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生活
第二三〇题
四个管治信徒行为的原则
诗歌:304
羡慕─彰显主
一
从我活出你的自己,耶稣,你是我生命;对于我的所有问题,求你以你为答应。从我活出你的自己,一切事上能随意,我不过是透明用器,为着彰显你秘密。
二
殿宇今已完全奉献,已除所有的不洁,但愿你的荣耀火焰,今从里面就露襭。全地现在都当肃穆,我的身体今进供,作你顺服、安静奴仆,只有被你来推动。
三
所有肢体每个时刻,约束、等候你发言,准备为你前来负轭,或是不用放一边。约束,没有不安追求,没有紧张与受压,没有因受对付怨尤,没有因懊悔倒下。
四
乃是柔软、安静、安息,脱离倾向与成见,让你能够自由定意,当你对我有指点。从我活出你的自己,耶稣你是我生命;对于我的所有问题,求你以你为答应。
读经:
有最高标准的道德和美德
在新约中,救恩是基于信的原则,与律法无关。我们得救是借着信,不是借着守律法。然而我们得救之后,必须过一种生活,其道德标准比旧律法的标准更高。我们不该以为,因为神不照着律法的原则,而照着信的原则对待我们,我们就不必在意律法道德的诫命。相反的,我们得救之后,我们的道德标准应该远远高过律法的要求。
由管治的原则所规律
现在我们要来看,要有最高标准的道德和美德,我们需要由四个管治的原则所规律。
对事,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
林前六12
上半说,“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我都可行,直译,都在我(选择去行)的权下。因此是许可的、容许的、合法的。有益处意即有利(不是仅仅方便)、美好、值得。这辞原文意有利的、经济的、方便的、对很快达到目标有所帮助的,也指美好的事物。这里保罗的思想可能是说,凡事我们都可行,但不都帮助我们留在神经纶的中心线上;凡事我们都可行,但不都帮助我们背十字架,或有益于我们经历基督。
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我都可行,但无论哪一件,我总不受它的辖制。
在林前六12
下半保罗说,“凡事我都可行,但无论哪一件,我总不受它的辖制。”本节保罗两次说到“凡事我都可行”。头一次的用法是客观的,第二次的用法是主观的。
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我都可行,但无论哪一件,我总不受它的辖制。
受它的辖制,直译,被置于它的权下。凡事都在我的权下,但我不在任何事的权下。凡事对我都是许可的、容许的、合法的,但我不受任何事的辖制(奴役,)或被置于任何事的权柄、控制之下。
我们考虑是否要作某件事时,该问我们是否在那件事的权势或控制之下。一件事若控制我们,或辖制我们,我们就不该作。比方说,我们可能疑惑该不该吃某些食物。吃那些食物也许不要紧,但是食物不该辖制我们。我们必须完全对付每一件辖制我们的事。
对别人,凡事都可行,但不都建造人
林前十23
下半说,“凡事都可行,但不都建造人。”与本节类似的六12结束于不受任何事的辖制;本节结束于不建造人。前者与我们自己有关,后者与别人有关。在六12
保罗关心的是个人,但在十23
保罗关心的是团体。十23
的建造一辞,不仅是指个别信徒的造就,也是指基督团体身体的建造(林前十四4~5
,12
,弗四16
)。哥林多前书强调建造的事(林前三9~10
,12
,八1
)。
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都可行,但不都建造人。
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我都可行,但无论哪一件,我总不受它的辖制。
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都可行,但不都建造人。
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都可行,但不都建造人。
4
那说方言的,是建造自己,但那申言的,乃是建造召会。
5
我愿意你们都说方言,但我更愿意你们申言;说方言的,若不翻出来,使召会得建造,那申言的,就比他强了。
你们也是如此,既渴慕灵,就要为着召会的建造,寻求得以超越。
本于祂,全身借着每一丰富供应的节,并借着每一部分依其度量而有的功用,得以联络在一起,并结合在一起,便叫身体渐渐长大,以致在爱里把自己建造起来。
9
因为我们是神的同工,你们是神的耕地,神的建筑。
10
我照神所给我的恩典,好像一个智慧的工头,立好了根基,有别人在上面建造,只是各人要谨慎怎样在上面建造。
然而,若有人用金、银、宝石,木、草、禾秸,在这根基上建造,
关于祭偶像之物,我们晓得我们都有知识。知识是叫人自高自大,惟有爱建造人。
我们在一切所作的事上,必须留意事、自己和别人。对事,凡我们所作的,必须有益处;对自己,凡我们所作的,对我们都不该是捆绑和奴役;对别人,凡我们所行的,都必须建造别人。
对神,无论作什么,都为荣耀神而行
林前十31
说,“所以你们或吃、或喝、或作什么事,一切都要为荣耀神而行。”荣耀是神的彰显,是神彰显在荣耀里。我们无论作什么,都要为荣耀神而行,就是为彰显神而行。这意思是说,我们尤其需要在我们的身体上荣耀神(林前六20
下)。照着六13至十一1这段话的内容,在我们的身体上荣耀神,乃是让住在我们里面的神(约壹四13
)占有、浸透我们的身体,并借着我们作祂殿的身体,彰显祂自己,特别是在吃喝与嫁娶这两件事上。为此,我们需要认真并严格的管治我们的身体,使它服从(林前九27
);并将身体当作活祭献给神(罗十二1
)。
所以你们或吃、或喝、或作什么事,一切都要为荣耀神而行。
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这样,就要在你们的身体上荣耀神。
神已将祂的灵赐给我们,在此就知道我们住在祂里面,祂也住在我们里面。
我乃是痛击己身,叫身为奴,免得我传给别人,自己反不蒙称许。
所以弟兄们,我借着神的怜恤劝你们,将身体献上,当作圣别并讨神喜悦的活祭,这是你们合理的事奉。
要走这条窄路,我们需要基督
我们在基督里的信徒是自由的,因为我们不在律法之下。不过,我们仍然需要被这四个管治的原则所规律。对于任何一件事,我们都要考虑是否有益处,是否辖制我们,是否建造别人,是否荣耀神。我们可能发现,在实行上很难照着这些原则而活;这就是我们需要经过过程之三一神分赐的原因。照着这些原则而活,乃是走那引到生命的窄路(太七14
)。要走这条窄路,我们需要基督。所以,我们需要将基督应用到每一种景况里。因着我们很难脱离我们的习惯,所以我们需要三一神,也需要祂的分赐(新约总论第六册,三九〇、三九四至三九七页)。
引到生命的,那门窄,那路狭,找着的人也少。
参读:《新约总论》第一七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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