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与生命
第一六六题
清理旧生活
诗歌:241
得救的证实与快乐─生命改变
一
我生命有何等奇妙的大改变,自基督来住在我心;神荣耀的光辉,照耀在我魂间,自基督来住在我心。
副
自基督来住在我心,自基督来住在我心;喜乐潮溢我魂,如海涛之滚滚,自基督来住在我心。
二
我罪恶的捆绑,从里外全脱落,自基督来住在我心;我肉体的情欲,也不能再迷惑,自基督来住在我心。
三
这世界的福乐,既变色,又失味,自基督来住在我心;我今生的忧虑,也不能再缠累,自基督来住在我心。
四
我流荡已止息,不再感人生空,自基督来住在我心;主甜美的安息,时满足我情衷,自基督来住在我心。
五
往日事都已过,永不再恋旧途,自基督来住在我心;那有福的盼望,吸引我奔义路,自基督来住在我心。
读经:
帖前一9
因为他们自己正在传报关于我们的事,就是我们是怎样地进到了你们那里,你们又是怎样离弃了偶像转向神,来服事又活又真的神。
因为他们自己正在传报关于我们的事,就是我们是怎样地进到了你们那里,你们又是怎样离弃了偶像转向神,来服事又活又真的神,
我们一得救了,既是换了一个人,成了一个新的人,自然就应当有一个新的起头,新的开始,过一个新的生活。所以我们已往的旧生活,必须有一个清理。
弃绝偶像
除掉邪污之物
赔偿亏欠
撒该原来是一个敲诈人的税吏,也是一个爱财奴。他一接受主,就有一个大的转变,自动自发的愿意把他所有的财富一半给穷人,还愿以四倍偿还他所讹诈的不义之财。这不是得救的条件,也不是主临时的要求或命令,乃是主大能救恩临到他所发出的超凡结果。根据他这个得救的例证,我们在信主之后,也当将所得的不义之财,尽速偿还我们所亏负的人。这才会叫我们在人面前有见证,在我们的良心里有平安。若是我们得不义之财的事,是我们暗中作的,无人知道,甚至连受我们欺诈的人也不知道,我们就应当运用智慧,在暗中将赔偿之物,转达给我们所亏负的人,免得引起波折、牵连。若是我们所作黑暗的事,有谁知道,就该给谁知道我们偿还的事。
根据这种赔偿亏欠的原则,我们得救后,也该照前面所说,运用智慧,对付与人所发生不道德的关系。这样,我们在人面前,才配成为一个真诚的基督徒
(《生命课程》一五至一七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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