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造就】《以弗所书生命读经》第五十篇(节选下)

行事为人要像光的儿女

保罗在八节说,『你们从前是黑暗,但如今在主里面乃是光,行事为人就要像光的儿女。』我们从前不仅是黑暗的,并且就是黑暗本身。如今我们不仅是光的儿女,并且就是光本身。(太五14。)光就是神,照样,黑暗就是撒但。我们从前是黑暗,因为那时我们与撒但是一;现今我们是光,因为我们在主里与神是一。

保罗在这一节劝我们:『行事为人就要像光的儿女。』神是光,所以我们这些神的儿女,也是光的儿女。我们如今在主里面既是光,行事为人就要像光的儿女。

如果我们在爱里行事为人,我们就会保守自己远离污秽。在爱里行事为人,就是在与神亲密的关系中行事为人。我们应当一直记得,我们是神的儿女,享受神的爱。我们也是圣徒,分别归他、被他浸透。所以我们在日常的行事为人中,总是顾到父的感觉,因为我们亲密的活在他温柔的爱里。

爱与恩典之间的不同,可用母亲和孩子之间的关系说明。有时孩子也许向母亲要一些东西,然而,有时孩子只要享受母亲爱的拥抱。从母亲那里得到一些表明母爱的东西,这是恩典;但安息在母亲爱的怀抱里,这是爱的实例。同样的原则,我们接受了恩典,就是父爱的彰显。但是当我们在交通中来到父面前,我们就进入他的爱里;这爱乃是恩典的源头。

要指出真理与光的不同相当不容易。在我们的经历中,常常可以领会神对我们是真理,是我们的实际。但有时我们来到神面前,我们感觉我们是在光中。这时,我们不仅经历实际,我们也在光的本身里。因此,经历光比经历真理更深。

我们不该仅仅照着真理并凭着恩典,还要在爱里并在光中。在爱里并在光中行事为人,比照着真理并凭着恩典行事为人更深、更柔细。

保罗在吩咐我们行事为人要像光的儿女之后,在九节插进一句括号的话,论到光的果子:『光的果子是在于一切的善、义和真实。』光的果子,性质上必须是善的,手续上必须是义的,彰显上必须是真实的,使神得以彰显,成为我们日常行事为人的实际。

请注意,保罗在这里不是说到光的工作,或是光的行为,乃是说到光的果子。果子是生命同其性质的事,光之果子的性质就是父神。

我们曾指出,义指光之果子的途径或手续。义是产生光之果子的手续。在神格中,子基督是我们的义。他来到地上,照着神的手续(这手续总是义的),产生一些东西。义是神的途径,神的手续。基督照着神义的手续,成就神的定旨。(罗五17~18,21。)所以,光之果子的第二面是指子神。

真实是光之果子的彰显。这果子必须是真实的,也就是说,必须是神的彰显,就是隐藏之光的照耀。如果我们行事为人像光的儿女,我们就会结出九节所描述的果子。我们借着行事为人像光之儿女所结的果子,必定是在善、义和真实里。我们行事为人像光的儿女,证据乃是看有没有结出这种果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