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问题
第四十七问
希伯来十章二六节“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是什么意思?
答
“因为我们得知真道以后,若故意犯罪,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来十26
)这里所说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是什么意思呢?有人说,“我若在得知真道以后故意犯罪,就不能得救。不错,神是叫祂的儿子为我死,为我担罪,叫我因信祂的儿子而得救;但是,我若故意犯罪,来十26
所说,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所以我不能得救。并且不只二十六节这样说,27也说,‘唯有战惧等候审判和那烧灭众敌人的烈火。’我若故意犯了罪,就只好等候两件事:一是审判;二是烧灭众敌人的烈火,就是下地狱,就是灭亡。圣经在这里告诉我们,若故意犯罪,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这样的人所得的结局,就是等候审判和烧灭众敌人的烈火,所公不能得救。”他们的意思是,这一段圣经是指着基督徒说的,一个基督徒若故意犯罪,是不能得救的。我们要好好的来看,这一段圣经所说的故意犯罪的人,到底是不是基督徒,或者是指另外一种人。我们也要看,这里所说的“故意犯罪”,到底是什么意思,是指普通的罪呢,或者是专指某一种的罪。
因为我们认识了真理之后,还故意犯罪,为着罪的牛羊祭物是不再有的了;
因为我们认识了真理之后,还故意犯罪,为着罪的牛羊祭物是不再有的了;
“我们得知真道以后,若故意犯罪,”照圣经的断定,“唯有…等候审判和那烧灭众敌人的烈火。”这就不是希伯来六章所说“一次蒙了光照,尝过天恩的滋味”的那一等人。这里的“真道”,就是主耶稣基督一次所成功的救赎,就是希伯来十章上一段里所讲的真道。有一种人,他知道了主耶稣的死,主耶稣的流血,主耶稣的身体是为何擘开的,人怎样能因主耶稣的血坦然进入至圣所,以蒙神的悦纳,并且知道人的得救赎是永远完全的了,赎罪的祭也是一次献上永远成全的了。这样的人,在他知道了这些真道之后,若故意犯罪,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
如果说,这里是讲一个基督徒,他知道了真道,懂得了以上所说的这许多道理,他故意犯罪,他受试探去撒谎,他受试探去偷窃,他受试探到他不应当去的地方去,他明知不应当作这些事,却去作了,他就犯了明知故犯的罪,这样,他就不能得救。如果真是如此,那么,恐怕难得有一个人能得救了,恐怕连保罗、彼得也都不能得救了。保罗在罗马七章说,“我所愿意的,我并不作;我所恨恶的,我倒去作。…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作。…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15
,19
,24
。)这岂不是保罗明知要作好倒不去作,仍旧去作他所恨恶的吗?彼得在那使女面前三次不认主,他撒了谎(太二六69~75
),难道彼得不知道他这样撒谎是个罪吗?这么看来,“故意犯罪”必定不是指明知是罪而仍去犯的罪,这是可以用旁证来证明的。现在让我们来读圣经的本文,从二十六节起一气读到二十九节:“因为我们得知真道以后,若故意犯罪,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唯有战惧等候审判和那烧灭众敌人的烈火。人干犯摩西的律去,凭两三个见证人,尚且不得怜恤而死;何况人践踏神的儿子,将那使他成圣之约的血当作平常,又亵慢施恩的圣灵,你们想,他要受的刑罚该怎样加重呢?”
因为我所行出来的,我不认可;我所愿意的,我并不作;我所恨恶的,我倒去作。
因为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作。
我是个苦恼的人!谁要救我脱离那属这死的身体?
69
彼得却在外面院子里坐着,有一个使女来到他跟前,说,你也是同那加利利人耶稣一起的。
70
彼得在众人面前却不承认,说,我不知道你说的是什么。
71
他出去,到了门廊,另有一个使女看见他,就对那里的人说,这个人也是同那拿撒勒人耶稣一起的。
72
彼得又不承认,起誓说,我不认得那个人。
73
过了不久,旁边站着的人进前来,对彼得说,你也确是属他们的,因为你的口音把你露出来了。
74
彼得遂发咒起誓说,我不认得那个人。立时鸡就叫了。
75
彼得想起耶稣所说的话,鸡叫以前,你要三次否认我。他就到外面去痛哭。
二十六节的“故意犯罪”到底是什么意思呢?故意犯罪,就是指二十九节所说的三件事:一,践踏神的儿子;二,将那使人成圣之约的血当作平常;三,亵慢施恩的圣灵。总的意思就是拒绝救恩。他听见神的儿子;他却说,耶稣是私生子。他听见神的话是说,耶稣流血是为赎人的罪,祂的血是宝贵的,如同无瑕疵无玷污的羔羊之血;他却说,耶稣的死是殉道者的死,耶稣流的血是平常的血,世人的血如何,耶稣的血也如何。他听见神的话是说,圣灵会叫人悔改,得永生;他却说,我不信神会将耶稣所成功的加在我身上,我不信重生。对于这样的人,圣经里说,“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
“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是什么意思呢?“再”,意思就是已经有过一次。要注意这个“再”字。现在看希伯来书中下列的几节圣经:
七27
:“祂不像那些大祭司,每日必须先为自己的罪,后为百姓的罪献祭,因为祂只一次将自己献上,就把这事成全了。”
祂不像那些大祭司,每天必须先为自己的罪,再为百姓的罪献上祭物,因为祂献上自己,就把这事一次永远地作成了。
九25~28
:“也不是多次将自己献上,像那大祭司每年带着牛羊的血进入圣所;如果这样,祂从创世以来,就必多次受苦了;但如今在这末世显现一次,把自己献为祭,好除掉罪。…像这样,基督既然一次被献,担当了许多人的罪。”
25
祂也不是多次将自己献上,像那大祭司每年带着牛羊的血进入至圣所;
26
如果这样,从创世以来,祂就必须多次受苦了;但如今祂在诸世代的终结显明了一次,好借着献上自己为祭,把罪除掉。
27
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
28
基督也是这样,既一次被献,担当了多人的罪,将来还要向那热切等待祂的人第二次显现,并与罪无关,乃为拯救他们。
十10~12
:“我们凭这旨意,靠耶稣基督只一次献上祂的身体,就得以成圣。凡祭司天天站着事奉神,屡次献上一样的祭物;这祭物永不能除罪。但基督献了一次永远的赎罪祭,就在神的右边坐下了。”
10
我们凭这旨意,借耶稣基督一次永远地献上身体,就得以圣别。
11
再者,凡祭司都是天天站着供职,屡次献上同样永不能除罪的祭物。
12
唯独这一位既为罪一次献上祭物,就永久在神的右边坐下了;
在以上的几节圣经里,为什么说主耶稣不是多次,却是一次献上自己呢?希伯来书从七章起,都是讲一件事,就是主耶稣基督所献的祭与旧约所献的祭的比较。主耶稣基督只要一次献上自己,就成了永远赎罪的祭。而旧约所献的祭,是用牛羊来献祭,并且要一年一次献这赎罪祭。旧约时代的人,第一次犯了罪,就带了一只牛,或是一只羊,或是一对班鸠,或是两只雏鸽,来献赎罪祭。他若第二次犯了罪,他又要照样带了赎罪的祭牲来献赎罪祭。他若第三次犯了罪,他仍旧照样献罪祭。这是讲个人方面。就是以色列全体的人,也是年复一年,在每年的赎罪日献赎罪祭。
为什么要一年一次用牛羊来献祭呢?因为牛羊的血永不能除罪。人去年为着所犯的罪,要献祭一次;人今年为着所犯的罪,又要献祭一次。但是,耶稣基督借着永远的灵献上自己给神,就成了永远赎罪的事,叫我们得以成圣的人永远完全。
所以希伯来十章是说,如果你们中间有人听见了真道,却故意犯罪,对于神儿子的血他不要,对于圣灵他不要,他轻看神的儿子,他真是这样,“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在旧约时代的人,他今年没有赎罪的机会,明年还有机会。可是,如果一个人在今天拒绝耶稣基督 再没有赎罪的祭了,就是旧约中的赎罪祭也没有了,也失去效用了。若是你得知了真道,你却拒绝,你就再没有赎罪的祭了。“除祂以外,别无拯救。”(徒四12
)神已经叫主耶稣基督来作成救赎之工,来救我们,作我们的救主,神已经作到极点了。要叫神再加上什么,神也不作了。并且神已经叫人听见了福音,叫人知道了福音,这人若故意犯罪,故意拒绝,神经告诉我们说,他就没有办法,他的结局唯有等依审判和烧灭敌人的烈火。
除祂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
来六1~8
说到那些人的结局是近于咒诅,来十26~29
说到这些人的结局是被烧灭众敌人的烈火所焚烧。如果说来十26~29
是指基督徒说的,那就不好讲了。这段圣经是指人知道了福音却故意拒绝,就再也没有别的救法了。不然,为什么要用“再”字呢?为什么要说“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呢?为什么上文要再三说“一次”“一次”呢?“一次”和“再”上下文连起来看,就看出到底是什么意思了。
1
所以,我们既离开了那论到基督之开端的话,就当竭力前进,达到完全、成熟,不再立根基,就是悔改脱开死行,信靠神,
2
浸洗的教训,按手,死人的复活,以及永远的审判。
3
神若准许,我们必如此行。
4
因为那些曾经蒙了光照,尝过属天的恩赐,又有分于圣灵,
5
并尝过神美善的话,以及来世的能力,
6
而偏离的人,不可能再重新悔改,为自己把神的儿子重钉十字架,明明地羞辱祂。
7
就如田地,吸收了屡次下在其上的雨水,并且生产菜蔬,合乎耕种的人用,就从神得享祝福;
8
但若长出荆棘和蒺藜,就被废弃,近于咒诅,结局就是焚烧。
26
因为我们认识了真理之后,还故意犯罪,为着罪的牛羊祭物是不再有的了;
27
唯有恐惧等候审判和那将要吞灭众敌人的烈火。
28
任何人干犯摩西的律法,凭两三个见证人,尚且不得怜恤而死,
29
何况那践踏神的儿子,将他借以成圣的立约之血当作俗物,又亵慢恩典之灵的,你们想,他该受怎样更重的刑罚?
26
因为我们认识了真理之后,还故意犯罪,为着罪的牛羊祭物是不再有的了;
27
唯有恐惧等候审判和那将要吞灭众敌人的烈火。
28
任何人干犯摩西的律法,凭两三个见证人,尚且不得怜恤而死,
29
何况那践踏神的儿子,将他借以成圣的立约之血当作俗物,又亵慢恩典之灵的,你们想,他该受怎样更重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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