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国度子民的律法



读经:马太福音五章十七至四十八节。


本篇信息说到主在山上教训的第三段,就是国度子民的律法。这是主山上教训的中心,是最重要的一段。因此,主说的时候不厌其详,用相当长的话论到它

总论

首先,我们要来看到底律法是什么?律法有何意义?许多圣徒一听到律法,就说,『律法就是要求,就是捆绑,要我们作所不能作的,行所不能行的,凡在律法以下的,都是受咒诅的;我们今天已经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所以和律法无分无关。』虽然这些话都对,也都有圣经根据,但我们要看见,律法的意义不只有消极的一面,还有积极的一面。

表面上,律法代表一种要求。然而,为什么律法代表一种要求?这是因为律法实际上代表一种权柄。没有权柄,就无法要求;有了权柄,才有要求。所以,要求乃是根据权柄而有的。

任何人都知道,一个国家必定有律法,每一个国民都必须遵守律法的规条,答应律法的要求。为什么这样?乃因国家有权柄。律法的背景,就是权柄。国家在每一个国民身上都有权柄,所以才能要求国民遵守国家的律法。

同样,在一个家庭中,父母能向儿女有要求,是因父母有权柄。一个与你毫不相关的人,他没有资格向你要求什么,因为他在你身上没有权柄。然而你在家里,你的父母能叫你作这个,作那个,或者不许你作这个,作那个,有时甚至责罚你,这都是因为父母在你身上有权柄。

照样,神所以给我们律法,能向我们有要求,也是因为神在我们身上有权柄。律法就是神权柄的化身,神的权柄乃是寄托在律法上。你若撇开律法,撇开要求,而谈神的权柄,那就是空洞、飘渺的。人若从来不接受神的律法,不答应神的要求,而说要服神的权柄,那是不可能的。

直到今天,许多圣徒对律法的认识,还是偏向消极的一面。有的一听见律法,就以为那是可废弃的,是摸不得的。这个观念并不准确。试问,难道神要求我们不拜偶像,不事奉别神,要孝敬父母,是不该的么?难道神不许我们杀人、奸淫、偷盗,是不对的么?当然,这些都是应该的,也是对的。正如罗马七章十二节说,『律法是圣的,诫命也是圣的、义的并善的。』

然而,律法只是要求人行善,并没有给人生命和能力去行善。(加三12)律法既『因肉体而软弱,有所不能的』,(罗八3上,)所以凡属肉体的人,都不能本于行律法在神面前得称义。(三20。)总而言之,律法在人身上一无所成。(来七19。)人凭自己绝对无法遵守律法,但是人却不认识自己的本相,不信靠神的恩典,反要建立自己的义;(罗十3;)人的失败就是在此

人固然失败了,但神从没有废弃祂的律法。人凭自己不能答应神的要求,神就借着主死而复活,成为人的生命,而来答应这个要求。这就是新约。新约不是取消神的要求,乃是加进神的供应。

为什么神不废除律法的要求?因为律法是神的权柄寄托的所在。神历代在人身上就是要恢复祂的权柄,而祂的权柄是寄托在律法上。所以旧约过去,新约来到时,在新约的头一卷书马太福音里,主耶稣传诸天之国的福音,又题起这个律法要求的问题。

当主来传福音时,人从祂口中听见了赦罪的道、生命的道、和许多恩言。人也在祂跟前,看见祂医治病人,叫死人复活,以及许多恩典的作为。人就以为这位主全是向人施恩,对人绝对没有要求。等祂上到了高山,门徒都到祂跟前来,祂就长篇大论的讲这篇山上的教训:一开头就是要求:要灵里贫穷,要哀恸,要温柔,要饥渴慕义,要怜悯,要清心,要作盐作光等。(五1--8,13--16。)人就会觉得主在山上的腔调,好像和山下的不同。在山下都是恩典,都是供应,到了山上都是要求。

主在山上的教训,真是和恩典的福音不同么?实在说,一点没有不同,一点没有矛盾。反而恩典的福音,是来成全山上的教训。主来供应人,施恩给人,就是为要把人带到诸天之国的权柄底下,叫人活在诸天之国的实际里。主成为肉体来到人间,就是要设立这个权柄。所以在马太福音里,主说到诸天之国的子民是怎样的人,(五1--12,)以及诸天之国的子民所给世界的影响;(13--16;)之后,就题起诸天之国的权柄,在我们身上所有的律法要求。(17--48。)我们接受这个要求,答应这个要求,才是真服神的权柄,真活在诸天之国的实际里

在五章十七节上半,也就是在主山上教训第三段的起头,主说,『不要以为我来是要废除律法。』这话给我们看见,人不应当认为主来是要废除律法。凡这样想的,都是不准确的。主接着说,『我来不是要废除,乃是要成全。』(17下。)主这话的意思是,旧约的律法虽然是要求,但那个要求还不够完全,不够完满,主来乃是要把这个要求成全得更完满用比方说,旧约的律法就如一块浅蓝色的布,主来并不是要废掉这块布,反而是要加深那个颜色,使这块布成为深蓝色的。

主来到地上给我们恩典,并不是把权柄和要求都取消,反而使律法的要求更完满。更完满的要求,就把更完满的权柄带到地上,叫神在人中间得以掌权。旧约的要求是相对的,而诸天之国的要求是绝对的。主来不是要带人守旧约的律法;主乃是说,旧约律法的要求还不够完满,因此祂来要把诸天之国带给人;这诸天之国的要求和权柄,才是最完满的。

接着,主在马太五章十九节说,『无论谁废掉这些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又这样教训人,他在诸天的国里必称为最小的;但无论谁遵行这些诫命,又这样教训人,这人在诸天的国里必称为大的。』这节指明人如何遵守律法诫命的要求,就定规他在诸天之国里的大小。你遵守律法,服那个权柄多,你身上诸天之国的成分就多,你在诸天之国里就为大。你不遵守律法,服那个权柄少,你身上诸天之国的成分就少,你在诸天之国里也就小。

主在二十节又说,『我告诉你们,你们的义,若不超过经学家和法利赛人的义,绝不能进诸天的国。』什么是义?义就是人对合法要求的答应。神对我们的要求都是合法的,并且也都是合情合理的。我们若答应这个要求,我们在神面前就有义。经学家和法利赛人,充其量不过是答应旧约律法的要求,所以他们的义还不够丰满。主来旣把旧约律法的要求成全得更丰满,我们的义就该胜过经学家和法利赛人的义。他们的义不过是答应不完满、不丰满的要求,而我们的义是答应丰满、完满的要求。经学家和法利赛人的义,是凭着自己答应律法字句的要求而有的。我们的义,是我们凭着神的生命,答应诸天之国掌权的要求而有的。今天,我们必须有这样丰满、超凡的义,才是活在诸天之国的实际里,将来才能在诸天之国的实现里,与主同掌王权。

我们怎么知道自己是活在诸天之国的实际里,受诸天之国权柄的管治呢?这就要看你有没有答应主这更丰满的要求,有没有这个超凡的义。要知道,诸天之国子民的生活,乃是一个里头接受诸天之国管治的故事。主这一段话给我们看见,一个里头接受诸天之国管治的人,所活出来的生活是怎样。里头的管治是外面生活的根据,而外面的生活是里面管治的证明。只有外面这种受管治的生活,才能显明人里头活在诸天之国管治下的光景是如何。

因此,从马太五章二十一节之后,主详细说到诸天之国对人各面的要求,证明主来是要叫旧约的要求更完满。从这些话我们得知,一个诸天之国子民的生活该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