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秋季长老
总题:认识身体(二)
第三篇 基督身体的约束
读经:林前十二18,罗十二3,林后十13,弗四7,16。
壹 我们是基督身体上的肢体,必须受别的肢体的限制,不越过我们的度量:
一 神照自己的意思,把肢体俱各安置在身体上─林前十二18:
1 元首把我们安排在身体上特别的位置,也指派我们特别的功用─罗十二4,林前十二15~17。
2 我们每一个肢体在基督的身体里有自己的位置,是神所派定,也是我们该接受的。
3 这样的派定既是照着神的意思,每一个肢体就都是不可少的─林前十二19~22节。
4 每一个肢体都有其一定的位置,有一定的安排,有特别的一分来服事基督的身体。
5 每一个肢体都有其特点,有其所能;这些特点构成各肢体的位置、地位或职事─罗十二4~8。
二 身体要长大并发展,基本的要求是我们知道自己的度量,并且不越过这度量─弗四7,16:
1 我们必须乐意受我们度量的限制─罗十二3,6上。
2 只要我们越过自己的度量,我们就越过元首的权柄,离开膏油的涂抹。
3 当我们越过自己的度量,我们就干涉了身体的规矩。
4 看自己过于所当看的,而不清明适度,就是抹煞身体生活中正确的等次─罗十二3节。
贰 我们该像保罗那样,照着神量给我们度量的多少而行动并行事,留在神的管治,留在神所量给的之内─林后十13:
一 我们见证自己的工作、经历、或对主的享受时,必须在度量之内作见证,也就是在一定的限度之内作见证。
二 虽然我们期望工作有所开展,但我们必须学习如何受神的约束;我们不该期望无限度的开展─林后十13~15节:
1 我们若照着那灵而开展工作,就一直有某种限制─参二12~14。
2 我们里面会感觉到,主开展工作只是要到某一程度;我们里面没有平安,越过某种地步去开展工作。
3 在外面,主可能在环境里使某些事来限制工作的开展;环境不容我们越过某一特定界限─参罗十五22~24。
三 在召会的事奉中,我们需要领悟神只量了这么多给我们,我们不该过度伸展自己─罗十二3~4,6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