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人喂养【第32周】申言的聚会之二
1. 职事聚会在新约中主要有两类的基督徒聚会。第一类是职事聚会,就是使徒的聚会,也就是一些有恩赐之人的聚会,就如彼得在五旬节那天的聚会。五旬节那天的聚会是为着职事的聚会。这种聚会不可看作是教会的聚会,或是在教会中的聚会。2. 教会聚会另一面,林前十四章所说到的聚会,乃是指教会的聚会,以及在教会中的聚会。二十三节说,『所以若全教会聚在一处的时候…。』这是教会的聚会,也是在教会中的聚会。我们说到家中聚会时,指的当然是在教会中的聚会,也是教会的聚会。3. 教会的聚会在于彼此互相在职事聚会的传讲或教训里,没有多少彼此互相,也没有多少彼此对说。但按照林前十四章来看,在教会的聚会里有彼此互相的基本需要、基本因素。二十三节说,『所以若全教会聚在一处的时候…。』然后二十六节说,在这种聚会中,『各人或有诗歌,或有教训,或有启示……』这给我们看见,教会的聚会和在教会中的聚会,在于彼此互相,总是有彼此的感觉。(家中聚会,第四章)
亲爱的朋友们,大家晚上好!欢迎再次回到生命广播。今天我们要分享的是一个悲伤的故事。但希望我们都能以此为戒。有一天晚上,一辆火车辗死一个人。管理红灯的人被人控诉,法院开庭审问。法官问他:“你的工作是什么?”他回答说:“管理红灯。火车未到之前,我就高举红灯,尽力摇动,警告行人止步,让火车过去,以免出现伤亡。”法官又问:“你在那天晚上,曾否举起红灯摇动?”他坚决的说:“我曾举起红灯,并且用力的摇。”几经法官和律师们的盘问,他总是坚决承认曾经举起红灯,尽力摇动。第二天,铁路管理局局长,召他到他的办公室,很欣慰的对他说:“昨天我真为你害怕。在法官和众律师面前,我惟恐你一不小心,把事实说错了,不但你要被定罪,连我们的铁路局也会坏了名声。”他说:“局长啊,那是事实,我不会弄错的。我真的举起红灯,拼命来摇。但是我昨天所最怕的,就是那老律师问我:‘你的灯里有光么?’倘若他如此问,我就无话可说了。”朋友们,我们作为基督徒,应该成为神对人说话的管道。就像这个管理红灯的人,神渴望借着我们这盏灯照亮我们身边的人,尤其在他们经历一些事情的时候。神渴望在我们的说话里向我们身边的朋友和圣徒们说话。我们都需要问问自己,我们的灯里有光吗?在我们的说话里,是只有我们自己对人的说话呢,还是在我们的话里也有神借着我们对其他人的说话呢?有时候我们可能也有感觉要对朋友分享一些属灵的事情,但就是没有话。这是因为我们在平时没有花够多的时间到神面前,倾听神的说话。我们自己都没有听见神对我们的说话,神要如何借着我们向我们身边的人说话呢?愿我们不要做这个只有灯却没有光的管理员。愿我们永远都不要停止发光发亮,因为不知道哪一天神就要借着我们来照亮我们身边的某人。
神啊,我承认我还是在自己里面独立地过生活,没有过一种与你联合的生活,没有时时询问你的意见。我愿意重新开始,花时间到你面前,听你的说话,做发光的灯,照亮身边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