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真理
第一四七问
关于宗派的问题?
答:
主耶稣是要把犹太信祂的人,和外邦信祂的人领来,都“合成一群。”(约十3
,约十16
)我们是“蒙召,归为一体。”(西三15
)“我们不拘是犹太人、是希利尼人,是为奴的、是自主的,都从一位圣灵受洗,成了一个身体。”(林前十二13
)主的祷告,也是要我们一切信祂的人“都合而为一。”(约十七20~21
)使徒也吩咐我们“竭力保守灵的合一。”(弗四3
,原文)所以宗派──分门别类,如“我是属保罗的;我是属亚波罗的;我是属矶法的;我是属基督的”──是神所责备的(林前一12~13
),是肉体所结的一个果子(林前三3~4
),是属于情欲的一件事。(加五20
,“异端”原文作“宗派。”)
看门的就给他开门,羊也听他的声音;他按着名叫自己的羊,领它们出来。
我另外有羊,不是属于这圈的;我必须领他们来,他们也要听我的声音,并且要成为一群,归一个牧人了。
又要让基督的平安在你们心里作仲裁,你们在一个身体里蒙召,也是为了这平安;且要感恩。
因为我们不拘是犹太人或希利尼人,是为奴的或自主的,都已经在一位灵里受浸,成了一个身体,且都得以喝一位灵。
20
我不但为这些人祈求,也为那些因他们的话信入我的人祈求,
21
使他们都成为一;正如你父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使他们也在我们里面,叫世人可以信你差了我来。
以和平的联索,竭力保守那灵的一:
12
我是说,你们各人说,我是属保罗的,我是属亚波罗的,我是属矶法的,我是属基督的。
13
基督是分开的么?保罗为你们钉了十字架么?或者你们是浸入保罗的名里么?
3
因你们仍是属肉体的。因为在你们中间有嫉妒、争竞,你们岂不是属肉体,照着人的样子而行么?
4
有的说,我是属保罗的,另有的说,我是属亚波罗的;你们岂不是属肉体的人么?
拜偶像、邪术、仇恨、争竞、忌恨、恼怒、私图好争、分立、宗派、
照以上所引的圣经看来,宗派是背乎圣经的,是神所定罪的,这是很清楚地了。但,什么是宗派,是我们现在应当清楚知道的;宗派的本身,宗派的成分,是我们应当彻底认识的。
一个宗派必定有:
一
一个特别的名称;
二
一种特别的真理;
三
一种特别的交通。
一
特别的名称
在圣经里,我们看不见教会有一个特别的名称。圣经用三种说法来形容教会是属于谁的:(一)“神的教会,”(徒二十28
,林前十32
)“神的众教会;”(林前十一16
)(二)“基督的众教会;”(罗十六16
)(三)“众圣徒的众教会。”(林前十四34
,原文)
圣灵立你们作全群的监督,你们就当为自己谨慎,也为全群谨慎,牧养神的召会,就是祂用自己的血所买来的。
不拘对犹太人,对希利尼人,对神的召会,你们都不要成为绊脚石;
若有人想要强辩,我们却没有这样的规矩,神的众召会也没有。
你们要用圣别的亲嘴彼此问安。基督的众召会都问你们安。
妇女在召会中要静默,像在众圣徒的众召会中一样,因为不准她们说话;她们乃要服从,正如律法所说的。
这些并不是教会的名字,乃是三种说法,用来形容教会是属于谁的。“神的教会,”意即教会是属于神的。神的教会,包括神所有的儿女。“基督的众教会,”意即教会是基督流血买来归于自己的。基督的教会,包括所有蒙基督的血所洒的人。“众圣徒的众教会,”意即教会是众圣徒的结合,包括所有的圣徒。
圣经还用一种说法,来形容教会是在某处的,如“在哥林多神的教会。”(林前一2
)这里的意思是说,“神的教会”“在哥林多。”这并不是说,“哥林多”就是那个教会的名字。所以教会以地方为名,也是圣经所没有的。
写信给在哥林多神的召会,就是给在基督耶稣里被圣别,蒙召的圣徒,同着所有在各处呼求我们主耶稣基督之名的人;祂是他们的,也是我们的;
圣经除了用这四种说法,来形容教会是属于谁的,是在某处的,再没有一个地方告诉我们,教会有一个什么特别的名称。今日的人竟违背圣经,放纵肉体,随从人意,立了许多的名称。有的以制度为名,如长老会;有的以道理为名,如圣洁会、信义会;有的以人名为名,如路德会;有的以国名为名,如圣公会、中华基督教会;有的以礼节为名,如浸信会。这些出于人所创立的名称,都是分门别类,把少数神的儿女圈在一个名字里,使他们与神其余的儿女分开。所以它们都是宗派!
不错,受浸是圣经的命令。但是,用浸礼当作一个名称,来“标明”我们自己,使我们与神的儿女分开,却是圣经所没有的。反而,这样作是使我们自己成为圣经所定罪的一个宗派!“圣灵借着使徒,不只责备了那些自称“我是属保罗的;我是属亚波罗的;我是属矶法的;”也责备了那些自称“我是属基督的。”(林前一12~13
)用“基督”来标出自己,使自己与神的儿女分开,尚且受了责备,何况用浸礼呢!所以一个名字若能把我们标出,使我们与神的儿女分开,就是一个宗派。一个名字若不够包括神所有的儿女,就是一个宗派。
12
我是说,你们各人说,我是属保罗的,我是属亚波罗的,我是属矶法的,我是属基督的。
13
基督是分开的么?保罗为你们钉了十字架么?或者你们是浸入保罗的名里么?
二
特别的真理
所有的宗派,不只有一个特别的名称,也必有一种特别的真理。这并不是说,他们所主张的那个真理──如受浸、因信称义等──是不好的,乃是说,若以那个真理为教会的中心,为一般信徒结合的中心,而使他们与神其余的儿女分开,就是宗派,就是背乎圣经!
教会是建造在这磐石──基督──上(太十六18
)。基督是信徒聚会的中心。信徒的交通,不是在真理里,乃是在基督里,(林前一9
,“得分”原文是“交通,”)在圣灵里。(林后十三14
,“感动”原文是“交通。”)宗派的建立,就是因为人高举真理过于基督!受浸是对的。但是,若高举浸礼过于基督,以受浸为信徒聚会的中心,使自己与神的儿女分开,就是宗派!
我还告诉你,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召会建造在这磐石上,阴间的门不能胜过她。
神是信实的,你们乃是为祂所召,进入了祂儿子我们主耶稣基督的交通。
愿主耶稣基督的恩,神的爱,圣灵的交通,与你们众人同在。
三
特别的交通
一个宗派必定有一个特别的交通。人要与他们的交通有分,就必须先加入他们的团体,作他们的一个会员──教友。圣经告诉我们,信徒是基督身上的肢体(弗五30
)。我们相信时,就已经联合在基督的里面了。凡是基督身上的肢体,就是教会里的人,是已经在基督身体上有了联合,在基督的交通里有了分的。所以基督人的交通用不着加入。我们只能查考承认,谁是在交通里的,谁不是在交通里的。凡是有了基督的生命,与在基督里的交通有了分的,我们就应当接纳。就是信心软弱的,我们也应当接纳(罗十四1
),“因为神已经收纳他了。”(罗十四3
)凡以人只是一个基督人还不够被他们接纳的资格,还必须叫人加入他们的团体,作他们的教友的,就是一个宗派。凡能加入的,能退出的,就是一个宗派!
因为我们是祂身体上的肢体。
信心软弱的,你们要接纳,但不是为判断所争论的事。
吃的人不可轻视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也不可审判吃的人,因为神已经接纳他了。
所以一个宗派必定有:
一
一个不能包括神所有儿女的名称;
二
一个特别的真理为中心;
三
一个不能包括神所有的儿女的交通。
有了此三者之一就是一个宗派。浸信会是三者都有的,所以浸信会实在是一个宗派(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五册,八八至九二页)。
参读: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五册,通问汇刊(卷一),第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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