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格】 勤(四)


服事勤:灵里火热勤服事 (1)

勤的榜样(一)大卫
耶和华啊,早晨你必听我的声音;早晨我必向你陈明我的心意,并要守望。(诗五3)
大卫为神所预备,成为一个合乎神心的人;如果没有神的预备,他就不能成为这样一个人。撒下五章四节告诉我们,大卫三十岁登基。大卫约十五岁时,就为撒母耳所膏;然后他受试验约十五年之久,特别是受到扫罗的搅扰和麻烦。至终,大卫通过试验而蒙神称许。神藉着环境,在卑微中训练大卫。大卫是耶西八个儿子中最小的;神特意使他生为最小的、末后的,为要使他谦卑。此外,大卫被父亲指派去旷野照顾羊群,这是一分需要殷勤劳苦的工作。他的七个哥哥没有一个愿意作这样低微的工作。
从大卫所写的诗篇,我们看见他是一个殷勤享受神的人。诗篇五篇三节说到,大卫早起向神守望:“耶和华啊,早晨你必听我的声音;早晨我必向你陈明我的心意,并要守望。”一百一十九篇一百四十八节,说他清早思想主的言语:“我趁夜更未换,将眼睁开,为要默想你的话语。”二十七篇说到大卫是一个经常祷告求问神,向神献祭、歌颂、并寻求神的人:“有一件事,我曾求耶和华,我仍要寻求;就是一生一世住在耶和华的殿中,瞻仰祂的荣美,在祂的殿里求问。……我要在祂的帐幕里献欢呼的祭;我要唱诗,歌颂耶和华。……那时我的心向你说,耶和华啊,你的面我正要寻求。”(4,6,8。)他甚至一天七次赞美耶和华(一一九164)。最终大卫成为合神心意的人(徒十三22),按着神的旨意,服事了那一世代的人(36)。
不肯起来开门
懒惰使人沉睡,懈怠的人必受饥饿。(箴十九15)
在南印度有一个穷人,负债太多,无力偿还。他是一个懒惰的人,不肯殷勤作事。债主们想要把他下在监里。同村里有一个慈善的财主,听说他这种困难的情形,就想帮助他。但他不愿叫人知道,就在夜间带着五千卢比,足够他还债,并购买一些食物。财主到那人的门前敲门,但这懒汉却懒得起来开门。财主敲了一会儿,心里想这人不配受到这个帮助,就回家去了。第二天早晨,懒汉知道这件事,非常懊悔,然而还有什么用呢?
按照旧约,神是在清晨把吗哪赐给以色列人,他们必须清早起来拾取。同样,新约的基督徒不能懒惰,必须早起读经,领受神所赐的生命粮食;否则就会过贫穷的属灵生活。问题不是神不给,而是人懒惰,不肯起来接受。
佩带圣经
在英国伯明罕,有位女学生在布道会里大受感动,决定接受救主。得救之后,她就立志传福音救人。后来,她进入大学读书,经常对同学讲论主耶稣。一次,她向同学传福音,要引圣经证明耶稣的话。那时,她没有带圣经,就走上楼去拿圣经。等她下楼,同学已经走了。她很懊悔失去大好机会。从那天起,她就把圣经放在衣袋里面,以备不时之需。之后,其他的圣徒一位一位效法她,人人佩带圣经,因而产生佩带圣经会。信徒不仅需要常带圣经,更要运用各样的智慧,抓住机会,殷勤的将神的话丰丰富富的藏在心里,才能随时随地供应人的需要。
勤的榜样(二)利百加
不可忘记用爱接待客旅;因为有人藉此不知不觉的款待了天使。(来十三2)
亚伯拉罕年纪老迈,就托付管理他全业最老的仆人往本地、亲族去,为他儿子以撒娶一个妻子。老仆人忠信的照主人的吩咐,从他主人的骆驼里取了十匹骆驼,并带些主人各样的美物,起身往米所波大米去,到了拿鹤的城。仆人祷告求神施恩给他主人,使他办事顺利;当城内居民的女子们出来打水时,那一个女子给他水喝,也给他的骆驼喝,愿那女子就作神预定给以撒的妻子。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利百加就肩头上扛着水瓶出来。老仆人向她要水喝,她不仅给他水喝,也为他所有的骆驼打上水来。老仆人又向利百加打听她是谁的女儿,她家里有住宿的地方没有。女子立刻回答他,她是拿鹤之子彼土利的女儿,他们家足有草料和饲粮,也有住宿的地方。利百加回去告诉家人,她的哥哥拉班带老仆人回到家,并且热切的接待他。老仆人将他的来意说明后,彼土利和拉班知道这事是出于耶和华,就允诺仆人将利百加带回去,并为利百加祝福。于是,老仆人带着利百加回迦南地,他将所办的一切事都告诉以撒,以撒便领利百加进他母亲撒拉的帐棚,娶了利百加为妻,并且爱她。以撒自从他母亲不在了,这才得了安慰。(参创二四。)
利百加是单纯、纯洁,也是仁慈、殷勤的。亚伯拉罕的仆人要水喝,她立刻给他水喝,又为他的骆驼打水。这对一个年轻女子来说,是件艰苦的工作,但利百加这样作了。利百加也是绝对并顺服的,虽然她从未见过以撒,但她毫不犹预的愿意到他那里。不仅如此,利百加的父亲和哥哥也都是敬畏主,并乐于接待人的人。最终,以撒的婚姻达成了神的目的。从一面说,我们都是今日的“利百加”,在我们想不到的时候,那灵临到我们,使我们从深处开始爱主。因着我们里面向神有回应,满足祂的愿望,表明我们已经被选上,成为基督的新妇。另一面,我们都该像利百加一样,单纯、纯洁、仁慈、殷勤、并绝对的顺服。
电学之父法拉第
殷勤人的手必掌权;懒惰的人必服苦役。(箴十二24)
法拉第迈克尔(MichaelFaraday,1791~1867)是十九世纪电磁学领域中最伟大的实验物理学家,他的父亲是铁匠。由于家境贫苦,他只读过小学,十二岁当报童,十三岁在一家书店当了装订书籍的学徒。虽然没有受过完整的教育,但他在装订工作中,只要有机会就接触许多研究报告。他一面装订书籍,一面读书自修,因而学得许多科学知识。十九岁时,他有机会去听化学家大卫的四次演讲,听完之后,他作出了一本三百八十六页的笔记。皇家科学院看了他的笔记后,决定请他去当研究助理。这开启了他的研究生涯。这不是侥幸,而是机会加上努力,使这勤奋自修的人,二十二岁便进入英国皇家科学院。
为了学习更多的技能,法拉第曾去找著名的法.国宫廷画师马斯克里尔先生学画。因他付不起学费,马斯克里尔先生要他每天晚上去帮他擦皮鞋。而且千叮万嘱,务必将皮鞋擦得一尘不染,完全光亮,鞋缝里不能沾有一粒砂子,才符合他的艺术家标准。法拉第每晚按时到马斯克里尔先生那里,在皎洁的月光下,一遍又一遍的擦拭皮鞋。从此,他学得了绘画透视图的技巧,也练得一手好字。更重要的是,他能把手中的每一个烧杯、三角瓶都洗得一尘不染。这是一个作实验的人,不能遗漏的最基本要求。
勤劳的个性,认真的学习态度,加上孜孜不倦的研究,使法拉第成为一位顶尖的科学家。但他一点不以此为傲,他离世前见证:“我的一生,是用科学事奉我的神。”他深信智慧与道德在一个人身上的长进,乃是为着彰显神原先创造人的荣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