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篇神救赎的取用()---奉献(续)

奉献的结果

我们一被主的爱摸着,而把自己奉献给主,主的生命,就是主自己,立刻得着机会,在我们里面运行作工,将主的一切,就是主生命的一切,逐渐的作到我们里面,并从我们里面作出来,而后再从我们身上作出去。我们一把自己献给主,让给主,交给主,主就在我们里面得着地位,使祂的生命发展增长,从我们身上除掉所有不义、不圣、不当的事物,使我们在各方面逐渐变化,直到完全像祂。

我们将自己奉献给主,就是让主在我们身上作工。主的生命在我们里面,正在等候我们给祂机会。只要我们愿意将自己交给主,同意祂在我们里面作祂所要作的,祂的生命立刻就在我们里面运行,使我们觉得必须脱离这件事,或除去那件东西;凡是与主不合的,不讨主喜悦的,主都会使我们有感觉。如果我们肯顺服,主就要从我们里面,用祂生命的大能,把我们身上一切不合式的事物,一件件的都除去。这不是人在外面用道理教导出来的,乃是基督在我们里面用祂生命的大能运行出来的。这生命是公义、圣别、光明、属神的。祂只要得着机会,就要从我们里面把一切不义、不圣、黑暗、神之外的东西,一件件的都除掉。祂是从我们里面一步步的往外,从中心到圆周;到末了,使我们里外一切属黑暗的都被光明消杀,一切属死亡的都被生命吞灭,一切属人的也都消失在神里面。结果我们就变化成为主的形像,从荣耀到荣耀。(林后三18)

凡真实而正确的奉献,必定叫主在我们里面的生命得着机会运行开展,也必定让主在我们身上作祂的工作。只要我们忠心,一直不断的站在奉献的地位上,让主在我们身上有机会作祂所要作的,主的生命就必在我们里面发展得完全,以致长大成熟,使我们完全像祂。

奉献不是叫行为改变

奉献不是重在为神作工,而是重在让神作工;照样,奉献不是重在外面行为的改变,乃是重在里面生命的长大。在神的救赎里,人的行为没有一点地位。我们的行为不能叫我们得救,并得着神的生命,也不能叫我们长进,使神的生命在我们里面长大。我们得救并得着神的生命,一点不在乎行为,完全在乎相信。同样的,我们长进并得着神的生命在我们里面长大,也一点不在乎行为,只在乎奉献。相信如何不是重在叫行为改变,而是重在得着神的生命;奉献也不是重在叫行为改变,而是重在叫神的生命在我们里面长大。

所以,奉献不是叫我们自己过敬虔的生活,乃是让神从我们里面活出来。凡我们所作所行的,都不能带到神的救赎里。神救赎里的一切,都是神自己作的。在神的救赎里,我们不过是:㈠接受神和神所已经作的一切。㈡让神作祂所要作的一切。『接受』是凭着相信,『让』是借着奉献。我们信主之后,虽然对行为有正面的影响,却不是为着行为的改变。奉献也是这样。我们奉献之后,虽然行为会有改变,但奉献却不是为此,而是为着让神的生命在我们里面长大。

我们把自己奉献给主,不是要为主作什么,行什么,乃是要让主的生命在我们里面长大成熟。主不是要我们为祂作什么,行什么,乃是要我们给祂机会,让祂将自己作到我们里面,成形在我们里面。主不要我们作,也不要我们行,祂只要我们把自己献给祂,将所有的主权都交给祂,让祂在我们里面,在我们身上,随意作,随意行,好使祂的生命在我们里面长大成形,(加四19)并在我们身上显出祂荣耀的形像。(林后三3)这样,我们在外面所有的一切行动,都不是自己的行为,乃是主从我们里面活出一种属天、属灵、并像主的生活。这种生活里的一切,都是我们让主从我们里面活出来的,而不是我们自己行出来的;是从我们里面长出来的,不是我们在外面作出来的。也许在别人看,我们有许多的美德,但我们自己并不觉得是这样;我们只觉得我们是将自己奉献给主,让主从我们活出祂的生命。

神救赎的目的,根本不是要改变我们的行为,乃是要把祂自己作到我们里面,使我们不只有祂的生命,并且有祂的形像,而得以完全像祂。从始至终,神在我们身上所作的,都不是要改变我们的行为,乃是要祂的生命在我们里面发展长大,以致成形并成熟。惟有我们将自己奉献给祂,交在祂手里,才能让祂得着机会作这一切。只有我们的奉献,能叫神在我们身上得着主权;所以,也只有我们的奉献,能叫神在我们身上得着地位和机会,使祂的生命在我们里面长大成熟。

我们的奉献应该以此为重心,而不是为着别的。如果我们的奉献不是为着叫神的生命在我们里面长大,或者神没有得着机会使祂的生命在我们里面长大,那么我们的奉献必定不正确。正确的奉献,必定叫神在我们身上得着地位和机会,作祂所要作的,使祂的生命在我们里面长大成熟。我们必须以此察验我们的奉献,也必须让神得着这样的奉献。这是神的生命在我们里面长大成熟所必需的,也是我们享用神的救赎所不可或缺的。

奉献是继续不断的

奉献虽是一个转机,但并非一劳永逸。奉献不仅是我们该过的一个关,也是我们该走的一条路。我们过了奉献的关,还得走奉献的路。过关是为着走路,这是圣经所定的次序;乃是先过关,先入门,后走路。(太七14)我们得救后,必须有一次确定的将自己奉献给主,过一个奉献的关,才能进入一个有福的境地,得以享用我们因信所取得的救恩。之后,我们还必须一直走奉献的路,不离开奉献的地位,不失去奉献的实际,才能不断的享用神的救恩。我们何时失去奉献的地位,停止奉献的生活,就不得享用神的救恩。

所以,我们需要一再的恢复、更新我们的奉献。实在说,我们每早晨都需要向主有新的奉献;每一个人生关口,每一个事故转机,都需要向主有重新而加多的奉献。民数记二十八至二十九章说到,神子民要在每日、每安息日、每月朔、并每年的节期,向神献上燔祭。这都预表我们向着神应有常时不断的奉献。我们乃是借着奉献,享用神的救恩,并让主的生命在我们里面长大,在我们身上作祂生命的工作。所以,我们没有一时可以停止奉献,或失去奉献。我们必须留在奉献里,才能不断的享用神的救恩。这是我们该负的责任,是不可或缺的。

原刊于一九五四年六月『话语职事』第三十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