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销不义
一位弟兄订作了一件大衣,交货时,发现衣料被老板赚去,大为不满,就不付工价;两人因而起口角。三年后,服装店老板得救了。每逢聚会,这两位弟兄因已往的事,彼此都有些难为情。
这位得救多年的弟兄就去问一位负责弟兄说,“我和一位服装店的弟兄,三年前有一件事还没解决。他为我作了一件大衣,因为赚了我的衣料,我就没有付他工价。现在主引导我,要去对付这个不义。可是我又想到,他赚了我的衣料怎么办?你看,我该不该给他工价?”负责弟兄回答说,“你得救多年,并且你的经济状况比他富裕,既然主引导你要对付,你就付他工价。至于他赚你的衣料,那是他的不义。”次日,这位弟兄就到服装店去,向那位弟兄认罪,并且付还工价。第三天,那服装店的弟兄,拿着昨日送还的工价,和三年前赚下的衣料,来向这位弟兄说,“弟兄,按照成衣公会的规章,给人作坏了衣服,不许要工价。那一次我的确给你作坏了,并且赚下你的衣料。工钱我是不能收,衣料请你收下;也求你饶恕我偷赚衣料的罪。”他们二人就在主面前和睦,跪下祷告,彼此认罪。
我们不能因为对方对我不起,我也对他不起;对方亏欠我,我也亏欠对方,就算彼此抵销。这不叫对付不义,乃叫抵销不义;公义的主要求我们对付不义。(参造就故事上册,212~213页。)
卑下的事,我都不摆在我眼前;偏离正路之人所作的事,我甚恨恶,不容沾在我身上。(诗一○一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