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会治理的极重要原则第八篇—召会中的服事者
长老
照料召会,负责召会的行政
长老的职责首要的是照料召会,负责召会的行政。(提前三5,五17上。)召会的行政是由长老负责,而同工在召会中,乃是协同长老,建造一地的召会。同工们不可以摸行政的事,摸到行政就是越俎代庖,侵犯了权限。这就如同旧约里的祭司和申言者一样,他们可以帮助长老们,但不能代替长老们。之后,虽然他们也帮助君王,但是他们没有代替君王。我们要知道,长老们是神子民中的行政人员,所以召会里关于行政方面的事,同工们不可以干涉。
教导、牧养神的百姓
长老们不仅要负召会行政的责任,还需要教导、牧养神的百姓。(提前三2末,五17下,彼前五1~2。)在教导和牧养上,有时长老们虽然不弱,但也无法应付一切牧养和教导的需要,所以需要同工们释放话语,一同帮助教导,也帮助牧养。凡是在教导、牧养等属灵的事上,同工们都可以尽量的作,并且长老们应该给同工们绝对的机会,使他们能尽力发挥,让服事者都能各尽功用。
担负一地的责任和事奉
每一个地方召会的长老,都只该负他们那个地方上的责任和行政,(徒十四23上,多一5,)千万不要干涉附近的小召会;那样作是十分危险的。以台北召会为例,就有这个危险,因为台北是最大的召会,附近有新店召会、三重召会、永和召会等,很容易就受台北的影响。以世界的原则来说,大都是人少的跟从人多的,人少的仿效人多的;也就是说,几乎都是小跟大,没有大跟小的。然而,在召会里不能这样。若是台北召会的根据是错误的,带领也一定是错误的,这样,跟随台北召会的其他召会,也就错了。所以,台北召会的长老,只可以留步在台北的疆界,那是你们的范围,你们的领域,千万不要越了界线。
同工
在属灵方面作工,协同长老建造召会-基督的身体
同工们在属灵方面作工,是协同长老建造召会,这是很清楚的原则。长老们千万不可自满自足,觉得自己是长老,不需要同工们,那样的态度是错误的。同工们到各地去作工,若是看长老这个不太精明,那个也不太熟练,好像眼光都不如他们,就越俎代庖,替长老们作事,那也是错的。或者同工们觉得,长老们不与他们交通,所以在属灵上,他们不能作太多,这种观念也不正确。长老们负责行政是应该的,他们不一定需要和同工们交通,但同工们总得负属灵的责任。
也可受主差遣到别地作属灵的工作
再者,同工们也可受主差遣,到各地作属灵的工作,如同在安提阿的申言者和教师一样。行传十三章给我们看见,他们受主引导,出外到一地一地传福音并设立召会。(2~3。)然而,这并不是安提阿召会成立差会,雇用他们五个人,然后打发他们出去,如同今天基督教所作的一样。若是如此,这些出去的同工,就要受安提阿召会的支配。我们不能这样作,同工和地方召会之间,只有属灵的交通,没有聘雇的关系。对于同工们到别地作属灵的工作,召会可以在祷告上送他们前行,或在他们回来时,召聚众圣徒有一些交通和报告。
顾到各地普遍的需要
同工们虽然住在一个地方,却可以顾到各地普遍的需要,不像长老们单负一地召会的责任和事奉。换句话说,同工们虽然在一地事奉,却可以按需要照顾各地的召会。比如在台北作工的同工们,看出新店召会在教导上弱了些,就应该有一、两位前往新店,在聚会中释放话语,用话语来带领众人。那样的聚会并不是一人讲,众人听,乃是要实行林前十四章的聚会,叫人人都申言,有教训,有启示,大家一同参与,个个起来为主说话,把主说出来。(划时代的带领—带领圣徒实行主所命定新路,第十六篇)
长老、同工要一同有透彻的祷告
首先,我们要在这里着重的说到,长老、同工要有透彻的祷告,长时期的有祷告,最好是在早晨祷告;这是基础。越祷告,灵越强;越祷告,灵越开;越祷告,彼此越和谐;越祷告,灵就成为一;这才是真实的配搭。一切作出来的事,都应该先从祷告的灵里出来。
在真理上有学习,能够教导人
其次,同工的工作应该从地方作起,并要在真理上有学习,好能够教导别人。若是有二、三位同工配搭,同工们就要学习在灵里一同祷告,并要祷告得透彻,且要和长老一起祷告。长老也要在真理上有学习,认识自己虽然是负责任的人,但若在真理上不够透亮,就不能教导人。所以,长老都得学习认识真理,并讲解真理。这样,才能教导别人;并且不仅是在聚会中教导,即使是在私下,也能教导别人。所以长老,首先灵要强,其次要在真理上研究,认识基本的真理。对于什么叫作称义,什么叫作成圣,都要能充分的认识,然后才能灵活应用,对别人讲说。若是你们的灵不够强,真理也不清楚,你们就很难尽功用。
要有方法,成全出人来
第三,长老在成全人的事上,要学一点作法。除了现在已是话语出口的以外,长老要注意其他有用的人,逐渐的把在话语出口上较有份量的人带进来。今天带进一、二位,过二、三个月再带进一、二位。带进来以后,要教他们三件事:第一,要带他们一同祷告、调灵;第二,要教导他们研究真理;第三,要慢慢给他们机会,释放信息,传福音,或是在分家里说一点话,并要对他们讲评。这样,就能培养出人。
要产生有用的服事者
至于产生全时间服事者的问题,我们必须注意,要产生一些实在有用的人。并非所有全时间者都是同工,都能作同工。比方,一位弟兄实在爱主,也有属灵的窍,但似乎不太是话语出口的材料,也不是长老的材料,却是作执事的材料,他就可以全时间。或者有些长老是全时间的,这在圣经上也是有的。有的长老是带着职业的,有的是在某一段时间里全时间,但平常他不需要全时间,就带一点职业。盼望长老、同工都这样作,都去带领人、成全人,随着工作的开展带进人来。
操练灵要有耐心、付代价
此外,我们都需要操练灵,这是在生命上的追求。生命上真实的追求,乃是在于操练灵。根据已往的经验,我们的确该学真理,研究真理;然而,真理若不在灵里,真理就是空的、死的道理。一面说,我们在真理的追求上是缺的;但比较来说,我们在灵的操练上更缺。盼望我们在这件事上,能好好有实际的操练,在主面前重新有追求、对付。并要注重同工来在一起祷告,长老也要来在一起祷告;慢慢的,同工与长老都要来在一起祷告。这样作需要我们有耐心,也需要付一点代价。
这样的祷告操练,需要一点时间,而不是像圣灵浇灌,是在一霎时。所以,众人要常常定时来在一起祷告、交通,也要一点一点的对付。这是基本的;若是这一点作不起来,你在任何地方的工作,就都还没有开头。众长老也是一样,若是你们没有这样作,你们那里的带领就还没有开始,也还没有起头。起头乃在于作长老的先调在一起祷告,灵先得着释放;这就是工作的开始,也是召会带领的开头。这样作,在消极方面能使难处得着解决;在积极方面能得着主的供应。所以基本上,必须服事者的灵调起来了,配搭在一起,建造在一起,而后才能建造别人。工作乃是从这里开始的。(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五年第四册,主恢复的道路,第十六篇)
长老与同工之间的问题与学习
尊重前面弟兄的安排,不自作主张
从一九三二年起,我就在这个工作里有分,一直到抗战胜利后,我在一九四六年到了南京。在那之前,我只在烟台设立过一位长老,而那个地方责任上的安排,初期都是照着倪柝声弟兄的指示作的。到了战争期间,交通中断,而那里的召会扩大了,需要也扩大,我才寻求主的引导,设立另几位弟兄作长老。直到一九四六年,我设立长老的事只有那一点点,其他任何地方我都没有设立;并且我有分于那样的事,都是受倪弟兄的指派。
要知道,并非每一个到工作里的全时间者,都可以设立长老,或过问长老的事。我们都当学这一个功课,这其中的讲究是很大的。回顾已往的经历,三十年前,我对于召会中有职务的人,还看不太出来。如果那时,要我设立长老,我可能会以是为非。因着这件事是在人手里,所以人需要一点经历。在美国,有些保险公司是不受理刚拿到驾照之人的投保。即使接受,保险费也是很高的,因为对刚拿到驾照的人不放心。这实在有其道理。所以我们必须承认,经历是有价值的;不是我们一爱主,一热心,在主面前有点长进,愿意奉献全时间事奉主,就能作同工、作使徒来设立长老。
常常回到灵里,清楚自己的地位与份量
每一个事奉主的人,都要学习回到灵里。一回到灵里,就知道我们的地位在那里,我们的份量在那里,我们该作什么。若不然,我们会很容易讲理由,而不容易配搭。盼望弟兄们认清事实之后,常常回到主面前。三十多年来,我在这个工作中,前面同工托给我相当的重任,但我从来没有自己的主张。对召会行政上的事,或是对工作行政上的事,前面弟兄即使问我,我也没有意见。前面同工们怎么定规,我就怎么作,有不会的,就去请益求教;在其中我学了很多。
直到抗战胜利之前,我在工作中,在召会中,从来没有多少主张。一九四○至四五年间,我在工作或召会里若有什么主张,也仅限于我所在的烟台召会,因为那是我一手兴起的。除此之外,在各地召会中我都没有主张,我只是处在一个听的地位。在我们中间,没有什么组织与安排,正如同一个大家庭一样,各人有各人的地位,所以需要我们常常回到灵里,认定事实和作事的等次,这样就不会有问题。
使徒设立长老,并要帮助、扶持长老
从提多书我们看见,因着有新兴的召会建立,所以保罗安排提多去设立长老。根据事实的考量,相信当使徒保罗要提多在各城设立长老时,(一5,)提多应该不仅去安排一下就走了。当他要到一个城里去聚会、交通、接触、管理时,他应该会考虑什么人作长老比较合式。等他到了那里,他就会和召会交通,正式安排这些人作长老。之后,他应该会帮助那些作长老的,如何作长老。这意思是,在使徒设立长老的同时,也应该扶助长老。所以,老练的同工在设立长老后,还需要继续成全新设立的长老。他们不仅写信通知合式的弟兄作长老,更要到那个地方,正式的设立长老,并帮助这些新设立的长老。这样,会使过程和结果更加慎重圆满,这才是稳妥的作法。
从这里我们得到一个解答,就是同工们要清楚,不是我们列在同工范围内全时间事奉,就能干涉、过问长老的事。这些设立长老的事,是那些老练有经历的同工们才能作的。此外,每一个同工都应该知道自己的地位,该在那里事奉,而不该把自己看得比别人高;全时间事奉的人并不比任何人高,不同的只是你的时间拿出来的比较多。其实全时间者在召会中事奉,都得受长老的支配;因为他们在那里事奉,是在地方召会中,在那里的行政之下。千万不要有一个态度,以为我们是全时间的,就是同工、使徒这一列的人。求主怜悯我们,让我们知道主要我们作的事,以及我们该站的地位。我们仅仅是比弟兄们多拿一点时间出来事奉神,并且我们在一个地方事奉,还得配搭在地方召会中,听从那里长老一切行政的安排,在召会的行政下事奉。(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五年第四册,主恢复的道路,第十八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