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在包罗万有的灵里受浸,喝那灵作活水的江河

喝那灵

在此我们可能问说,既然所有的真信徒都在圣灵里受了浸,为什么哥林多的信徒还是属肉体的?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需要看见十二章十三节所陈明,我们在一位灵里受浸以及我们得以喝一位灵,这两件事之间的不同。信徒在那灵里受浸早已完成了,但信徒仍然需要喝那灵。在那灵里受浸,乃是进入那灵,消失在祂里面;喝那灵,乃是把那灵接受进来,使我们全人被祂浸透。

哥林多信徒的难处,不是他们没有在那灵里受浸,乃是他们缺少喝那灵。我们是属灵还是属肉体,不在于我们在那灵里受浸,乃在于我们喝那灵。虽然我们都已经有地位得以喝那灵,但就着喝多少那灵而论,我们彼此是不同的。保罗是属灵的,因为他不断的喝那灵,并被那灵浸透;而哥林多人是属肉体的,因为他们缺少喝那灵。我们在那灵里的浸乃是由主完成的,但我们喝那灵有多少,乃在于我们。我们需要像保罗一样,一直喝那灵,好成为属灵的人。

我们信徒既都已在那灵里受浸,就有地位享受祂,也就是喝祂。许多基督徒错误的相信,他们要接受圣灵里的浸,就必须多日费力的祷告、禁食、乞求,并等候很长的时间,才会在那灵里受浸。然而,按照十三节,我们不需要这样祷告,因为所有的真信徒都已经在那灵里受浸,且都得以喝那灵。我们不必乞求主将我们浸在那灵里,我们只需要简单的喝那灵。

使徒行传中那灵浇灌的五个事例

在使徒行传里,有信徒经历那灵浇灌的五个事例。第一个事例发生在五旬节那日,当犹太信徒在圣灵里受浸时。(24)第二个事例与撒玛利亚的信徒有关。(1417)在撒玛利亚有许多人相信了主耶稣,就浸入祂的名,并领受了圣灵,(1216下,)但他们还没有那灵降在他们身上。因此,彼得和约翰从耶路撒冷下到他们那里,去访问他们,并为他们祷告,好叫他们在那灵里受浸。当彼得和约翰按手在撒玛利亚人身上,圣灵就降在他们身上。第三个事例与大数的扫罗有关,他是在去大马色的路上得救的。(19)主打发一个名叫亚拿尼亚的门徒去扫罗那里;当亚拿尼亚按手在扫罗身上,扫罗就被圣灵充溢。(1718)第四个事例是在哥尼流家里的外邦信徒。(4446)第五个事例是关于在以弗所的信徒,(十九16)他们里面已经有了圣灵,但他们还没有圣灵降在他们身上。当使徒保罗按手在他们身上,圣灵就降在他们身上。

在使徒行传中的这五个事例,只有两个称为在那灵里受浸,就是在五旬节那日犹太信徒的事例,以及在哥尼流家中外邦信徒的事例。这两个事例是完成圣灵里的浸的两次事件。圣灵降在信徒身上的另外三个事例---撒玛利亚信徒的事例、大数扫罗的事例、和以弗所信徒的事例---不称为在圣灵里受浸。这三个事例都有按手,而另外两个事例没有按手。这是因为在关系到犹太和外邦信徒的两个事例中,基督作为身体的头,直接将祂身体中的犹太和外邦这两部分浸在那灵里。乃是借着这两个事例,基督的身体得以形成,新人得以产生。

以弗所二章十五节说,『在祂的肉体里,废掉了那规条中诫命的律法,好把两下在祂自己里面,创造成一个新人。』这节经文指明,基督在十字架上,把两下,就是犹太人和外邦人,在祂自己里面创造成一个新人。十六节告诉我们,基督『既用十字架除灭了仇恨,便借这十字架,使两下在一个身体里与神和好了』。基督在一个身体里,就是在一个新人里,使犹太人和外邦人和好了。基督在十字架上开始创造新人,但祂乃是在五旬节那日将犹太信徒浸在那灵里,又在哥尼流家中将外邦信徒浸在那灵里,才完成新人的产生,以及基督身体的形成。

因着基督的身体已经浸在那灵里,那灵就在身体上。当新肢体加给身体时,他们需要借着身体中已有的肢体,就是在身体里之信徒的按手,与身体联合。当这些代表身体的肢体按手在新肢体上,那已经由头所完成在身体上之圣灵里的浸,就借着这联合传输给新的肢体。结果,在身体上的那灵就借着按手,传输给新的肢体。(参诗一三三2)使徒行传中关于撒玛利亚的信徒、大数的扫罗、和以弗所的信徒这三个事例,不是三次在那灵里分开的浸,乃是在那灵里一个浸的三次经历,这浸是身体已经领受的。这三个事例,都需要借着身体的肢体按手。

除了信徒经历在圣灵里受浸的这五个事例之外,使徒行传记载了许多得救的事例,如三千人、(41)五千人、(4)腓立比的吕底亚、(十六1415)和腓立比的禁卒。(33)但在这些事例里,都没有题到得救的信徒经历那灵里的浸,或经历按手。这是因为在这些事例中,信徒都是正常的被带进基督的身体;其中没有特别的理由或需要,要身体的肢体借着按手,将他们带进与身体的联合里。

相对的,与按手有关的三个事例,是特殊或特别的情形,其中信徒需要身体中的一些肢体,将他们联于身体。在四章的五千犹太人是正常的得救,(4)而在八章的撒玛利亚人,他们是异教徒和犹太人的混血,是在不平常的方式中得救的。腓利下到撒玛利亚城,传福音给他们,有许多人信了主,并且浸入祂的名。使徒在耶路撒冷,听见撒玛利亚人领受了神的话,就打发彼得、约翰往他们那里去。那时撒玛利亚人虽然相信了主耶稣,但他们只在里面,而没有在身上得着圣灵。因此,当彼得和约翰按手在他们身上,就将在撒玛利亚的召会带进与基督身体的联合里。(在撒玛利亚的召会是由撒玛利亚人组成的,而犹太人和撒玛利亚人没有来往。)圣灵承认这按手,并降在撒玛利亚人身上。这个与撒玛利亚信徒有关的情形是特别的,需要借着按手将撒玛利亚人带进与基督身体的联合里。

大数的扫罗,后来成了使徒保罗,他的事例也是特别的。扫罗得救以前,是极力迫害信徒,捉拿并监禁信徒的人。(12,二二45)然而有一天,当他往大马色去,要迫害信徒并捆绑凡呼求主名的人,主耶稣从天上对他说,『扫罗,扫罗,你为什么逼迫我?』(4)扫罗回答说,『主阿,你是谁?』主对扫罗说,『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稣。』(5)扫罗听见这些话,可能对自己说,『我从来没有逼迫耶稣;我逼迫了司提反,和其它跟随耶稣的人。我以为耶稣被埋在坟墓里,但现在祂从天上对我说话。』借着这样遇见主,扫罗领悟信耶稣的人借着相信祂,已与祂成为一。主凭着祂主宰的权柄,对扫罗说,『起来,进城去,你所当作的事,必有人告诉你。』(6)然后主对那名叫亚拿尼亚的门徒说,『起来,往那叫直的街上去,在犹大的家里,寻找一个大数人名叫扫罗。在异象中看见一个人,名叫亚拿尼亚,进来按手在他身上。』(1112)亚拿尼亚后来进到犹大的家里,按手在扫罗身上。(17)结果,扫罗就被圣灵充溢;(1718;)也就是说,那灵降在他身上。扫罗的得救是独特的,他是迫害信徒最厉害的人,直接由主耶稣从天上所拯救,而不是间接由任何人传福音给他。因此,扫罗像撒玛利亚信徒一样,需要基督身体的一个肢体引荐他,借着按手使他进入与基督身体的联合里。

以弗所信徒的事例也是特殊的。他们虽然是真信徒,但他们只受了约翰的浸。(十九26)亚波罗只认识约翰的浸,在他的职事下,以弗所的信徒听了不充分的福音;他们连有圣灵都没有听说过。(2)他们里面虽然有那灵,但他们身上没有那灵。当使徒保罗给他们按手,圣灵便降在他们身上。(6)因着以弗所信徒的事例是特殊的,他们需要保罗作为在基督身体里的肢体,借着按手,将他们带进与基督身体的联合里。这三个事例,就是撒玛利亚的信徒、大数的扫罗、和以弗所的信徒,乃是信徒经历那已经一次而永远完成了的在灵里的浸。

喝那灵的路

在圣灵里的浸既然已经完成,所有的真信徒就已经在那灵里受了浸,并得以喝那灵。按照新约,喝那灵最好的路乃是呼求主的名。在罗马十章十三节使徒保罗宣告:『凡呼求主名的,就必得救。』在林前十二章三节保罗也说,『若不是在圣灵里,也没有人能说,主,耶稣!』这指明当我们说,『主耶稣,』我们就在圣灵里。我们需要借着不断呼求主并赞美祂,说『哦主,阿们,阿利路亚』而喝那灵。我们甚至可以一日千遍呼求祂的名。我们卽使呼求主名很短的时间,都会在主里喜乐,甚至因着享受基督而癫狂。(参林后五13)我们呼求主的名,就喝那灵,并借此经历那灵。

三一神在基督里已经完成了成为肉体、钉十字架、复活、升天和降下,在祂的降下里,祂将祂所拣选的人浸在那灵里。结果,我们就都在那灵里受了浸,并得以喝那灵。今天我们的需要乃是:借着呼求主的名而喝那灵。我们这样作,就会享受那灵作生命河,并进入生命的流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