们所缺欠的,乃是对圣经真理充足的认识。一位弟兄若要成为长老,至少该懂得百分之五十新约的基本真理。我必须诚实的告诉你们,有些在长老地位上的人,对神经纶的基本真理懂得的甚至不及百分之五。但谁能使这些弟兄脱离长老职分呢?没有人能作这事。不仅如此,若是要求这些弟兄辞职,就会使他们丧气。
我愿意再一次强调,作长老不在于人的设立。作长老乃在于对新约的经纶有正确的认识。
要认识神新约的经纶,上好的路就是使用恢复译本带批注并生命读经的信息。不要以为我说这话是要宣传我的材料。我不过是诚实的告诉你们,被新约真理构成的上好的路是甚么。
我再说,如果你要有资格作长老来照顾召会,你需要被新约的真理构成。如果在你里面没有这种神圣的储存,你就没有资格作长老,因为你缺少所必需的『资本』。
谁是受神圣的设立作长老的人?我要再说,受神圣设立的人,乃是至少认识大部分新约真理的人。这是他的资格,也是他的资本。所以,我再鼓励你们,要借着使用恢复译本带批注并生命读经的信息,来得着这资本。我也请你们找出一条路来帮助你们那里的圣徒,使用这些丰富的材料。这对所有的召会都是莫大的益处。(长老训练第三册,实行异象的路,一四○至一四四页。)
召会不是没有组织的,召会有组织,但这组织是在生命里的。召会的组织是生命的,好像身体的组织是生命的一样;因着是生命的,所以是一个生机体。所有为主作工的人,都要当心,不要以为自己是工人,就能按照圣经设立长老,设立执事,安排人服事;事情并不是这么简单。原则上,一个作主工、受主差遣的人,就是一个使徒,可以在召会中安排长老;但如果仅仅是这样的话,也不过是人的组织,和更正教那死沉的光景没有两样,不过是在一个死的规条和字句里。所以凡是作主工的人,无论到那里帮助地方召会设立长老,安排执事,都必须在主面前谨慎、认真的寻求,看看这位弟兄作长老、作执事,圣徒们能得着生命的供应么?召会能得着生命么?同时,这位弟兄自己能不能从召会得着供应?这是非常准确的试验。(召会的组织,十七至十八页。)
研读问题:
问题一:神如何在地方召会设立长老?
问题二:保罗在他后期的职事中,如何在设立的事上有了改变?
问题三:设立长老需要考虑那四件事?
问题四:长老的设立与圣徒的光景有怎样的关系?
出处与参读:
一 召会的组织,第九章。
二 长老训练第三册,第十二章。
三 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