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造就】出埃及记生命读经 第一百七十二篇

神圣的原则

在我们得着享受以前,神不会要求我们作工,这乃是一个神圣的原则。神首先以享受来供应我们,等到我们与祂一同对祂有完满的享受以后,就能够与祂同工了。如果我们不晓得如何与神一同有所享受,以及如何享受神自己,我们就不晓得如何与祂同工。我们不晓得如何在神圣的工作上与神成为一。

我们确实的强调与神同工,而不强调凭自己的力量来为神作工。不错,我们应当与神同工,甚至凭着神来作工。但照着圣经所启示的,仅仅与神同工还不够,我们必须在神的工作上与祂合一。这需要我们来享受祂。如果我们不晓得如何来享受神,并被神所充满,我们就不晓得如何来与祂同工,如何在祂的工作上与祂合一。

在新约里面,对这个原则有一个很好的说明。使徒新约的职事开始于他们在五旬节那天的享受。门徒不是工作了六天,然后在五旬节那天来享受主。真实的光景乃是主吩咐他们要等候,直到那灵降临在他们身上,为要充满他们。他们被这种享受充满了以后,才开始与神同工。

人一从神的手中被造出来,他的第一日就是神的第七日。因此,他与神同有享受,与神同活,与神同行,最终预备好来与神同工。对神而言,是作工而安息的问题;对人而言,是安息而作工的问题。

神把帐幕和器具的启示赐给人,选出建造者,并且把嘱咐他们的话告诉摩西以后,接着又一次说到安息日。神似乎是说:『不要忘了我的安息日,不要借口说,你不是在为自己的事业劳碌,而是在作神圣的工作。你不该认为,因为你是在作工建造我的居所,你就能够天天作工不停。不,甚至你在作我的神圣工作,就是建造帐幕的工作时,仍必须带着一个表记,表明你是我的子民,并且你需要我。因此,你必须先享受我,然后你就不但能够为我作工,也能够与我同工,并且与我合一来作工。我是你作工的力量,和劳苦的能力。但如果你在自己里面作工,并凭着自己作工,就是侮辱我。你必须同着我、凭着我、与我合一来作建造我居所的工作。如果你这样来作工,我会非常喜乐。但如果你把我撇在一旁,想要凭自己来为我作出美好的工作,就是侮辱我,因为这是魔鬼子民的表记。你是我的子民,你应当带着一个表记,说明你需要我作你的享受、力量和能力。你需要我作你的一切,使你能够为我作工。借着这样作工,你就尊崇我,并荣耀我。这就是带着一个表记,表明你是我的子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