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造就】《生命经历的基本原则》第十七章

第十七章 变化(一)


变化比许多基督徒所主要留意的地位上的圣别更主观。提前四章四至五节告诉我们,甚至我们的食物也借着神的话和人的代求,成为圣别。面包在超级市场里是凡俗的,不是圣别的,但我们若把面包买来,放在桌子上,并且为此祷告、感谢主,面包就被圣别。这圣别是地位的事,是从世界被分别归神。然而,变化不只这样,乃是在性质和形状上的改变。

从罪得释放(罗六18,22)、圣别(19)、和变化是三件不同的事,但今天许多基督徒将三者混淆了。我们也许从罪得释放,却还没有经历我们的圣别,我们也许被圣别,却还没有被变化。重生的人也许领悟他仍然在罪的辖制之下,所以他算他已在十字架上与主同死(11)。这样,他就借着复活之主的能力从罪的辖制得释放。然而,他仍然不是完全被圣别,从世界被分别归神。可能再一年以后,他将自己完全俸献给主,并经历从世界分别归神。然而,他仍然没有被变化。他需要另一种改变,就是在他魂里的变化。不仅如此,主回来时,他要经历另一种变化,就是旧造的身体改变形状成为荣耀的身体。这表示圣别比从罪得释放更多,变化又比圣别更多。这三件事彼此是有关联的,但从罪得释放和圣别明显有所不同,圣别和变化又有进一步的不同。

要认识生命的路,我们必须认识变化,因为变化是生命的事。在我们重生的时候,我们接受了一点神圣的生命,但我们若与神合作,让祂有路,圣灵就会在我们里面作工,使神圣的生命在我们里面扩展、扩增。首先,那灵用神圣的生命充满我们的灵,逐渐的,祂浸透我们的魂-我们的心思、意志和情感。至终,当主回来时,我们的整个身体要从旧造变化成为新造,成为荣耀的身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