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篇 国度子民生活和工作的根据(3

两等工作

马太七章二十一至二十三节说,『不是每一个对我说,主阿,主阿的人,都能进诸天的国,惟独实行我诸天之上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当那日,许多人要对我说,主阿,主阿,我们不是在你的名里预言过,在你的名里赶鬼过,并在你的名里行过许多异能么?那时,我要向他们宣告: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行不法的人,离开我去罢。』诸天之国的子民不只有生活问题,还有工作问题。主在前两段所说的,差不多是关于生活方面的根据,在这一段则是题到工作方面的根据。

主这段话明显给我们看见,我们为主所作的工作,有两等讲究:一等可以称作人意的工作,一等可以称作神意的工作。虽然这两等工作都是为主作的,但源头却很不相同;一个是凭人意作的,一个是凭神意作的。同时,其结果也完全不同。主说,『诸天的国,惟独实行我诸天之上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21)所以,凡凭人意作工的,将来都不能进诸天的国,惟独凭神旨意作的,才能进去。这两等的工作,明显有很大的讲究。

将来能进入诸天之国实现里的人,都是今天活在诸天之国实际里的人。那些作人意工作的,将来不能进入诸天的国,是因他们今天不活在诸天之国的实际里,让天掌权,受天管治。凡作人意工作的,乃是凭自己的意思作工,随自己的爱好作工;这样的人旣满了自己的意思和爱好,当然就不受天的管治。天的掌权总是不给人的意思和爱好有地位;所以,人一受天的管治,人的意思和爱好就完全被赶逐出去。一个在天掌权之下生活的人,自然不随着自己的意思和爱好作属灵的工作。换言之,凡受天管治的人,在主的工作上必定没有自己的意思和爱好。

或许有人会问:『难道在主属灵的工作上,还会搀进人意的成分么?一个有人意成分的工作,恐怕就不是属灵的工作罢?』主这里的话清楚给我们看见,即使在主属灵的工作上,人意和人的爱好很有可能搀杂在其中。并且按人看,这种工作的确仍旧属灵。主说,『当那日,许多人要对我说,主阿,主阿,我们不是在你的名里预言过,在你的名里赶鬼过,并在你的名里行过许多异能么?』(22)这些人说预言、赶鬼、行许多异能。他们的确行过这些事,不然,他们不敢在主跟前说这话,因为他们知道主是无所不知的。他们能欺骗人,却绝不能欺骗主。并且当主责备他们时,也没有否认他们所作的。主承认他们的确作过这些事;所以,他们所作的是主的工作,也是属灵的工作。

虽然这样,主还是责备他们说,『你们这些行不法的人,离开我去罢。』(23)这里的『不法』,不一定是指恶事,也可能是指好事。比方,一个学校定了规矩,夜里十点半熄灯。若是一个学生过了那时间还在读书,这就是不法。读书是好事,不是恶事,但你在学校规定熄灯的时间读书,就是不法。同样,说预言、赶鬼、行许多异能都是好的,但如果不是凭神的意思,只凭自己的意思作,也是不法。

也许又有弟兄姊妹问:『这些人旣是不法的,为什么还能把鬼赶出去,还能行许多异能呢?』这也不难明白。我们要知道,宇宙中一切事物都有其定律。你若履行那个定律,定规能得到那个结果。比方,学校虽然规定十点半熄灯,然而不是过了那个时间,灯就不亮了。你只要履行电的律,你在十点半以前打开开关,灯会亮;在十点半以后打开开关,灯同样会亮。读书也是这样;你在十点半之前读书,能读得明白并记得住;在十点半之后读书,同样能读得明白、记得住。

再如人生儿养女,也是一个律。合法的结婚能生儿养女,不合法的苟合也能生儿养女。这是因为生儿养女这事,乃是在于履行那个律,并不在于合法不合法。又如你把种子种在地里,它就长出来。买来的种子会长,偷来的种子同样会长。所以,凡这些都不关乎合法不合法的问题,只在于有没有履行那个律。

神的工作也是这样,以传福音来说,你照神的意思传,人会得救;反之,你不照神的意思,只照人的意思传,人还是会得救。因为这是在于履行那个律。圣经是神的话,能给人生命,这是不变的。你凭神的意思讲也罢,凭人的意思讲也罢,人接受了,就能从神的话得着生命。因此,我们要衡量人所作的工作,单从果效看不够。因为主在这一段话里,明明警告我们:祂那一天的审判,不是根据我们作工的果效,乃是根据我们作工到底是凭着谁的意思作。

在旧约里,几乎每一件事都有预表的意思。比方,亚伯拉罕生以撒,是预表人凭信心接受神的应许。亚伯拉罕生以实玛利,是预表人凭自己的力量成全神的应许。(罗九7,加四a--s)那么罗得生摩押、亚扪(创十九37---38)是预表什么?乃是预表那些不法的传福音。罗得所生的儿子是不合情理法则的,有许多人传福音也是不按规则的。不法的传福音,也会有人得救,但所救来的人,在预表上,实在就是摩押、亚扪。

在腓立比一章保罗说,『有的人传基督,是因着嫉妒争竞,出于私图好争。(1517)他们传福音定规也有人得救,可能为数还很多。但这样救来的人,照预表就是摩押、亚扪。摩押、亚扪生出来了,神还承认他们是人。照样,那些相信福音的人,神也承认他们是得救的。然而,那些传福音的人,将来却不蒙称许,反成为不法的人。这是何等严肃的一件事!

从马太七章二十至二十三节这段话的上下文,我们可以看见,主所说的『不法』就是由于不实行父的旨意。凡不实行诸天之上父旨意的工作,就是不法的工作。今天地上到处有所谓主的工作,但有多少在神看是合法的呢?这是很大的问题。认真说,今天基督徒中间有许多的工作,许多的活动,可能都是在神旨意之外的,都是不实行父旨意的。恐怕那一天,主要对那些作工的人说,『你们这些行不法的人,离开我去罢。』我们今天的工作如何?是合法还是不合法?从表面看,我们的工作也许没有问题,但我们不该停在这里;我们应当有把握说,我们所有的事奉都是合神旨意的。

我们的工作要凭神意思、合神旨意,我们就得否认自己。若是在为神工作的事上,我们不服天的权柄,不受天的约束,甚至还有自己的意思、自己的爱好,我们的工作定规缺少神旨意的成分。结果,我们的工作不过产生一些摩押和亚扪而已。主责备那些不法的人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行不法的人,离开我去罢。』有人就说,这些不法的人恐怕是假基督徒,不然为什么主会说不认识他们呢?这里的不认识,乃是不认可、不称许的意思。主在这里的意思是,对这些不法的人,祂从来没有认可,也不称许。说预言、赶鬼、行异能是对的,但他们这样作,主从来不称许。主叫他们离开祂而去,意思是他们不能进诸天的国,因为主那时是在国度里。

那么谁能进诸天的国呢?乃是主在二十一节所说,那一班实行父旨意的人。他们那些实行父旨意的工作,就叫作神意的工作。他们传道、赶鬼、行异能,都是随着神的意思,受天的管治。

二十一节明说,『实行我诸天之上父旨意的人,』这证明他们乃是凭父的生命,受天的管治,而照神的心意作工。他们这样服天的权柄,活在诸天之国的实际里,所以将来在诸天之国实现的时候,他们就能进到诸天之国里。

这些话叫我们看见,诸天之国子民的工作,乃是以神的旨意为根据,而不能以传道、赶鬼、行异能为根据。这个要求我们把自己的意思、感觉、爱好,都摆在一边,学习凭神在我们里面的生命,而活在天的权柄之下,受天的管治约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明白神的旨意,知道何事该作,何事不该作。

关于实行父的旨意,我们在主身上看见非常美好的榜样。比方,主在地上有时医病、赶鬼,有时并不如此。(路四23---27)有时行神迹,擘开五饼二鱼给五千人吃饱,有时又不这样行。(太十四19---21,十二1)祂这个不作,就是受天的约束。祂有权柄,也有能力行异能,但是祂不滥用。无论作或不作,都是实行神的旨意。所以祂能向神说,『我来了,神阿,是要实行你的旨意。』(来十7)人看主是在那里传道、赶鬼、行异能,但就着主而言,祂不过是在那里实行父的旨意。传道、赶鬼、行异能,只要有恩赐就可以;但要实行父的旨意,必须是活在诸天之国的实际里,受天的管治和约束。只有这样的人,才能知道并实行父神的旨意。

两等根基

马太七章二十四至二十七节说,『所以,凡听见我这些话就实行的,好比一个精明人,把他的房子盖在磐石上。雨淋、河冲、风吹,撞着那房子,房子总不倒塌,因为是立基在磐石上。凡听见我这些话不实行的,好比一个愚拙人,把他的房子盖在沙土上。雨淋、河冲、风吹,撞着那房子,房子就倒塌了,并且倒塌得很大。』主在最后的结论,说到两等根基。一等根基是磐石,能经得起试验;另一等根基是沙土,经不起试验。这里的磐石是指什么呢?主明白的点出,就是祂的话,特别是祂在山上这些教训的话。主的教训已经说得非常明白,我们若是接受实行,就是把房子盖在磐石上。主的话,就是这块作根基的磐石。

何谓沙土的根基呢?这一面是指人不实行主的话,一面是指人在主的教训之外所采用的办法、意见和作法。人听了主的教训,若不实行,他的生活为人必是根据自己那一套办法和意见。那些办法、意见也许有的是别人的,有的是他自己的,但都是沙土。人留在这些办法、意见里,就是把房子盖在沙土上。

房子可以说是一个人的人生,就是人的生活和工作。人如果听了主的教训又去实行,就是把人生盖造在主的话这永远的磐石上,他的人生就有永远的根基。人如果听了主的教训却不实行,就是把人生盖造在人意和己意上。这样的人生是经不起试验的,是会倒塌的。到时候,他就要受到亏损。

我们要看见,我们的人生无论是以什么作根基,都要受到试验。这个试验有三种,一种是雨淋,从上头来的,是指神所给我们的试炼。一种是河冲,是地上来的。水是指人,就是指撒但所败坏的世人,要来打击并毁坏我们。一种是风吹,从空中来的,那是指撒但和他的使者,要来攻击我们。我们的人生若是以世人的办法、意见为根据,一遇到这三方面任何一面的试验,马上就倒下来。但我们的人生若是以主的话为根据,定规能坚定不移,虽然遇着多方的试验,仍旧屹立不动。

总括而论,诸天之国子民的生活和工作有四种根据:第一,进窄门,走狭路;第二,要接受人的带领,必须先看他的果子;第三,作工要根据天父的旨意,第四,整个人生的生活和工作,都要以主的话为根据。

这四种根据,要试验我们的生活工作到底如何。我们若合于这四种根据,就证明我们是让天掌权,服天的管治,也定规是否认自己,拒绝肉体、血气,不凭己意活着。我们若不合于这四种根据,那就是我们不服天的权柄,不让天掌权,也必是满了自己,满了肉体、血气,而凭自己活着。

原刊于一九五九年十月『话语职事』第一百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