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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富食物供应
id="publish_time" class="rich_media_meta rich_media_meta_text">2020-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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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为着正确的召会生活弃绝规条,实行包容,并持守信仰(3)
遵守主的话并保守一
凡事都有两面。譬如,我们的手和一张纸,都有两面。照样,圣经里的真理也有两面。一面,我们自己必须绝对遵守主的话;(启三8;)另一面,我们必须在道理和实行上,对别的信徒宽容。
我个人相信,按照圣经,信徒该受水浸,而不是受点水礼。因此,我若要受浸,就会选择受水浸;不然我就没有遵守圣言。然而,即使这是我对受浸的信念,我也不该将这受浸的方式强加于别人,否则我就是落于形式和墨守成规。关于受浸的方式,我必须对自己严格,对别人宽容。宽容与松散不同。一个人松散,意思是他只在意他所喜爱的,而不在意圣经所启示的;而一个人宽容,意思是他虽然知道正确的道理并实行这些道理,但他并不坚持这些道理,或把这些道理强加于别人。一面,我们需要学习遵守圣言;另一面,我们需要学习对人宽容。这是遵守主话并保守一的惟一之路。
一位姊妹可能忠信的实行蒙头,因为她知道保罗在林前十一章四至六节告诉姊妹们,当她们祷告或申言时要蒙头。然而,她绝不该将这实行强加于别人。只要其他姊妹是信徒,不论她们是否戴蒙头帽,她都该接纳她们,并欢喜与她们在一起。一面,这位姊妹自己该戴蒙头帽,好遵守主的话;另一面,她应当对别的姊妹宽大,让她们在实行蒙头的事上,向着主活。
为着正确的召会生活,我们必须向着圣言忠信。我们对某种圣经的实行若没有正确的领会,就没有必要遵守这些实行,但我们若有了正确的领会就必须遵守。然而,我们不该将自己所遵守的实行,强加于还没有蒙光照的人。反之,我们该宽容的对待他们,让他们有时间蒙光照。至终,当他们在我们所遵守的实行上蒙了光照,他们就会实行,不仅是作为外面的形式,乃是作为内里生命实际的彰显。
假设一位姊妹戴蒙头帽,并把这实行强加于别的姊妹。因着她的坚持,姊妹们开始戴蒙头帽,但她们的实行是没有意义的,因为那只是形式,没有实际。然而,当她们更成熟,并读到林前十一章,而蒙了那灵的光照,主就自然而然的使她们有感动,觉得需要实行蒙头。结果,她们就戴蒙头帽,好尊重神行政的命定,以及基督的元首身分。这样自然而然的实行蒙头,才会有实际,而不仅是形式而已。
在某些召会中,有些弟兄们规定人要捐献或出外布道。他们不该定这样的规条,反而该专注于帮助召会在主里长大。这样,当召会需要为他们的社区捐献时,那灵自然而然会带领他们这么作。当主渴望某个召会打发工人到一个地方布道时,那灵会引导那个召会这么作。这样跟从那灵,与持守捐献或差传工作的规条不同。在地方召会里不该有规条;我们只该有活的话作我们的滋养,以及活的灵作我们的生命。我们即是服事活的主,就必须照祂的引导而行动。这是过召会生活正确的路。
在新约里,关于任何道理或实行都没有规条。在罗马十四章,使徒保罗没有把他对道理观点的判断传给别人;反之,他对待他们是宽容的。因此,只要信徒是向着主活,不论他们的道理或实行是否与我们相同,我们都不该在这些事上轻视或审判他们。这样,我们就能保守一,并过身体生活。
按照罗马书和哥林多前书,保罗对于吃祭偶像之物是宽容的。在一些地方,保罗指明吃祭偶像之物是允许的,但在别处他建议不要这样作。在林前八章四节保罗说,『关于吃祭偶像之物,我们晓得偶像在世上算不得什么。』有些信徒若在良心里很强的觉得偶像算不得什么,每一个偶像都已经放在他们脚下,他们就可以吃祭偶像之物。只要我们吃祭偶像之物不搅扰我们的良心,也不绊倒别人,我们就可以吃。但保罗也指出,我们吃祭偶像之物这种自由,可能『成了那软弱人的绊脚石』。(9。)『软弱人』是指从前拜偶像,如今是在基督里的信徒,却仍然带着拜偶像的习惯感,并缺少『偶像算不得什么』的知识。关于偶像的事,这些信徒的良心是软弱的,可能觉得没有自由吃祭偶像之物。为了不绊倒这些软弱的人,那些知道偶像算不得什么的刚强者,应当不吃祭偶像之物。
拒绝拜偶像、不道德、分裂、以及否认基督的神性等事
一面,我们该在道理上宽容,好接纳各种真正的基督徒。另一面,我们该在四件事上非常严格,这四件事就是拜偶像、不道德、分裂、和否认基督的成为肉体。林前五章说,拜偶像的人该从召会中挪开。(11---13。)拜偶像是对神身位的侮辱、羞辱。我们只敬拜一位神;因此,召会与任何牵连偶像的事物无关。神不会容忍任何人侮辱祂的身位。因此,如果一个信徒拜偶像,我们就不能接纳他。
其次,召会不该容忍不道德的事,这包括淫乱、奸淫、勒索和抢劫。(11。)召会中若有任何人犯了淫乱,就必须把他从召会中挪开。(13。)不道德的事破坏人性。神不仅维护自己的身位,也尊重祂为自己目的所创造的人性。人性在完成神的定旨上即是极重要的,祂就不容忍任何人破坏人性。我们不该犯淫乱、奸淫或勒索,这些事都破坏人性。
再者,召会不该容忍任何破坏基督的身体,造成分裂的事。按照提多书三章十节,分门结党的人---就是异端、分派、造成分裂的人---警戒过一两次,就要拒绝。神不容忍任何事破坏祂的身位、人性、或基督的身体。因此,召会不该容忍拜偶像,那侮辱了神的身位;不该容忍不道德,那破坏了人性;也不该容忍分裂,那破坏了基督的身体。召会必须严格拒绝这三件邪恶的事。在召会生活中,不该有拜偶像、不道德或分裂。在召会中,我们必须敬拜神、尊重人性、并保守基督身体的一。
第四,我们该拒绝任何不承认基督神性的人,他们否认基督是神成为肉体。约贰九节说,『凡越过基督的教训,不留于其中的,就没有神;留于这教训中的,这人就有父又有子。』『越过』在原文的意思是『越过了正确的事』。钦定英文译本将『越过』译为『侵犯』,意思是『逾越了界限或范围』。任何人超过了关于基督之正统教训的界限,就没有神。新约启示耶稣基督是神的儿子,(约二十31,)为我们的罪死在十字架上,(彼前二24,)并在肉身和属灵上,从死人中复活,使我们得着重生和圣别。(路二四39,林前十五45。)这是关于基督的正统教训。然而,有些人宣称基督不是神的儿子,只是一个完美的人,是人类美好的榜样。这样的教训侵犯或越过了关于基督的正统教训。使徒约翰警告信徒,要反对那些把这种异端教训带进召会的人:『若有人到你们那里,不是传讲这教训,不要接他到家里,也不要对他说,愿你喜乐;因为对他说,愿你喜乐的,就在他的恶行上有分。』(约贰一10---11)否认基督的神性,是侮辱耶稣基督的身位;祂是神的儿子,是神格的第二者。
信仰与道理相对
我们必须忠信的宣告主耶稣是神;祂是神的儿子,成为肉体来作人;祂为我们的罪死在十字架上,完成了救赎;第三天祂在肉身和属灵上复活,使我们得着重生和圣别;祂今天同时在天上神的右边,也在我们里面作赐生命的灵;有一天祂要来把我们接到荣耀里。这是真理,而不仅仅是道理。这是我们必须持守的信仰,我们都必须为这信仰争辩。(提后四7,犹3。)
关于受浸的方式、洗脚、说方言、神医、蒙头的道理,可能是合乎圣经的,却不是信仰、真理。遗憾的是,今天许多基督徒把这些道理当作真理。我们必须分辨什么单单是道理,什么是真理。真理是信仰的内容、实际。基督的成为肉体、在十字架上的死、复活、升天和再来,都是真理的各方面。因为我们相信这真理,我们就有信仰;这是拯救我们的信仰。我们信徒无论彼此在道理上如何不同,却都因着这共同的信仰得救了。
信仰是照着真理,是独一的;我们必须相信真理,否则我们不能得救。关于受浸的方式、洗脚、说方言、神医和蒙头的道理,都不是基要的真理。这意思是,一个人不论是否受水浸,或是否说方言,他都能成为信徒。在道理上,我们应当对别人宽容;但在信仰上,我们应当严谨。一个人若不信耶稣基督是神的儿子,就不该被视为真基督徒而被接纳。我们若坚持信徒必须受水浸、说方言、或实行洗脚,我们就是分门结党的人。这样坚持会造成分裂,因为有些信徒可能实行洗脚,而别人不实行。愿主怜悯我们,使我们学习在信仰上严谨,但在道理上宽容;这在实行召会生活上是极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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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富食物供应
第六章 为着正确的召会生活弃绝规条,实行包容,并持守信仰(3)
遵守主的话并保守一
凡事都有两面。譬如,我们的手和一张纸,都有两面。照样,圣经里的真理也有两面。一面,我们自己必须绝对遵守主的话;(启三8;)另一面,我们必须在道理和实行上,对别的信徒宽容。
我个人相信,按照圣经,信徒该受水浸,而不是受点水礼。因此,我若要受浸,就会选择受水浸;不然我就没有遵守圣言。然而,即使这是我对受浸的信念,我也不该将这受浸的方式强加于别人,否则我就是落于形式和墨守成规。关于受浸的方式,我必须对自己严格,对别人宽容。宽容与松散不同。一个人松散,意思是他只在意他所喜爱的,而不在意圣经所启示的;而一个人宽容,意思是他虽然知道正确的道理并实行这些道理,但他并不坚持这些道理,或把这些道理强加于别人。一面,我们需要学习遵守圣言;另一面,我们需要学习对人宽容。这是遵守主话并保守一的惟一之路。
一位姊妹可能忠信的实行蒙头,因为她知道保罗在林前十一章四至六节告诉姊妹们,当她们祷告或申言时要蒙头。然而,她绝不该将这实行强加于别人。只要其他姊妹是信徒,不论她们是否戴蒙头帽,她都该接纳她们,并欢喜与她们在一起。一面,这位姊妹自己该戴蒙头帽,好遵守主的话;另一面,她应当对别的姊妹宽大,让她们在实行蒙头的事上,向着主活。
为着正确的召会生活,我们必须向着圣言忠信。我们对某种圣经的实行若没有正确的领会,就没有必要遵守这些实行,但我们若有了正确的领会就必须遵守。然而,我们不该将自己所遵守的实行,强加于还没有蒙光照的人。反之,我们该宽容的对待他们,让他们有时间蒙光照。至终,当他们在我们所遵守的实行上蒙了光照,他们就会实行,不仅是作为外面的形式,乃是作为内里生命实际的彰显。
假设一位姊妹戴蒙头帽,并把这实行强加于别的姊妹。因着她的坚持,姊妹们开始戴蒙头帽,但她们的实行是没有意义的,因为那只是形式,没有实际。然而,当她们更成熟,并读到林前十一章,而蒙了那灵的光照,主就自然而然的使她们有感动,觉得需要实行蒙头。结果,她们就戴蒙头帽,好尊重神行政的命定,以及基督的元首身分。这样自然而然的实行蒙头,才会有实际,而不仅是形式而已。
在某些召会中,有些弟兄们规定人要捐献或出外布道。他们不该定这样的规条,反而该专注于帮助召会在主里长大。这样,当召会需要为他们的社区捐献时,那灵自然而然会带领他们这么作。当主渴望某个召会打发工人到一个地方布道时,那灵会引导那个召会这么作。这样跟从那灵,与持守捐献或差传工作的规条不同。在地方召会里不该有规条;我们只该有活的话作我们的滋养,以及活的灵作我们的生命。我们即是服事活的主,就必须照祂的引导而行动。这是过召会生活正确的路。
在新约里,关于任何道理或实行都没有规条。在罗马十四章,使徒保罗没有把他对道理观点的判断传给别人;反之,他对待他们是宽容的。因此,只要信徒是向着主活,不论他们的道理或实行是否与我们相同,我们都不该在这些事上轻视或审判他们。这样,我们就能保守一,并过身体生活。
按照罗马书和哥林多前书,保罗对于吃祭偶像之物是宽容的。在一些地方,保罗指明吃祭偶像之物是允许的,但在别处他建议不要这样作。在林前八章四节保罗说,『关于吃祭偶像之物,我们晓得偶像在世上算不得什么。』有些信徒若在良心里很强的觉得偶像算不得什么,每一个偶像都已经放在他们脚下,他们就可以吃祭偶像之物。只要我们吃祭偶像之物不搅扰我们的良心,也不绊倒别人,我们就可以吃。但保罗也指出,我们吃祭偶像之物这种自由,可能『成了那软弱人的绊脚石』。(9。)『软弱人』是指从前拜偶像,如今是在基督里的信徒,却仍然带着拜偶像的习惯感,并缺少『偶像算不得什么』的知识。关于偶像的事,这些信徒的良心是软弱的,可能觉得没有自由吃祭偶像之物。为了不绊倒这些软弱的人,那些知道偶像算不得什么的刚强者,应当不吃祭偶像之物。
拒绝拜偶像、不道德、分裂、以及否认基督的神性等事
一面,我们该在道理上宽容,好接纳各种真正的基督徒。另一面,我们该在四件事上非常严格,这四件事就是拜偶像、不道德、分裂、和否认基督的成为肉体。林前五章说,拜偶像的人该从召会中挪开。(11---13。)拜偶像是对神身位的侮辱、羞辱。我们只敬拜一位神;因此,召会与任何牵连偶像的事物无关。神不会容忍任何人侮辱祂的身位。因此,如果一个信徒拜偶像,我们就不能接纳他。
其次,召会不该容忍不道德的事,这包括淫乱、奸淫、勒索和抢劫。(11。)召会中若有任何人犯了淫乱,就必须把他从召会中挪开。(13。)不道德的事破坏人性。神不仅维护自己的身位,也尊重祂为自己目的所创造的人性。人性在完成神的定旨上即是极重要的,祂就不容忍任何人破坏人性。我们不该犯淫乱、奸淫或勒索,这些事都破坏人性。
再者,召会不该容忍任何破坏基督的身体,造成分裂的事。按照提多书三章十节,分门结党的人---就是异端、分派、造成分裂的人---警戒过一两次,就要拒绝。神不容忍任何事破坏祂的身位、人性、或基督的身体。因此,召会不该容忍拜偶像,那侮辱了神的身位;不该容忍不道德,那破坏了人性;也不该容忍分裂,那破坏了基督的身体。召会必须严格拒绝这三件邪恶的事。在召会生活中,不该有拜偶像、不道德或分裂。在召会中,我们必须敬拜神、尊重人性、并保守基督身体的一。
第四,我们该拒绝任何不承认基督神性的人,他们否认基督是神成为肉体。约贰九节说,『凡越过基督的教训,不留于其中的,就没有神;留于这教训中的,这人就有父又有子。』『越过』在原文的意思是『越过了正确的事』。钦定英文译本将『越过』译为『侵犯』,意思是『逾越了界限或范围』。任何人超过了关于基督之正统教训的界限,就没有神。新约启示耶稣基督是神的儿子,(约二十31,)为我们的罪死在十字架上,(彼前二24,)并在肉身和属灵上,从死人中复活,使我们得着重生和圣别。(路二四39,林前十五45。)这是关于基督的正统教训。然而,有些人宣称基督不是神的儿子,只是一个完美的人,是人类美好的榜样。这样的教训侵犯或越过了关于基督的正统教训。使徒约翰警告信徒,要反对那些把这种异端教训带进召会的人:『若有人到你们那里,不是传讲这教训,不要接他到家里,也不要对他说,愿你喜乐;因为对他说,愿你喜乐的,就在他的恶行上有分。』(约贰一10---11)否认基督的神性,是侮辱耶稣基督的身位;祂是神的儿子,是神格的第二者。
信仰与道理相对
我们必须忠信的宣告主耶稣是神;祂是神的儿子,成为肉体来作人;祂为我们的罪死在十字架上,完成了救赎;第三天祂在肉身和属灵上复活,使我们得着重生和圣别;祂今天同时在天上神的右边,也在我们里面作赐生命的灵;有一天祂要来把我们接到荣耀里。这是真理,而不仅仅是道理。这是我们必须持守的信仰,我们都必须为这信仰争辩。(提后四7,犹3。)
关于受浸的方式、洗脚、说方言、神医、蒙头的道理,可能是合乎圣经的,却不是信仰、真理。遗憾的是,今天许多基督徒把这些道理当作真理。我们必须分辨什么单单是道理,什么是真理。真理是信仰的内容、实际。基督的成为肉体、在十字架上的死、复活、升天和再来,都是真理的各方面。因为我们相信这真理,我们就有信仰;这是拯救我们的信仰。我们信徒无论彼此在道理上如何不同,却都因着这共同的信仰得救了。
信仰是照着真理,是独一的;我们必须相信真理,否则我们不能得救。关于受浸的方式、洗脚、说方言、神医和蒙头的道理,都不是基要的真理。这意思是,一个人不论是否受水浸,或是否说方言,他都能成为信徒。在道理上,我们应当对别人宽容;但在信仰上,我们应当严谨。一个人若不信耶稣基督是神的儿子,就不该被视为真基督徒而被接纳。我们若坚持信徒必须受水浸、说方言、或实行洗脚,我们就是分门结党的人。这样坚持会造成分裂,因为有些信徒可能实行洗脚,而别人不实行。愿主怜悯我们,使我们学习在信仰上严谨,但在道理上宽容;这在实行召会生活上是极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