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造就】利未记生命读经 第四篇(二)


第四篇 燔祭-基督作神的满足(二)


宰燔祭牲


献燔祭的方法乃是我们经历基督的说明,给我们看见我们应如何经历基督的经历。


“他要在耶和华面前宰公牛犊。”(利一5上)这指明基督作燔祭被宰杀。被宰杀是基督在地上个人的经历。我们既是爱基督的人,愿意以基督作我们的燔祭,就需要经历祂的被宰杀。你曾否被宰杀?你曾否经历基督的被宰杀?我们需要使基督被宰杀的经历成为我们的经历。


我们在婚姻生活中该有这种经历。假定一位弟兄的妻子很强,对弟兄很坚持。他该怎么作?他不该与她争吵,乃该经历基督被宰杀的经历。


想想看福音书里所陈明的图画:主耶稣站在彼拉多面前,那时彼拉多作了最后的判决,要钉祂十字架。主耶稣被交给恶人,然后被带到宰杀之地。在这种情形下,主耶稣没有反抗。我们若对基督被宰杀有真正的经历,那么当丈夫或妻子将我们领到宰杀之地时,我们就不会有所抵抗。我们不会抵抗,反而会让丈夫或妻子将我们摆在十字架上。


我们若经历基督的被宰杀,就会来到主的桌子前赞美主;我们可能带着泪说,“主,谢谢你给我机会,经历你的被宰杀。与你是一被领去宰杀,这是何等甜美!”这就是将基督当作我们的燔祭献给神。这也说明了我们如何在基督被宰杀的经历里经历基督。


我们在召会中若有这经历,就不会有吵架、争执,只有被带去宰杀。我们在主的桌子前就会有许多赞美向主献上,可能是带着眼泪,感谢祂给我们机会经历基督的被宰杀。


我们有时与弟兄们或与配偶争论。什么时候我们这样作,就是转离十字架。争论不是别的,乃是从被宰杀中转离。若这是我们的光景,那么我们在主的桌子前就没有赞美归给主。我们在祷告和赞美中无论说什么,都是空洞的,因为没有真实经历基督的受苦,因此也就没有燔祭。在这种情形中,我们就不是绝对为着神,也没有接受基督作燔祭,经历祂在被宰时所经历的。这就是何以我们在主的桌子前,一再重复平常而习惯的诗歌、祷告和赞美,却没有真实鉴赏并献上我们所经历的基督。


我们若经历基督在被宰杀时所经历的,在主的桌子前就会有许多赞美献给主,并且在召会生活或婚姻生活中就没有争吵。有些人可能反对或批评我们,但我们不跟他们争辩。我们不说什么,只让别人领我们到十字架,宰杀我们。倘若这是我们的经历,我们就会有大的燔祭带给神,并在会幕中有许多赞美。我们向神所呈献的,乃是我们如何经历基督被宰杀之经历的说明。 


燔祭牲被剥皮


一章六节上半说,“他要剥去燔祭牲的皮。”燔祭牲被剥皮,表征基督甘愿被剥去祂美德的外在彰显。在四福音里,我们看见主耶稣被人毁谤,祂美德的美丽被剥夺。例如,有人说,“我们说你是撒玛利亚人,又有鬼附着,岂不正对吗?”(约八48)另有些人说,“祂是被鬼附着,而且疯了,为什么听祂?”(约十20)这指明作燔祭的主耶稣被“剥皮”。


保罗也经历了这种剥皮。他被哥林多人剥皮,他们控告他打发提多到他们那里,目的是收取他们的钱。保罗在林后十二章十六至十八节题到这控告:“罢了!我没有加给你们担子,你们却有人说,我是狡猾诡诈,用诡计牢笼你们。我所差到你们那里去的人,我借着其中一个占过你们的便宜吗?我劝了提多,又差了那位弟兄同去。提多占过你们的便宜吗?我们行事,不是在同一的灵里吗?不是在同一的脚踪里吗?”有些哥林多人诬责保罗用诡计得利,打发提多收取供给贫困圣徒的捐项,借此掩饰自己。保罗在十五节表明他真正的态度:“我极其喜欢为你们花费,并完全花上自己。难道我越发爱你们,就越发少得你们的爱吗?”他愿意为他们的缘故完全花上自己。然而他却被控告,说他牢笼他们,利用提多偷取他们的钱。这岂不是剥皮吗?


在林后六章三至十三节,保罗列出许多明证,证明他是神的仆人,神的执事。八节说,“借着荣耀和羞辱,借着恶名和美名…。”我们也许觉得难以相信,恶名的传播是保罗为使徒的明证。这些恶名是保罗为神仆人的明证。恶名就是剥皮,剥夺我们外在的美丽。


没有人喜欢被剥皮。在我过召会生活的年日中,许多人到我这里来,要我将剥下的皮再放回去。你若被你的丈夫或妻子剥皮,你岂不尽一切所能的把皮重新贴上吗?你岂不设法挽回你的美名,恢复你美德的外在彰显吗?


假定你是一个设法重新贴上被撕去之皮的人,当你来到主的桌前,你能为着主帮助你将皮放回去赞美祂吗?我想没有人能向主献上这样的赞美。


然而,假定你在家庭生活与召会生活中经历多次被剥皮,那你就能说,“主,我经历了你所经历的剥皮。我跟随你,接受剥皮、剥夺、毁谤、恶名,就像你一样。主,我所经历的,实际上就是你被剥皮的经历”。你若是有这种经历,你在主的桌子前所献上的赞美,即使很短,也会深深的摸着聚会。这是真实、真诚、并诚实的献上基督作燔祭。


这不是献上整个的基督作燔祭。没有人能(连保罗也不能)献上基督整个的所是。我们只能献上我们所经历的那一部分基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