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罗马七章的这个人一直想要为善,遵守律法,并讨神喜悦。然而,使徒启示,他去为善时,就有另一个比善的律更强的律。每当我们想要为善,这恶的律就来打败善的律。得自由、得释放、并蒙拯救的路,就是忘记这些事。忘记想要作恶,也忘记想要为善。忘记想要恨人,也忘记想要爱人。我们有第三个律,就是主自己的律。这就是说,我们有主自己。我们必须仰望祂,敬拜祂,并且时时接触祂。祂要充满我们,拯救我们,并且释放我们脱离其他的律。祂的律是最强的律,能征服一切的律。这律是超越的。
这就是罗马八章教导我们要在灵里行事为人的原因。八章不是告诉我们要行善事,乃是告诉我们要在灵里行事为人。六节说,“心思置于灵,乃是生命平安。”这不是善的心思,乃是置于灵的心思。我们需要忘记善。要帮助基督徒忘记善非常困难。许多人也许听见本篇信息并且点头,但他们次日早晨接触主时也许说,“主,帮助我爱别人。主阿,我太骄傲了。赦免我的骄傲。我愿谦卑,但我是软弱的。主,帮助我谦卑。”我能明白的说,主绝不答应这样的祷告。我们越求主帮助我们谦卑,我们就越骄傲。不但如此,我们越祷告不要发脾气,我们就越发脾气。我们必须忘记想要为善。反而,我们该领悟,我们是由主自己所重生的人。我们有主作生命;随着这位主,随着这神圣的生命,有全能的律,最有能力、最刚强的律。我们必须单单接触这位主,接触这生命,并接触这律。然后一切都会很美妙。这是生命树的事,不是属于恶的知识树,也不是属于善的知识树。这是生命的事,就是主自己作我们的生命。这是非常基本的。
要经历神圣的生命,我们必须领悟,在我们的灵里有第三个生命同第三个律。我们必须忘记前两个律同前两个生命。我们对前两个生命没有义务,我们也与前两个律没有关系。我们忘记它们。我们不再受试诱想要为善。反而,我们领悟如今主在我们里面。我们所必须作的,就是接触祂,与祂交通,并且在圣灵里保守与祂的交通。结果乃是祂的事。这种交通会有神圣、美妙的结果。这种交通就是约翰十五章四节的“住”:“你们要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你们里面。”这个交通就是住在主里面,这个住就产生神圣生命一切的丰富,从我们里面满溢出来。许多属天、神圣的事会从这住的生活出来。这就是我们经历神圣生命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