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否认己,得着额外的一分那灵,为着基督的涌流和彰显

读经:
马太福音二十五章三至四节,七至八节,以弗所书一章十三至十四节,四章三十节,三章十六至十七节上,十九节下,五章十八至二十二节,歌罗西书三章四节,十至十一节,彼得前书三章四节,马太福音十六章二十四至二十六节。

明白马太二十五章一至十三节里十个童女之比喻的关键,乃是看见灯象征我们人重生、点着的灵,以及器皿象征我们的魂---我们的心思、情感和意志。基督教教师对这比喻提供了许多不同的解释。然而,因着他们没有充分注意灯和器皿的意义,这比喻对圣徒一直是隐藏的,大多数人不能明白这比喻。

灵和魂是人两个不同的部分

在基督教的神学里有一种派别说,人分为两部分;另一种派别说,人分为三部分。第一种派别没有圣经的根据。人不是分为两部分,乃是分为三部分---灵、魂和体。有一位参加过我们特会的美国传道人,来找我说,『我很欣赏这个特会,但是我不能同意人分为三部分。人只有两部分:看得见的部分,就是身体;和看不见部分,就是魂或灵。』他坚持魂和灵是同义辞,是指着同一件东西。我向他指出帖前五章二十三节,那里说,『愿和平的神,亲自全然圣别你们,又愿你们的灵、与魂、与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们主耶稣基督来临的时候,得以完全,无可指摘。』在原文里,灵、魂、身子是用『与』(kai)连接。这清楚指明,灵、魂、身子是人三个不同的部分。我们不能说,身体是魂;也不能说,魂是灵。那位弟兄承认圣经里有这样一节经文,但他仍然继续坚持人分为两部分。因着他不愿相信圣经的明言,我无法进一步作什么来帮助他。

还有别处经文说到魂和灵是不同的。希伯来四章十二节说,『神的话是活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两刃的剑更锋利,能以剌入、甚至剖开魂与灵,骨节与骨髓,连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按照这节经文,我们的魂与灵能被剖开。这节经文用骨节(或骨头)与骨髓作说明,给我们看见,魂与灵是相连的,却仍然能被剖开。骨髓是隐藏在骨头内,骨头包含骨髓。我们不能说,骨头和骨髓是一样的。我们的魂如同骨头,我们的灵如同骨头内的骨髓。我们的灵是隐藏的,在我们的魂里面,但这二者能被剖开。今天很少人知道如何剖开他们的魂与灵。他们假定魂与灵是一样的。虽然骨头内含骨髓,但骨头是骨头,骨髓是骨髓。同样的,我们的灵与魂是我们里面不同的部分。

主耶稣说,『神是灵;敬拜祂的,必须在灵和真实里敬拜。』(约四24)祂没有说,他们必须在魂里敬拜神。魂是魂,灵是灵。我们必须在灵里敬拜神。马太十六章二十四至二十六节说,『耶稣对门徒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否认己,背起他的十字架,并跟从我。因为凡要救自己魂生命的,必丧失魂生命;凡为我丧失自己魂生命的,必得着魂生命。人若赚得全世界,却赔上自己的魂生命,有什么益处?人还能拿什么换自己的魂生命?』二十五和二十六节里的魂生命,原文是(psuche),朴宿克,指魂生命,与灵生命(zoe,奏厄罗八5)和体生命(bios,白阿司约壹二16)相对。

路加九章二十三至二十五节,与马太十六章二十四至二十六节几乎是相同的。路加九章二十五节说,『人若赚得全世界,却丧失自己,赔上自己,有什么益处?』这节经文说到人赔上自己,但马太十六章二十六节说到人赔上自己的魂生命。在这两处姊妹经文所用的魂生命和自己是相等的。这指明魂就是己,己就是魂。然而,我们不能说,魂和灵是同义字。否则,约翰四章二十四节就可读作:『神是灵;敬拜祂的,必须在魂里敬拜。』马太十六章二十四节就可译为:『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否认灵。』说我们必须在魂里敬拜神并否认灵,是错误的。灵和魂是不同的,但魂和己是相等的,指我们天然的人;我们人乃是神所造,作为器皿以盛装祂。

许多人很难明白童女的比喻,因为他们对于灵和魂的不同没有清楚的领会。我们在得救以前,没有实行使用灵。反之,我们总是使用魂。不仅如此,我们甚至不知道自己有灵。我们从出生时起,就受培养使用我们的魂,并在魂里受教育。然而,我们接受主耶稣这灵到我们灵里时,最重要的事,乃是我们操练我们的灵,并释放我们的灵。许多人借着使用他们刚强的意志、清明的心思、和平衡的情感,而操练自制。一个人发脾气时,就失去自制,发泄怒气的灵。原则上,我们敬拜神时,必须放弃我们的魂所操练的自制,而必须在我们的灵里。我们敬拜神时,若操练天然己的自制,我们的灵就会出不来。这再次说明我们的灵与魂的不同。

我们接受主到我们的灵里之后,需要让祂扩展到我们的魂里

我们得救之后,我们这个人就不同了。得救不仅是蒙称义、罪得赦免、并与神有平安。得救的中心意义,乃是基督这赐生命的灵,(林前十五45)就是生命和光,(约十四6,八12)进到我们死沉并昏暗的灵里,点活并照亮这灵。借着主耶稣的进入,我们死沉的灵就活过来,我们昏暗的灵就照亮了。箴言二十章二十七节说,『人的灵是耶和华的灯。』灯需要油。我们得救以前,我们的灵作为耶和华的灯,是熄灭的,没有点着也不照亮,因为其中没有神作为油。我们得救时,主耶稣这赐生命的灵作为油,就进到我们灵里。从那时起,我们里面耶和华的灯,就成为点着的灯。马太二十五章里的十个童女,都有点着的灯;(78)也就是说,她们有那得着重生、点活并照亮之人的灵。

在我们的灵与体之间,是我们的魂,就是我们的己,我们这个人。我们天然的人,是在魂里。我们魂的主要部分是心思。(诗一三九14)我们每天都运用心思在思想。当我们听信息时,我们的心思也许在几里之外。甚至我们晚上所作的梦,也是心思的活动。我们的心思很难停住。我们魂的第二部分,是我们的情感。(歌一7)我们的情感很难控制。有些人很容易笑或哭。我们魂的第三部分,是我们的意志。拣选是意志的活动。(伯七15)我们的魂只由这三个器官心思、情感和意志构成。

不信的人照着他们所喜悦的,思想、渴望、决定并采取行动。这是他们天然人的活动。我们的魂是神的器皿,以盛装祂。然而,几乎每个人都被神以外的事物所充满。我们这些在灵里被点活、蒙光照、并在灵里盛装主耶稣的人应该想想,到底是什么充满我们心思、情感和意志。有一次倪弟兄问一位姊妹,马太福音有几章。这位姊妹似乎很爱主,很敬虔的参加各种聚会。然而,她无法回答倪弟兄的问题。然后倪弟兄问她,她有几件长袍,她立刻就答出来。如果有贼来偷去几页的马太福音,这个姊妹也许不知情,但贼若偷去她的一件袍子,她也许立刻就注意到了。这暴露出我们的心思被很多不值得的事物霸占了。同样的,我们的情感也许有许多在主耶稣之外的爱好和渴望。即使我们宣告了『主耶稣,我爱你』,我们的渴望也许还是转向别的事物。

我们很喜乐,主耶稣在我们的灵里。(提后四22)这是无庸置疑的。我们的问题在于,祂也许不在我们的心思、情感或意志里。我们的灯是点着的,但我们的器皿里也许只盛装了一点点耶稣。我们的器皿里也许有许多无价值的东西,却仍然毫无基督。我们都必须看见灯和器皿的不同,也就是我们的灵和我们的魂的不同。在我们的灵里,油是点着的;但在我们的魂里,也许缺少油。我们不该在意外面的事物,如怎样爱或服从我们的配偶。这一切事都是内里生命的充满自然而然的结果和流露。当我们的心思、情感、和意志充满基督时,祂就会从我们里面涌流出来。这涌流会显在许多方面。这就是过真正基督徒生活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