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认识基督为至宝

  


读经:腓三4~14

壹 腓立比三章表明,基督必须是我们的标竿,我们的目标—腓三12~14:

一 基督是标竿,意思是祂乃是至高的享受。

二 我们的标竿乃是包罗万有的基督,作为赐给我们的奖赏;我们一旦达到标竿,标竿就立刻成为奖赏—腓三14。

三 保罗的追求是向着一个标竿,一个目标,就是基督;他以基督为标竿,竭力追求,要得神在基督耶稣里,召他向上去得的奖赏。

四 我们的标竿既是要赢得基督,就该弃绝一切别的事物,只追求基督—腓三7~8、12~14。

贰 大数的扫罗得着主耶稣的异象;这异象使他以认识基督为至宝—徒九1~5,二二6~11,二六13~16,加一15下~16上,腓三8:

一 我们要看见,在腓立比三章八节保罗不是直接说以基督为至宝,乃是说以认识基督为至宝;这点是很重要的:

1 这个认识,并不是属于基督的认识,或基督自己所拥有的认识,乃是我们对基督主观的认识。

2 八节的“认识”,实际的意思是对基督和祂的宝贵有启示,有异象。

二 以认识基督为至宝,是来自祂人位的宝贵—太十七5,西一13:

1 整本圣经乃是基督这位奇妙人位的启示;祂是何等超绝,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2 当基督启示给保罗,他就看见基督的宝贵、超绝、无上的宝贝和超凡的价值,是远过于律法的—加一15下~16上。

3 以认识基督为至宝,就是基督的宝贵给我们实化了。

4 我们若对基督的宝贵缺少认识,祂的宝贵对我们就毫无意义。

5 基督是无限的;我们需要以认识这位无限的基督为至宝—西一12、15~19,二2~3、9、16~17、三10。

6 我们必须有异象,看见基督的宝贵─彼前二4、7。

三 以认识基督为至宝,来自于启示—太十六17:

1 没有关乎基督的启示,我们就无法认识祂;启示是为着认识—太十一27,加一15下~16上。

2 我们需要看见异象,得着基督是至宝的启示;我们若得了基督是至宝的启示,我们自然会以认识基督为至宝。

四 我们要经历基督,首先需要以认识基督为至宝—腓三7~10:

1 认识基督对我们经历祂是极重要的;我们不认识祂,就无法经历祂—加一15下~16上,二20,四19。

2 我们对基督的经历,绝对不能超过我们对基督之认识的宝贵—弗一17~21,三14~19:

a 对基督之认识的至宝,总是超过我们对基督的经历。

b 没有一个信徒对基督的经历超过了他对基督的认识。

c 我们对基督若没有更高的认识,对基督就不能有更高的经历。

叁 保罗因以认识基督为至宝,就将万事看作亏损,并且他已经亏损万事,看作粪土,为要赢得基督—腓三7~8:

一 保罗的眼睛被开启,看见对这位奇妙、包罗万有基督之认识的宝贵;因着这宝贵,他就将万事,无论是宗教的或天然的赢得,都看作亏损:

1 从前对保罗是赢得的万事,妨碍、拦阻他有分于并享受基督:

a 七节的“这些”是指宗教的事物,就是犹太教的事物;保罗为基督放下这一切宗教的事物—腓三4~6、7。

b 八节的“万事”指明,保罗不仅放下宗教的事物,也放下万事,以认识基督耶稣为至宝;因此,对保罗来说,亏损万事不仅是失去他犹太人的身分,也是失去一切—腓三8。

2 保罗对于认识他亲爱的主耶稣基督为至宝,极为看重—腓三7~8。

3 因着宝贝以认识基督为至宝,保罗将万事看作扔给狗的粪土、渣滓、垃圾、脏物—腓三8。

二 我们经历基督、享受基督的路,乃是否认我们一切的所有和所是—腓三4~6、13下:

1 享受基督最大的拦阻就是我们天然的遗传:

a 任何天然的事物都不许可取代基督。

b 任何天然好的东西,都会拦阻我们享受基督—林前二14。

2 享受基督的路,就是弃绝我们天然所是的一切;一切事必须过去,惟有基督必须留下—林前一26~30,二1~2。

3 我们若更多以认识基督为至宝,就会因基督,并因以认识基督为至宝,而放下一切宗教与天然的事物—腓三7~8。


职事信息摘录:

在腓立比三章八节保罗说,『我也将万事看作亏损,因我以认识我主基督耶稣为至宝。』在本篇信息中,我们要来看以认识基督为至宝。

律法与基督的对比

律法和基督是组成圣经的两大要素。就一面说,旧约主要是以律法为基本因素而组成的。所以旧约可视为一本律法书。相反的,新约是以基督为基本、管治的因素而组成的。因此,旧约是以律法为基础,新约是以基督为基础。

保罗对律法与基督都很有认识。在犹太教的年日里,他对律法得着了详尽的认识。他的认识不是局外人的认识,乃是一个极其热心的内行人的认识。不过,当保罗写腓立比书的时候,他已经从律法之下迁到基督里。不仅如此,他还对基督这奇妙、包罗万有、延展无限的人位有认识,有经历。保罗活在这人位里,所以他能够说自己是在基督里的人。(林后十二2。)

腓立比三章五至六节的『按』,也可译作『照着』,共享了三次,说到律法、热心和义。七至八节的『因』,也可译作『由于』,也共享了三次,两次说到基督,一次说到对基督之认识的至宝。基督是与律法、向律法的热心、以及律法上的义相对;对基督之认识的至宝,以及基督自己,是与万事和律法相对。保罗因基督,并因对基督之认识的至宝,就丢弃了律法、向律法的热心、以及律法上的义和其它的万事。这指明基督以及对基督之认识的至宝,远超过律法和万事。

我们必须领悟,在三章八节保罗不是说以基督为至宝,乃是说以认识基督为至宝,这点非常重要。许多读腓立比书的人,将以认识基督为至宝,领会成以基督自己为至宝。然而,保罗特别且明确的说以认识基督为至宝。保罗对基督的认识是极其宝贵的。因他以这样的认识为至宝,他就愿意亏损万事。

在七节保罗说『因基督』;但是在八节里,他进一步又说,『因我以认识我主基督耶稣为至宝。』八节多了『我主』二字,指明当保罗写信的时候,他满了对基督亲密、柔细的感觉。对主耶稣的宝贵所生发的柔细感觉,在他里面升起,叫他说出『我主基督耶稣』。保罗非常看重以对他亲爱的主耶稣基督的认识为至宝。

来自基督人位的宝贵

以认识基督为至宝,是来自祂人位的宝贵。犹太人认为神藉摩西所赐的律法,是人类历史中的至宝;因此,他们为律法发热心。保罗曾经那样发热心。然而,当神将基督启示给他,(加一15~16,)他就看见基督的宝贵、超绝、无上的宝贝和超凡的价值,是远过于律法的。他对基督的认识,结果叫他以认识基督为至宝。因此,他不仅将律法,以及根据律法所建立的宗教看作亏损,也将万事看作亏损。

在这里保罗并不是直接说以基督为至宝,乃是说以认识基督为至宝。腓立比三章八节的认识,并不是属于基督的认识,或基督自己所拥有的认识,乃是我们对基督主观的认识。对你而言,那一样更宝贵—是基督的人位,还是你对基督的认识?根据道理或看法,你可能会说,基督的人位比对基督的认识更宝贵。但是保罗能从经历说,更宝贵的乃是对基督的认识。

我们已经指出,以认识基督为至宝,是来自祂人位的宝贵。毫无疑问,就基督自己而言,祂是至宝。但是,我们若不认识基督,我们怎会认识祂的宝贵?我们若对基督的宝贵缺少认识,祂的宝贵对我们就毫无意义。

保罗在往大马色的路上那次经历之前,他对基督没有任何认识。他宝爱律法,以律法为至宝。保罗为律法的热心表明他珍赏律法。他的热心是出自他的珍赏。保罗当然以对律法的卓越认识为傲。尽管基督远比律法宝贵,但保罗却不认识基督。然而,在他悔改信主的时候,神将这至宝的一位启示给他。有了基督这启示之后,保罗开始对基督有了认识。他开始认识基督之后,就逐渐领悟,从迦玛列所领受对律法的认识,远逊于对基督的认识。保罗写三章五至八节时知道这个对比,所以能说出以认识基督为至宝,并且为这认识的至宝亏损万事。

当然,至宝就在基督的人位里面。但是,为着我们的经历,我们对这至宝的体验是在于我们的认识。我们若缺少认识,就绝对无法体验这人位是何等的宝贵。惟有当我们认识祂的宝贵时,我们才会以认识基督为至宝。这样以认识基督为至宝,是何等的宝贵!

基督的包罗万有

在构成神圣启示之心脏的四卷书—加拉太书、以弗所书、腓立比书和歌罗西书中,保罗揭去帕子,给我们看见基督是谁,以及基督的所是。基督是包罗万有的,也是延展无限的,祂是宇宙中一切正面事物的实际。祂是神、人、永远、光、以及生命的实际。我们实在没有充分的言语来表明基督是谁,以及基督的所是。

你在主的恢复里,得着加拉太书、以弗所书、腓立比书和歌罗西书向你打开之前,你对基督认识到什么程度?也许你只知道,基督是神的儿子,父因着祂的怜悯,差遣基督,为了拯救罪人死在十字架上。你知道祂是童女所生,死在十字架上,从死人中复活,并且被高举到诸天之上。你相信祂是你亲爱的救赎主,是你宝贵的拯救主,这样你便得救了。然后你知道你需要祂帮助你,过一种荣耀父的生活。这样认识基督虽好,但是对祂这样的认识太有限了。

四十八年以前,我对基督的认识也是这么有限。但是,从一九三二年开始,主藉着祂的恢复,渐渐揭去帕子,使我对祂有更完满的认识。一点一点的,帕子就都挪去了。我相信,主恢复里的许多圣徒都能作同样的见证。

直到最近我才注意到基督的延展无限。有一天,当我正说到歌罗西书所启示的基督时,我自然而然用『延展无限』一辞;并且指出歌罗西书所启示的基督是延展的,甚至是延展无限的,因为基督比整个宇宙更广阔。祂是无法测量、无限无量的。因此,祂不仅是包罗万有的,也是延展无限的。

照圣经所说,基督实在是包罗万有的。一九三二年,我初次看见基督的包罗万有,就循着这条线来尽职事。虽然圣经清楚的启示基督的包罗万有,但是许多信徒听见我们这样说,还大感惊奇。

歌罗西二章十六至十七节说,『所以不拘在饮食上、或在节期、月朔、或安息日方面,都不可让人论断你们,这些原是要来之事的影儿,那实体却属于基督。』这些经节指明,基督是我们的吃喝、节期、月朔和安息日。祂是宇宙中一切正面事物的实体、实际和实质。祂是我们所呼吸之空气的实际,也是我们所吃之食物的实际,还是我们所享受之阳光的实际。此外,祂是三一神的实际,也是人的实际。

我们教导基督是包罗万有的,是宇宙中一切正面事物的实际时,有些人竟然指控我们教导泛神论。他们指控我们把神等同于物质的受造之物。我们彻底弃绝泛神论,并且宣告这是属魔鬼的教训;我们绝没有传泛神论。然而,照圣经所说,我们的确教导说基督是神,是人,也是一切正面事物的实际。但这并不是说,宇宙中物质的事物就是神自己。我们不是神,我们也绝不会在神格上变成神。然而,基督在我们里面;并且实际说来,祂甚至要逐渐变成我们。歌罗西三章十至十一节说,『并且穿上了新人;这新人照着创造他者的形像渐渐更新,以致有充足的知识;在此并没有希利尼人和犹太人、受割礼的和未受割礼的、化外人、西古提人、为奴的、自主的,惟有基督是一切,又在一切之内。』这两节也指出基督的包罗万有。在新人,身体,召会里,没有希利尼人,也没有犹太人。同样的,没有中国人和美国人、德国人和法国人。在新人里,基督是一切,又在一切之内。祂是一切的肢体,又在一切的肢体之内。这意思是说,在新人里,基督是你,基督是我。祂实在是包罗万有,也是延展无限的。

我们急切需要以认识基督为至宝

保罗从前在犹太教中的时候,对包罗万有的基督是盲目的。基督一直存在,是延展无限的一位,保罗对祂却一无所知。那时,保罗对律法有透彻、卓越的认识。但是有一天,他在往大马色的路上,基督向他显现,呼叫他,说,『扫罗,扫罗,你为什么逼迫我?』(徒九4。)虽然保罗不认识基督,也看不见基督,他却一直逼迫基督。保罗得着主的启示,悔改归主之后,就有鳞片从眼睛上掉下来。他的眼睛被开启,就开始看见基督并认识基督。他越看见基督,就越认识基督。所以,他在腓立比三章八节说,他以认识他的主基督耶稣为至宝。

我们可以用观光客在香港购物为例,说明如何得着对基督之认识的至宝。那里的商人知道如何陈列他们的货品,特别是珠宝,以吸引观光客。观光客看见展示的珠宝,通常都很兴奋。进一步的,他们认识了这些东西的宝贵。他们进入商店之前,对这些珠宝的宝贵毫无所知。一旦他们看见了,也知道了这些东西的宝贵,就愿意付代价来得着它们。同样,我们需要有启示,知道基督的宝贵,祂的无上宝贝。

三章八节说到以认识基督为至宝,而对基督真实的经历乃是在十节。不过,对基督的认识是基本的。我们所说的认识,实际上是指关乎基督和祂是至宝的启示,异象。当保罗在宗教里瞎眼的时候,他看不见基督;他只能看见律法。因此,他以认识律法为至宝。但是,基督向他启示之后,他就开始以认识基督为至宝。他被对基督之认识的至宝所夺取,并且因着这认识的缘故,愿意丢弃万事,看作亏损。(腓立比书生命读经,第十九篇)


  

 

 

第三篇-认识基督为至宝

  


读经:腓三4~14

壹 腓立比三章表明,基督必须是我们的标竿,我们的目标─腓三12~14:(2002年夏季训练,第七篇)

一 我们的标竿乃是包罗万有的基督,作为赐给我们的奖赏;我们一旦达到标竿,标竿就立刻成为奖赏─腓三14。(2002年夏季训练,第七篇)

二 我们的标竿乃是包罗万有的基督,作为赐给我们的奖赏;我们一旦达到标竿,标竿就立刻成为奖赏—腓三14。(2002年夏季训练,第七篇)

三 保罗的追求是向着一个标竿,一个目标,就是基督;他以基督为标竿,竭力追求,要得神在基督耶稣里,召他向上去得的奖赏。(2002年夏季训练,第七篇)

四 我们的标竿既是要赢得基督,就该弃绝一切别的事物,只追求基督─腓三7~8,12~14。(2002年夏季训练,第七篇)

贰 大数的扫罗得着主耶稣的异象;这异象使他以认识基督为至宝─徒九1~5,二二6~11,二六13~16,加一15下~16上,腓三8:(2002年夏季训练,第七篇)

一 我们要看见,在腓立比三章八节保罗不是直接说以基督为至宝,乃是说以认识基督为至宝;这点是很重要的:(2002年夏季训练,第七篇)

1 这个认识,并不是属于基督的认识,或基督自己所拥有的认识,乃是我们对基督主观的认识。(2002年夏季训练,第七篇)

2 八节的“认识”,实际的意思是对基督和祂的宝贵有启示,有异象。(2002年夏季训练,第七篇)

二 以认识基督为至宝,是来自祂人位的宝贵─太十七5,西一13:(2002年夏季训练,第七篇)

1 整本圣经乃是基督这位奇妙人位的启示;祂是何等超绝,取之不尽,用之不竭!(2002年夏季训练,第七篇)

2 当基督启示给保罗,他就看见基督的宝贵、超绝、无上的宝贝和超凡的价值,是远过于律法的—加一15下~16上。(2002年夏季训练,第七篇)

3 以认识基督为至宝,就是基督的宝贵给我们实化了。(2002年夏季训练,第七篇)

4 我们若对基督的宝贵缺少认识,祂的宝贵对我们就毫无意义。(2002年夏季训练,第七篇)

5 基督是无限的;我们需要以认识这位无限的基督为至宝—西一12、15~19,二2~3、9、16~17、三10。(2002年夏季训练,第七篇)

6 我们必须有异象,看见基督的宝贵─彼前二4、7。(2002年夏季训练,第七篇)

三 以认识基督为至宝,来自于启示─太十六17:(2002年夏季训练,第七篇)

1 没有关乎基督的启示,我们就无法认识祂;启示是为着认识─太十一27,加一15下~16上。(2002年夏季训练,第七篇)

2 我们需要看见异象,得着基督是至宝的启示;我们若得了基督是至宝的启示,我们自然会以认识基督为至宝。(2002年夏季训练,第七篇)

四 我们要经历基督,首先需要以认识基督为至宝─腓三7~10:(2002年夏季训练,第七篇)

1 认识基督对我们经历祂是极重要的;我们不认识祂,就无法经历祂─加一15下~16上,二20,四19。(2002年夏季训练,第七篇)

2 我们对基督的经历,绝对不能超过我们对基督之认识的宝贵─弗一17~21,三14~19:(2002年夏季训练,第七篇)

a 对基督之认识的至宝,总是超过我们对基督的经历。(2002年夏季训练,第七篇)

b 没有一个信徒对基督的经历超过了他对基督的认识。(2002年夏季训练,第七篇)

c 我们对基督若没有更高的认识,对基督就不能有更高的经历。(2002年夏季训练,第七篇)

叁 保罗因以认识基督为至宝,就将万事看作亏损,并且他已经亏损万事,看作粪土,为要赢得基督─腓三7~8:(2002年夏季训练,第七篇)

一 保罗的眼睛被开启,看见对这位奇妙、包罗万有基督之认识的宝贵;因着这宝贵,他就将万事,无论是宗教的或天然的赢得,都看作亏损:(2002年夏季训练,第七篇)

1 从前对保罗是赢得的万事,妨碍、拦阻他有分于并享受基督:(2002年夏季训练,第七篇)

a 七节的“这些”是指宗教的事物,就是犹太教的事物;保罗为基督放下这一切宗教的事物—腓三4~6、7。(2002年夏季训练,第七篇)

b 八节的“万事”指明,保罗不仅放下宗教的事物,也放下万事,以认识基督耶稣为至宝;因此,对保罗来说,亏损万事不仅是失去他犹太人的身分,也是失去一切—腓三8。(2002年夏季训练,第七篇)

2 保罗对于认识他亲爱的主耶稣基督为至宝,极为看重─腓三7~8。(2002年夏季训练,第七篇)

3 因着宝贝以认识基督为至宝,保罗将万事看作扔给狗的粪土、渣滓、垃圾、脏物─腓三8。(2002年夏季训练,第七篇)

二 我们经历基督、享受基督的路,乃是否认我们一切的所有和所是─腓三4~6,13下:(2002年夏季训练,第七篇)

1 享受基督最大的拦阻就是我们天然的遗传:(2002年夏季训练,第七篇)

a 任何天然的事物都不许可取代基督。(2002年夏季训练,第七篇)

b 任何天然好的东西,都会拦阻我们享受基督—林前二14。(2002年夏季训练,第七篇)

2 享受基督的路,就是弃绝我们天然所是的一切;一切事必须过去,惟有基督必须留下─林前一26~30,二1~2。(2002年夏季训练,第七篇)

3 我们若更多以认识基督为至宝,就会因基督,并因以认识基督为至宝,而放下一切宗教与天然的事物─腓三7~8。(2002年夏季训练,第七篇)