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系列第76篇 】信徒第一篇——信仰之家里的信徒



信徒第一篇——信仰之家里的信徒

 

信仰之家

加拉太六章十节把召会称为信仰之家。在保罗的完成职事里,这里又有一个关于召会所是的启示。“信仰之家”是一个很特别的辞,意思就是信仰的家庭。

在加拉太书里,保罗论到律法和信仰相对。犹太教徒是属律法的人,而信徒则是信仰的家庭。前者属于旧约,后者属于新约。“信仰”这辞指明神新约的经纶。我们可以广泛的说,神现在所作的,一点不差就是要把他自己分赐到他的选民里面。我们可以说,信仰是一个包裹,包着神新约的经纶。

因着我们认识并珍赏基督,信仰就进到我们里面。我们听见他,就开始认识他,也就珍赏他。由于这种珍赏,信仰就在我们里面产生。我们因此接受了基督,并且得着三一神分赐到我们里面。这一切思想都包括在“信仰”里面。我们属于这信仰,而不属于律法。律法不能赐人生命,所以律法没有家庭。属律法的人没有生命。反之,信仰却把生命,甚至把神自己分赐到我们里面。因此,信仰有家庭。我们信徒就是那生生不息的信仰之家!我们都是这个遍满全地之家的家人。这个家庭有一个名称,就是信仰之家。我们都是这个信仰之家——召会——里的人。(保罗的完成职事,第六章)

信徒

在新约里有许多经文说到信徒。行传五章十四节说,“信的人越发加添归主。”在提前六章二节,保罗嘱咐其主人是信徒的奴仆;在四章十二节,他嘱咐提摩太“要在言语、为人、爱、信、纯洁上,都作信徒的榜样。”

照着神新约信仰的经纶,相信基督是神儿子的人

“信徒”这名称,标明他们是照着神新约信仰的经纶,相信基督是神儿子的人。当然,这名称指明信的事。任何对基督没有信,不相信基督的人,必然不是信徒。严格的说,在新约里我们找不着“信耶稣”(believe Jesus)、“相信耶稣”(believe in Jesus)或“信基督”(believe Christ)等字眼。说我们相信耶稣、我们信耶稣或信基督,都是不准确的。我们需要在“信”之后用介系词,说我们相信基督或信靠基督(believe in Christ or on Christ)。约翰三章十六节说到信入神的儿子。事实上,原文这里的介系词和约翰福音许多其他经文的介系词,意思都是“入”(into),表征藉着信入基督而与祂联结。

在新约里,faith(信或信仰)有客观的意义和主观的意义。用在客观的意义上,信仰指我们信的对象。用在主观的意义上,信指我们信的行动。所以,这辞兼指我们所信的真理和我们信的行动,就是我们信的动作和功用。

以弗所四章十三节的信仰,指一切基督徒所信的那些事。我们相信三一神——父、子、灵。我们信基督,神的儿子,成为肉体;祂为救赎我们被钉十字架;祂在肉身和灵里从死人中复活;祂升到神的右边;并且祂要再来。不仅如此,我们信圣经是神的话,逐字由圣灵所默示。这是我们的信仰,就是“共同的信仰”(多一4),“那一次永远交付圣徒的信仰”(犹3)。

我们需要对新约里信的意义有深刻的印象。首先,信乃是神作为对我们所说的话。藉着神的话,并凭着神的灵,我们在基督里被神所注入。结果,有个东西在我们里面升起。这就是信。然后信在我们里面作工,将我们带进与三一神生机的联结里。藉着这生机的联结,神不断的灌输并注入我们里面。结果,我们就得着神圣的生命和神圣的性情,成为神的众子,基督的众肢体和新人的各部分。整体而言,我们成了神的居所、基督的身体和新人。这就是神在信仰里的经纶。

接受基督作他们生产的生命,使他们成为神儿女的人

信徒是那些接受基督作他们生产的生命,使他们成为神儿女的人。相信基督等于接受祂。我们相信基督,就是接受祂。我们藉着相信祂而接受祂。

约翰一章十二至十三节说,“凡接受祂的,就是信入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成为神的儿女。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体的意思生的,也不是从人的意思生的,乃是从神生的。”这里我们看见,相信主耶稣等于接受祂我们已强调一个事实:相信主耶稣就是接受祂。主是可接受的。祂如今是赐生命的灵(林前十五45),带着祂完整的救赎,等候并期待我们接受祂。我们的灵是接受的器官。我们藉着相信基督,将主灵(林后三18)接受到我们灵里。一旦我们相信祂,祂这灵就进入我们灵里。于是我们就被祂这赐生命的灵所重生,并与祂成为一灵(林前六17)。

信入神的儿子基督,与祂有生机联结的人

信徒也是那些信入神的儿子基督,与祂有生机联结的人。然而,有些人信基督(believe Christ),却没有相信基督(believe in Christ)。真信徒是那些相信基督,甚至信入基督的人。那些仅仅信基督的人,不是在新约意义上的信徒,因他们以主耶稣为模范、榜样、模型,给他们效法并跟随,作一些为着社会福利的工作。因为这样的人不信入基督,他们就没有进入与基督生机的联结。但我们在基督里的真信徒,却与基督有生机的联结。(新约总论-第五册,第一百零五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